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內的性別歧視
時代不斷進步,在講求平等和開放的現代社會裡,男性與女性的社會
地位似乎已大致相若。但實際上,時至今日女性在就業上遇到歧視的
情況,還屢見不鮮。即使在主張博愛、平等的教會機構裡,性別歧視
的情況依然存在。
胡露茜續稱﹕「教會中人普遍對女同工都有潛意識的歧視。如認為女
性婚後有丈夫照顧,因此女傳教士的薪酬偏低,而子女教育、房屋津
貼等福利也有差距。另外女同工的晉升機會較少。教會選拔主任牧師
時,男傳道人的機會往往較大,這是基於傳統觀念認為女性的能力不
及男性,而且婚後可能重家庭輕事業。這種隱藏的歧視,令很多女傳
教士受壓制。」
一位姓李的天主教徒認為,由男性任司鐸,出任高位,由神父主持彌
撒和各項聖事是天主教的歷史和傳統,並不存在歧視女性的因素。根
據《聖經》,男性和女性有不同職務的。現在修女擔當的職務也有其
重要性,不是與神父做同一事情才叫平等。
麥慧文稱禮賢會並不接受女教徒當牧師或長老,是基於《聖經》上有
明確訓示,因此他們也嚴加遵守。胡露茜對此並不認同。她指出﹕
「《聖經》由六十多卷書組成,每卷有不同的時代背景。某一章節的
言論不等於其他章節都認同,最重要的是如何理解每一卷書的意思。
傳統的字面解經方法不理會當時的文化背景,也不去了解該書寫給甚
麼人看,以及這句話是否最後真理﹙Final Truth﹚。認為《聖經》是
無上權威的真理,任何人都不能改變,正是許多教會的包袱。」
在教會父權結構的建制下,要從教會��改變男女地位不平等的情況甚
為困難。因此他們必須在教會以外建立一個獨立的空間,然後才能以
批判的眼光看教會,從外面去影響和改變現存的制度。
胡露茜表示他們最終追求的並不是把父權結構改為母權。她說﹕「在
目前教會金字塔式權力架構下,並非所有教徒享有平等地位,這本身
已是一種罪。因此我們提倡圓桌教會﹙Round﹣table Church﹚,所有
人都是教會的中心,所有人的參與及地位都是平等,沒有上下之分。」
她升任女牧師時,也曾受到不少教友反對。她認為就算教會容許按立
女牧師,並不代表教友真正接受,女牧師經常受到挑戰。在她按立初
期,有教友以她懷孕為理由反對她主持聖禮。甚至有教友拍案大罵,
質疑她的工作能力。此外,又衍生出女牧師應否化妝的討論。
吳碧珊又說﹕「為女同工爭取平等地位的路途是相當漫長而崎嶇的,
女同工必須自我肯定所走的方向。而教會中的姊妹也應抱開放態度,
不要以傳統女性的觀念把女同工定型,同時也不可看輕自己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