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編輯■大學線社會專題小組

婚.愛情

Stephy(化名)成長於單親家庭,自言從小缺乏親人關懷:「我總覺得小時候失去了一些東西,總想多些被疼愛、多些被關心。」所以她早於十九歲便選擇披上嫁衣,婚後仍積極結識朋友,又活躍於交友網站。

在網上,Stephy結識了「愛情派出所」網站的主持Simon Lai,後來被他邀請加入網站:「當時我剛失業,看見這個網站後便貪玩想試一試,放一張相上網站,看一看會否有人約自己。」Stephy認為網站列出的租借條文清晰(見框文),令她十分放心加入「愛情特派員」的行列。

一般「特派員」的出租價錢由她本人自訂,最低消費三小時,每小時一百元以上,有些甚至索價四百至五百元不等,而且約會中的所有費用都由顧客負責。每星期赴一個三小時的約會,月薪可達一千二百元,足夠購買一個她們心儀的名牌手袋。

談起第一次出租經驗,Stephy顯得非常雀躍:「那次兩個人吃一頓飯,都已經花掉九百元,連我都覺得不好意思呀!」她指那位「男朋友」二十多歲,從事資訊科技行業,不過由於身型略胖、暗瘡滿臉,加上個性害羞,所以很難結識女朋友。她直言當時因為預期有豐厚的收入,才會選擇「頂硬上」,與該客人約會。

一般男女拍拖,自然會有不少親密動作。依照網站指引,其他身體接觸如擁抱、接吻及撫摸等,女方可以拒絕;但如果對方只要求拖手,她就必須服從。Stephy慶幸那次男方沒有主動拖她的手:「他很有禮貌,整個約會都沒有任何身體接觸。我估計他只是寂寞,想找個人陪而已。」

後來,該名客人在網上找到Stephy的聯絡方法,多次嘗試主動聯絡和慰問她,但她已決定不會再理睬他。


出租女友網站部分出租條文

  • 出租前男方需同意租賃人協議書
  • 出租前男方須登記個人資料,包括身分證號碼,並在約會前四小時繳交服務費
  • 不鼓勵男方去單獨相處及人煙稀少的地方,例如酒店、偏僻的公園和寓所等
  • 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女方作出帶有色情成分的行為或要求,包括擁抱、強吻
  • 不得以口頭形式對女方作出性騷擾
  • 男方須支付女方的飲食和長途交通開支
  • 男方有權拒絕女方提出的任何不必要的高消費支出及購物要求
  • 男方不應強迫或以任何非法手段迫使女方提供她的聯絡方法

吃喝.玩樂

Stephy的丈夫早已得悉她當出租女友,但Stephy聲稱丈夫認為她已經是成年人,有能力權衡輕重,所以未有加以理會;雖然如此,Stephy仍然擔心丈夫介意她和其他男子交往。其後,Stephy在醫務所找到一份助理護士的正職,她便不再接受任何出租工作,她在網站上的照片也已被刪除:「我又不是喜歡去玩的小女孩,試過一次就夠了。」

能容忍自己的另一半與別的男人「拍拖」,Stephy的丈夫可算異數。但另一名「特派員」Jessie(化名)的男朋友,就覺得出租女友與性交易類近,更曾因此鬧分手。儘管如此,擁有四、五次出租經驗的她,對工作有自己的一套邏輯:「如果我退出,即是默認我有性交易!我絕對不會理會別人的眼光。」

十八歲的Jessie,曾一度登上「人氣之最」的三甲位置。她在剛過去的暑假完成會考,經兩名早已加入該網站的朋友介紹,齊齊成為「特派員」的一分子︰「反正都是看電影、吃飯,既可吃喝玩樂,又可賺錢買名牌,何樂而不為?」

她認為,出租女友的工作只須「做回自己」,最重要懂得應付冷場、臨危不亂、拒絕不合理的要求:「這份工作原來並非想像中那麼容易的!」

不少Jessie的同學都知道她做出租女友,Jessie也樂意介紹她的工作。「很多人對我的工作感到好奇,但有些則非常反感,覺得我好像在做『那件事』,我就算解釋他們都好像不肯接受,真的會覺得很委屈。」

Jessie認為,她們約會的過程只不過和普通朋友相處一樣,逛街、拖手只不過是等閒事,大眾未能接受或對服務有誤解,是因為他們在思想上「有少少想歪了」。所以,Jessie選擇一直做下去。

滿足.矛盾

人言始終可畏,不是每個出租女友,也可以像Jessie般把旁人的眼光置之不理,繼續「做好呢份工」。

二十四歲的Fiona(化名)早在網站成立之初已登記成為「特派員」,擁有超過十次的約會經驗,可算得上是網站的「老臣子」。她的正職是私家診所的登記護士,一星期工作五天,月入只有六千;反觀做「女友」,每星期赴約一至兩次,已經可以為她每月帶來約二千元的額外收入。

