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學會理財過百萬
記者:鄭康翎 周碧琳 林妙茵
編輯:鄭婉菁 黃虹虹
大學生在學校裡所接觸到的除了知識外,原來還有難以估
計的鈔票。大學學會的儲備往往由幾千元至幾千萬元不等。較早
前城市大學學生會前財務幹事虧空公款五十多萬元,學生竟以個
人的權力非法動用屬會的公款,此事實令人擔心學生到底如何管理
龐大的財政費用。
簽支票易如反掌 大部分大學學生會及系會均表示本身為獨立機構﹐財政上
不受校方干預。如浸會大學傳理系系會表示﹐校方不會干預系會
的經費支出﹐只會要求他們在活動前提交預算案﹐活動後向校方
提交財政報告。學會在簽發支票時﹐須有兩個或以上的同學簽署
才告生效。但若支票的抬頭人同是這些有權簽發票的幹事時﹐手
續會否不同﹖科技大學學生會財務秘書鄧敏強表示就算出現這個
情況﹐發票的程序依然不變。這豈不是很易發生公款被盜用的事件﹖鄧敏強隨即表示:
「發票時有一個或以上的人簽署已有一定的監察作用﹐而且學生
會每月也要核對月結單﹐每年提交財務報告﹐賬目要交會計師樓
的核數師覆核﹐因此﹐根本不易有虧空公款的事發生。」想「落格」不難
不過﹐從城大學生會前財務幹事虧空逾五十萬元公款一事
中﹐可知只要懂得假冒其餘兩名成員的簽名﹐要「落格」也不是
難事。雖然此事最終被揭發﹐但如果當時有人能及時把那筆公款
存回銀行﹐大可把這筆款項作周轉之用﹐神不知鬼不覺。國際經
濟學商學學生協會(簡稱AIESEC)九六亞太大會籌委主席鄧文狄承
認﹐曾發現不少不清楚的賬目﹐涉及金額雖不多﹐但也反映出現
行財政制度的漏洞。
同學可知財政狀況學生是支付會費的人﹐當然有資格監察學會的財務運作。
大部分的學會每年都會召開會員大會﹐會上會員可收到該年度的
財政報告﹐也可質詢幹事們在財政上的疑問。此外﹐會員也可到
其所屬學會的辦事處詢問該會的財政狀況。科大商學院的同學更
可以電子郵件的方式﹐查詢該會的財政狀況﹐也可索取在會員大
會中派發的小冊子。港大和城大均設有由學生選出來的學生評議
會監察會務。
學會財政 無人過問不過﹐城大會計系王思雅同學表示﹕「不知道有這樣的組
織,就算有也不會參與。「學生反應冷淡﹐又怎能對各類學會的
財政起到監管作用﹖」AIESEC 的鄧文狄也指出﹐即使是執行會務的幹事﹐對所
屬學生會或系會的財務運作也不關心﹐更何況一般同學。這可在
各全民大會中甚低的出席率上反映出來。很多學生感覺到自己只
要享受到學會的福利便可以了﹐從來不曾意識到自己在整個監察
制度中的重要性。
學會自主權大 港大學生會的財務紀錄及支票簿均存放在學校的財務處。
但該校學生會署理財務秘書表示﹐學生會的財政系統是完全自主
的。學生會的收入與開支全由自己決定,校方雖負責保管支票及
財務紀錄﹐但從不干涉學生會的開支。如校方曾要求學生會出資
十五萬元協辦大型活動﹐但學生會卻將之減至十萬元。據港大學生會的榮譽司庫趙啟超透露﹐雖然一般簽發支票
的程序﹐必須先經校方的部門核實﹐但他作為學生會的榮譽司庫
,與校方的財務處並無聯繫。故學生會的財政是獨立自主的﹐學
校方面只會提供服務及諮詢。科大學生會方面﹐學生事務處學生事務組組長鄭簡麗嫦稱
:「由於科大學生會為一獨立向政府註冊的機構﹐校方並不會干
預其內政事務。」但若學生會在財政上需要協助時﹐可以向校方
