第十八期《大學線》

大專樂與怒
失 寵 的
記者□高怡林
編輯□李詠詩



對 於 大 專 校 內 各 大 小 學 生 組 織 而 言, 籌 辦 舞 會 幾 乎 成 了 指 定 動 作。 去 年 聖 誕 及 新 年 期 間, 七 大 院 校 共 舉 行 了 五 十 多 個 舞 會。 賓 主 依 舊 盡 興, 但 出 席 的 多 是「街 外 人」, 大 專 同 學 則 寥 寥 可 數。 曾 深 受 大 專 同 學 歡 迎 的 舞 會, 現 正 面 臨「失 寵」。


宣 傳 品 不 再 吸 引

為 把 握「天 時 地 利」, 舞 會 多 集 中 於 聖 誕 及 新 年 前 後 舉 行。 由 於 同 期 競 爭 劇 烈, 舞 會 的 籌 委 們 在 宣 傳 方 面 都 要 費 盡 心 機, 各 出 奇 謀, 以 質 量 並 重 的 宣 傳 品 吸 引 同 學。
香 港 城 市 大 學 商 業 及 管 理 學 系 系 會 副 主 席 梁 君 恆 說︰「我 們 會 在 這 方 面 多 花 心 思, 以 抗 衡 同 期 的 眾 多 對 手。」
面 對 排 山 倒 海 的 宣 傳 攻 勢, 仍 有 同 學 不 為 所 動。 香 港 大 學 法 律 系 學 生 黃 斯 斯 說︰「我 根 本 不 會 為 宣 傳 品 精 美 而 參 加。」 她 認 為, 這 類 宣 傳 品 已 到 達 泛 濫 的 地 步, 所 以 不 會 多 望 上 一 眼。


舞 會 是 即 興 產 物

學 生 組 織 選 擇 舉 辦 舞 會, 是 由 於 要 秉 承 以 往「搞 活 動」 的 傳 統 和 籌 募 經 費。 然 而, 有 時 候 卻 純 屬「即 興」, 沒 有 任 何 動 機。
曾 聯 同 科 技 大 學、 理 工 大 學 及 中 文 大 學 籌 辦 舞 會 的 梁 君 恆 說︰「其 實 只 是 一 群 舊 同 學 霎 時 間 的 共 同 決 定, 我 們 那 時 甚 至 沒 有 發 出 正式 的 院 校 聯 辦 邀 請 信。」
「出 師 不 明」 的 舞 會 固 然 較 難 吸 引 同 學 參 加, 就 算 具 明 確 主 題 的 也 未 必 有 美 滿 的 成 果。 城 市 大 學 的 現 代 舞 學 會, 去 年 以「平 安 夜、 安 全 夜」 為 主 題 舉 行 舞 會, 反 應 未 如 預 期 中 熱 烈, 確 使「搞 手」 們 有 點 措 手 不 及。


只 能 招 徠 街 外 人

大 專 舞 會 當 然 以 大 專 生 為 主 要 對 象。 但 是, 大 專 同 學 的 實 際 參 與 程 度 卻 差 強 人 意。 某 大 學 扶 輪 青 年 服 務 團 主 席 楊 柳 坦 言, 同 學 參 加 舞 會 的 人 數 不 足 三 成。 她 說︰「聖 誕 節 期 間 的 活 動 有 太 多 選 擇, 同 學 根 本 沒 有 必 要 選 擇 參 加 舞 會。」
舞 會 不 能 得 到 大 專 同 學 捧 場, 卻 引 起 其 他 人 士 的 興 趣。 中 大 工 商 管 理 系 顏 燕 濱 說︰「部 分 參 加 者 穿 恤 衫 結 領 帶, 手 上 還 提 著 公 事 包, 像 是 白 領; 另 一 些 則 頭 染 金 鎚, 言 行 舉 止 粗 俗 得 不 像 大 專 生。 除 搞 手 以 外, 我 看 不 到 有 甚 麼 大 學 生。」


形 式 呆 板 欠 新 意

舞 會 形式 流 於 公 式 化, 導 致 其 吸 引 力 低, 參 加 人 數 少。 從 中 六 起 已 不 斷 參 加 大 專 舞 會 的 港 大 工 程 系 一 年 級 同 學 蘇 文 俊 說︰「有 一 次 因 為 實 在 太 悶, 我 便 中 途 離 開, 上 了*$戲 機 中 心。」
城 大 的 梁 君 恆 也 同 意 舞 會 形式 呆 板, 於 是 他 們 一 班 籌 委 決 定 為 將 要 在 十 二 月 尾 舉 行 的 舞 會「搞 搞 新 意 思」, 要 求 參 加 者 身 穿 中 國 傳 統 服 飾, 以 配 合 回 歸 的 主 題, 舉 行 的 地 點 更 移 師 至「的 士 高」 酒 吧。


參 與 其 中 為 聯 誼

不 少 大 專 同 學 對 舞 會 敬 而 遠 之, 是 由 於 部 分 參 加 者「另 有 企 圖」 ─ ─ 希 望 結 識 異 性, 令 本 來 正 常 的 課 外 活 動 變 質。
「參 加 舞 會 不 過 是 為 了 認 識 女 孩 子。」 中 大 社 會 系 張 志 恆 說。 雖 然 他 未 踏 足 過 舞 會, 但 是 已 對 它 十 分 鄙 視。
大 部 分 的 同 學, 甚 至 籌 委 均 認 為, 在 三 年 的 大 學 生 活 中, 就 算 一 個 舞 會 也 不 參 加, 絕 非 憾 事。 港 大 法 律 系 黃 斯 斯, 雖 曾 與 同 學 籌 辦 法 律 學 會 週 年 舞 會, 但 自 己 卻 沒 有 參 加 過 其 他 舞 會。「在 我 而 言, 舞 會 只 是 一 剎 那 的 火 花。」 她 說。
大 專 舞 會 似 乎 已 不 能 在 大 多 數 同 學 的 校 園 生 活 中, 佔 有 重 要 的 位 置。 要 讓 這 點「火 花」 在 同 學 心 裡 留 下 永 誌 難 忘 的 印 象,「搞 手」 們 還 得 多 多 努 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