她認為,客人「光顧」次數多寡,代表了自己受歡迎的程度:「客人願意再次約你,是因為覺得你好,能給予對方女朋友的感覺。」她曾經收過客人送的花,感到很開心,覺得這份工作為她帶來了滿足感。

然而,Fiona最擔心在工作期間碰到自己的男朋友︰「他是完全不知情的,萬一被他或他的朋友看見自己跟一個陌生人出街,而且還要手拖著手,我根本無法解釋。」因此,她每次約會都會瞞著男朋友,而且通常只跟客人吃飯或看電影,以免撞見熟人:「我對我的客人都沒有感覺,即使我們要拖手,也算不上是背叛男友!」

既要說服自己只是和普通朋友約會吃飯,又擔心引起其他朋友誤會,Fiona的內心充滿了矛盾。最近,她於網站的照片被一相熟的朋友發現,為避風頭,她唯有叫網主把她的照片從網上移除,並暫時停止一切約會。

快錢.陷阱

依照網站指引,男女雙方約會之前,都會登記他們的身分證,出租女友也有權取消約會。然而,這群陌生客人的進一步要求,很有可能會在約會期間原形畢露。

出租女友在「提供戀愛感覺」的同時,經常會面對強大的金錢和物質引誘。堅持以拖手為底線,只是她們一廂情願的想法。

Jessie曾遇過類似的客人。當晚凌晨一、兩點,她和另外兩個「特派員」在街上逛街時,突然收到公司電話,表示有客人要求即時約會,於是索性三人行應約。

Jessie形容對方是一個十分闊綽的中年男人,一開始就各給三位「女朋友」五百元「租金」,更請她們吃二千元的日本菜。接著她們到卡拉OK消遣,男方愈坐愈近,更將手搭在Jessie的肩膀上,Jessie覺得不對勁便立即迴避。後來男方提議送Jessie回家,她怕惹麻煩,只給了一個假地址。「他右手駕車,左手捉緊我的手不放,然後又再給我數千元,叫我到他家參觀,又提出一萬二千元租我一個月,每星期只出兩次街。」對方見她挽著一個名牌袋,又表示下次到日本旅遊時可以送一個給她。

「不過我最終也拒絕了,因為我覺得『無咁大隻蛤隨街跳』。」Jessie認為,數千元背後的動機已經呼之欲出,她能不為所動,是因為她不是貪慕虛榮的人,才能有足夠定力。

Jessie的經歷,只是冰山一角。Fiona透露,曾經有客人初次和她見面就給她一千元︰「吃飯過後,他要求我到他家中或者『開房』進行性交易,但我當面拒絕了。」Fiona因為有男朋友的關係,堅決表示自己不會接受性交易。但她不排除一些心智未成熟的出租女友會待價而沽,為錢出賣自己。

交友網站主持Simon解釋,即使網站列明條款為客人作出指引,仍然有顧客因經常帶女友飲酒、要求性服務和過多身體接觸等原因被列入黑名單。另外,他也會聘請員工,甚至由他親自出馬「放蛇」,以確保少女的質素和安全。

雖然如此,Simon坦言不排除「特派員」被非禮的風險。

黃鶴鳴律師認為,出租情人和朋友交往,兩者不能相提並論。因為顧客牽涉金錢交易,而且雙方約會前並不認識,危險性必然比跟朋友約會大得多。

中文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於興中則指出,萬一出租女友在約會過程中有甚麼閃失,例如被迷姦或虐待,通常很難對顧客作出指控,因為沒有目擊者,加上當中牽涉到金錢交易,警方很難證實「情人」是否自願。但是,她們可以透過民事訴訟,控告網主保護不足。

出租.援交

「愛情派出所」網站自今年三月成立以來,累積瀏覽次數已過四十萬,安排了多達二千個約會,超過八百名女生先後登記成為出租女友。Simon表示這盤屬於無本生利的生意,每宗交易收取一百八十元的行政手續費用,營業額由最初的數千元,到現在平均每月三萬元,「一直都是賺錢」。

大中華出租情人

出租情人在香港和內地並非甚麼新鮮事。

早在零三年的北京,一些從外地來京打工的單身漢,會在春節回鄉拜見父母之前,從婚姻介紹所或互聯網交友論壇「租」女大學生,冒充女朋友「交差」。這種季節性的潮流,數年間從北京延伸至長春、天津、湖南以至深圳等城市,不少「出租情人公司」相繼成立,而海峽兩岸更出現數套以「出租情人」或「合約情人」為主題的電視劇和電影。

