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獎學金吸引奪「A」生賣廣告
每逢會考高考放榜後,有部分補習社的職員便迅速致電學生查問考試成績,一旦得知同學成績優異,便主動提出給予每
科二百至一千元的獎學金,條件是與補習
導師合照及提供成績單副本作各種宣傳,程序一日辦妥。若同學不願拍照,只提供
績單副本,獎學金就會大大減少。假若
副本都不肯提供,則不能拿取任何獎學
金。一些補習社更會要求同學簽訂協議,承諾不收取其他補習社同一科「A」的獎學金以協助宣傳。
只補一堂 也不放過
由於競爭激烈,補習社名師要和奪「A」學生合照,以奪「A」做宣傳,導致補習社用盡手法,搜刮「A」級學生。補習風行,確有不少到補習社補習的學生取得佳績,有一定數目的奪「A」學生不足為奇,但有補習社搜刮奪「A」學生時,連只上過一堂的學生也不放過,有濫竽充數之嫌,可見香港社會嗜「A」成風。
補習社一般會先查詢常規課程的學生紀錄成績,然後致電短期精讀班,繼而就是單堂的免費試補班,甚至聯絡曾在初中時短暫補習的同學。很多補習社都開設免費的單堂試補班,吸引學生報讀之餘,也大大擴闊收「A」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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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奪「A」與補習無關
賣廣告只為錢
科大風險管理及商業智能學系一年級生吳煒豪,曾於現代教育試讀一堂高考化學科,但他認為導師教的知識對他並不合用,該堂課還未完結,便已離開。放榜
後,補習社職員打電話向他查詢成績,得知他奪A,並曾試讀一堂,便叫他提供成績證明,並與導師合照作宣傳之用,以收取五百元獎學金,他隨即答應,簽定了一張A5大小的協議,但沒有細閱條文。他指:
協議寫明不可以將自己的成績在其他補習社作宣傳用途。」幾百、以至一千元的獎學金,對普遍學生來說,是一個頗吸引的數目,不少學生樂意當「A級」供應商。
就讀理工大學旅遊學的袁健翹於二零零九年暑假在尚品教育報讀Sharon Chan的會計科操卷班,即為期八天的短期課程,只操練試卷,導師講解題目。他其後也接受了補習社的獎學金,並與老師合照,刊登在宣傳單張上,但他說:「其實連續八天的課堂我只上了四五堂,只做卷但沒有聽講解,不過他們出一千元獎學金,對於學生來說是很大的金額,所以我去幫他們賣廣告了。」
缺席課堂 也計算「A」
去年拔尖入讀香港大學牙醫學院的Serena於二零零八年會考取得6A佳績,她合共收取現代教育四科共一千多元的獎學金,當中數學、附加數學、生物,她只參與過一堂免費試補班,而物理科的試補班,她更缺席,但照樣被納入補習社的奪「A」數目內。
最後,她的照片被登上報刊等媒體,Serena認為,除常規補習的英文科外,補
習社對她會考六科「A」和兩科五級的佳績,貢獻不大,但又覺得以此途徑拿取獎學金並非騙人。
學生成功白撞領取獎學金
既然奪「A」有價,有學生甚至欺騙補習社以取得獎學金。「有『A』不要浪費,有錢為何不拿?」香港大學工商管理學系的方同學(化名)中六七期間在現代教育補習經濟科,二零一零年高考經濟科取得「A」級後,到現代教育領取一千元獎學金。後來他違反協議中列明禁止把經濟科成績讓第三方宣傳,主動打電話到從來沒有補習的尚品教育(當時稱橙式教育),向職員訛稱曾在暑假試補,並可能沒有留下學生記錄,職員信以為真,方同學最後在尚品教育又取得一千元獎學金。
尚品教育負責人Fred Chan向本刊記者解釋,領取獎學金的學生必須報讀常規課程或補習半年以上。對於方同學的情形,他認為其中一個可能是,補習社零九年名稱為橙式教育,現在改叫尚品教育,一零年五月底至六月轉了資料庫,無法查閱之前的課程紀錄,故難以查證學生真偽。「我們信任學生,無理由見到他們那麼優異,也會來騙我們錢」。由於學生人數眾多,Fred Chan亦不能一一認出。「有人說是自己的學生,看到他拿著補習筆記,也會當他是我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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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有學生只上操卷班,也能領取獎學金。Fred Chan指:「沒可能,是他(學生)說謊。」他指補習社不設試堂,而獎學金由導師自己真金白銀支付,所以不會胡亂認學生,他解釋「那學生能說出自己上了哪幾期,上了多少堂,而我們在沒有足夠資料下,才給了錢。」、「要在Sharon手上拿錢真是很難,她甚至查看上課的工作紙來證明誰是自己的學生。」