求助。如學生會在成立的第一年﹐便曾向校方借款來發展會務。監察力薄弱
從以上各個學會財政獨立的情況來看,學校甚少會介入學
會的財政事務﹐最多也只不過是要求同學每年向學校提交財政報
告,學校只作為學會諮詢的對象。由此可知,學會的自主權相當
大,學校對學會沒有太大的監察作用。至於學生方面,同學本身
對所屬學會反應欠熱誠﹐更遑論監察學會的運作和財政狀況。
監管制度 各有方法大學的財政系統當然不能與商業機構相比,而各大學學生
組織的財政系統也有不同﹐就以城大和港大為例﹐兩者簽發支票
方法也有分別。城市大學學生會核數師陳以波認為﹐在出票程序
上﹐小面額由財政或主席簽發﹐大面額必須由榮譽司庫簽發這種
做法並不可行﹐一來榮譽司庫所負的責任太大﹐二來由一個人簽
發支票﹐無疑是失去了監察作用。他續稱﹐目前城大學生會所有
支票均是由學校財務處先墊支﹐再由學生會支付給學校。學校在
支出前﹐先會核該款項合理與否。因此﹐在支票支出的程序上可
算得上是完善。
財政系統 難作比較 陳以波表示香港大學歷史悠久﹐制度運作已十分完善﹐且
有很多全職職員負責學生會事務﹐相對來說﹐城市大學成立年期
短﹐各方面的資源不可與港大相比。至於其他院校的財務系統﹐
他認為需要實際看看各學生會的財政運作才可比較,以免對其他
院校不公平。支出由校方墊支
學生會幹事虧空公款的事﹐表示現行制度存有漏洞。要在
財政系統上作出改善﹐城大學生會會長何世孝表示﹐今後學生會
的支票簿不會由財務幹事保管﹐改由受薪職員保管。此外﹐學生
會所有支出﹐均盡量由學校墊支。學生會並和銀行達成協議﹐所
有學生會開出的支票﹐其抬頭人只可是香港城市大學。基於現在負責學生會財務的職員資歷不高﹐權責也較少﹐
因此﹐城大學生評議會成立的專責委員會﹐正建議設立一個行政
主任的職位﹐由學歷較高的人擔任﹐主要負責學生會一切行政事
務。陳以波表示﹕「早在九年前﹐我已有此構想。行政主任這
職位是必須的﹐他除了處理學生會一切行政事務外﹐在財政系統
上﹐還能保證開出的支票與銀行月結單是互相配合的。」他更強
調﹐行政主任可確保新舊學生會財務上的銜接能「順利過渡」。
學生誠信難測 城市大學榮譽司庫張大可及何世孝均表示﹐城大學生會的
財政系統本身無大問題﹐若有人存心騙財﹐縱有完善的制度也不
能避免。他們認為是次事件很可能與財政支出負責人的道德操守
有關。道德操守、誠信等主觀因素哪有客觀制度約制﹖何世孝坦
言﹕「法例訂出來便是要人遵守﹐若我們不相信行政人員會遵守
法規﹐那麼我們根本不用制訂任何法例。我們賦予了一個人的權
責﹐最重要的便是監察。」完善與否 看法殊異
AIESEC 九六亞太大會籌委主席鄧文狄也表示:「制度雖
然存在﹐但同學遵守與否又是另一個問題。有時候負責財務的同
學共同議訂了一些規則﹐但到真正執行時有些幹事卻不遵守﹐使
上層頭痛不已。」他將此情況歸咎大學缺乏教導學生理財方面的教育﹐而學
生又欠缺了技術上的訓練﹐以致忽略重要的規則。港大學生會榮譽司庫趙啟超則表示學生會幹事應自行簽發
一些小面額的支票﹐不用每次也找他簽名。然而﹐科技大學學生
會會長陳佩瑤卻認為目前的財政制度彈性太大﹐因某些大學學生
會的支票簿在校方存放﹐簽發支票須經過校方一關﹐她認為這種
做法會影響學生會財政的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