而在港、澳兩地,出租情人的作用則大多是滿足個人的戀愛需要。

零四年中,香港出現第一間出租情人公司,在報章刊登廣告招徠男女,成為「出租男女情人」吸引顧客,情人的選擇權由公司安排,不過現在已停止服務。「澳門一生一世網」則在今年成立,是一個以論壇形式運作的出租情人網站,吸引了港澳兩地的青年成為會員,當中又以「出租男友」佔大多數。

近月,互聯網上出現不少以「個體戶」形式經營的援交少女,有部分更以出租女友的名義「招租」。

記者發現,這些服務廣告已全面進佔本港各大論壇,大量少女在其成人交友區發帖,公開自己的年齡、樣貌、三圍數字等個人資料。她們多以缺錢交租、交學費為理由,不少更聲稱「第一次」,希望有人可以「施予援手」,服務範圍包括性行為,費用由數百至二千元不等。

任何男人只須登入留言,便可得到女方的聯絡方法,私下討論交易細節。就網上情況所見,「顧客」留言情況非常熱烈,不少帖子更累積超過一百個回應。

Simon坦言「愛情派出所」有少許給人色情的感覺,出租女友也經常被外界與援交少女混為一談。所以,他的網站列出「嚴正聲明」,要求男女雙方健康地使用出租女友的平台,以拍拖來「尋找戀愛感覺」,和性服務劃清界線。

然而,黃鶴鳴指出,網站所刊登的聲明,並不等於可以免去所有責任。如果網站明知旗下女友與顧客有發生性行為,但知情不報的話,都等同非法賣淫,網主和顧客都可能會負上「教唆他人進行不道德行為」的刑事罪名。86textendlogo.tif



尋找.愛
「愛情派出所」網站主持Simon表示,顧客的層面非常廣泛,年齡由十五至五十多歲不等,當中有學生、營業員、律師、消防員、警察,甚至自稱是大學教授。他指出這些顧客大多樣貌不差,只是較為內向和不善於溝通。

「我的標準是年輕、標緻和可愛,身材一般都沒有所謂。」年齡不過二十歲的出租女友,正中梁先生的下懷。他是「愛情派出所」的忠實顧客,先後與三名出租女友、平均每兩星期「約會」一次。他認為該網站有助他找尋合眼緣的女性:「合拍的女孩就約多兩次,不合拍的就再約其他女孩囉!」

梁先生表示,他現在自資經營昆蟲零售店,之前曾任職電器技工,工作環境由男性當道,難以結識女性;加上獨居的關係,經常陪伴在側的就只有他養的小狗。開店後時間多了,月入三萬的他,開始籌算如何結識另一半,但他從來不知道有甚麼方法可以幫助他找尋「真愛」。一些專為中年男人而設的婚姻介紹所和時下流行的速配約會(speed dating),他甚至連名字都沒有聽過。

三個多月前,他在網上搜尋「朋友」二字,輾轉發現該網站,於是開始定期入二千元到公司戶口,每次約會的花費大概一千元,當中包括「租金」、行政費和其他約會消費。小至毛公仔,大至白金吊墜,為搏紅顏一笑,他也在所不辭:「花得起就沒有所謂啦,但第一次約會就不會送東西了,免得嚇怕對方。」

他覺得租『情人』十分方便,悶了可以約出來玩,感覺又新鮮,所以非常值得。

問題是,真的找到他想要的感覺嗎?「當然有!通常後生、漂亮的女生都給人一種戀愛的感覺!」但當講到與出租女友未來發展的可能,梁先生即一臉通紅,頻呼「一切隨緣」。

網絡援交陷阱 危機重重

民建聯在十月初曾舉行記者會,由兩名曾經參與援交的少女現身說法。她們估計本港有八成的援交工作者由賣淫集團操控,當中不少是從網上招攬女生參與援交。

她們指出,在網上討論區或網絡交友工具表示有意儲錢買名牌的「個體戶」,最容易被不法集團招攬成為旗下的援交少女。這些集團會提供宿舍並安排少女「接客」,和少女五五分賬;有些集團的中介人更會提供毒品令少女上癮,以接客賺錢來購買毒品,中介人從中賺取額外金錢。若少女想抽身退出,中介人會聲稱已掌握了少女的地址、家人職業甚至工作地點,威脅把她們的援交工作告知甚至騷擾家人,迫使她們無了期繼續工作。

現時本港只規管性工作者在公眾地方招攬生意,並未有明確法例管制網上的招攬行為。記者曾詢問警方如何監察和統計網上的賣淫活動,然而警方以商業罪案調查科正在跟進為由拒絕評論。不過,警方表示,這些網站有否觸犯「非法性交」、「經營賣淫場所」、「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維生」等罪行,須視乎情況而定,然而它們也可能涉及「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經營者最高可被判監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