本刊記者希望接觸補習社負責人,了解所宣傳的奪A學生總數當中,有多少是只補過一堂試讀等非常規課程的學生,但記者多番電郵、電話查詢,英皇教育、現代教育及遵理學校均不回應這個問題。
Joseph Li Cheerup Tutorial Centre的總經理區小姐表示,中型的補習社會靠自我監管,起碼補過二至三期課程,才是補習社的學生,她任職的補習社也有奪「A」廣告,她聲稱他們奪「A」廣告的學生都補習起碼補了兩至三期,但她不評論其他補習社的做法。她補充:「我們沒有一個有系統的成績統計機制,不會打電話予學生問成績,因為沒有這樣的人手,多數是同學自己考得好,主動向我們提供成績資料,但我們會在放榜後發短訊給學生,看看有什麼地方能幫上忙。」
無功不受祿
當然,也有學生因為不認同補習社這種宣傳手法,而不接受該筆獎學金,就讀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的朱家瑋同學說:「無功不受祿,我的(英文科)成績靠日校老師教導,這樣做不太恰當。」他在會考期間曾於英皇教育補習化學科,最後化學科奪「A」後到補習社領取獎學金。提供成績證明時,補習社職員知道他的英文科成績取得5*佳績,便詢問他曾否在英皇補習英文科,朱同學表示曾上一次免費試堂,該職員便以獎學金游說他賣廣告,但朱同學認為有違誠實原則,拒絕請求。
家長熱捧「A」級
其實,補習社嗜「A」之風也是為了迎合家長急功近利的心態,前遵理學校職員趙先生憶述一次向家長介紹各科老師的課堂特色時,對方的反應是:「這位導師標榜用心教學,那他的學生拿得多「A」嗎?」有家長更問:「這邊沒寫明拿了多少個「A」,為何學費不是便宜一點?」他指家長以「A」的數量衡量補習價值,這是社會的大趨勢。
前英皇教育英文科導師許奕暉也認為
家長急功近利,責任不全在補習社:「當市場發展到這個情況時,你不標榜『A』可以標榜什麼?難度說用心教學、啟迪智慧嗎?這些東西不能量化用作招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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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A」數目成疑
教育局之責?
坊間一些標榜一年有幾千個「A」的廣告,聲稱有會計師樓核數,保證「真A真成績」。有補習社資深行內人透露:「會計師樓只會看是否的確有學生出示「A」級成績的證明,補習社用哪種方法找到學生,會計師樓則管不了。」
補習社廣告受到教育局監管,根據《教育條例》第86B(1)(b)條,任何註冊或臨時註冊學校的擁有人或校董均不可以發布據他所知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廣告。當有懷疑某學校涉嫌藉廣告作虛假宣傳,違反《教育條例》,或當收到投訴或轉介時,教育局會作出調查。
在二零零六至二零零八年間,教育局就註冊或臨時註冊的補習學校涉嫌發布虛假宣傳而作處理的個案共有十六宗,所有個案均與奪「A」廣告無關。當中投訴成立的佔九宗,其中七宗的涉案老師或補習社接獲警告信,兩宗沒有處分,檢控宗數更是零。
消委會未接獲投訴
消委會發言人指未曾接獲有關補習社廣告誤導的投訴,但消委會表示如果有人質疑補習社廣告失實,消委會可要求補習社解釋如何統計「A」的數目,調查消費者有沒有損失,再了解投訴人想如何討回公道等進一步行動。
難以界定廣告是否失實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指香港暫時沒有一個完整法律規範去監管平面廣告。由於誤導和失實是一線之差,如果廣告蓄意誤導,亦預計有人中計受傷害,理論上都是欺詐行為。他認為:「如果有學生看到補習社奪『A』廣告而去補習,相信補習之後會奪『A』,但最後沒有,那補習社算不算欺詐學生,中間很多疑點難以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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