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攝影■盧穎珊 巫嘉穎 楊德銘 編輯■郭鵬慶
香港中文大學實行宿分制,愈高分入宿的機會愈大,居住地點、課外活動參與度、居住環境等都能增加宿分,有同學利用這個制度,以不法手段如虛報地址、成立「空殼學會」,以增加其入住宿舍的機會。
借外婆地址騙宿分
中大的阿嘉(化名),家住馬鞍山,是中大計分系統下最低分的地區,不過,她申報外婆將軍澳的住址後,即符合要求,取得宿位。阿嘉指:「假地址並不難,只需要一張住址證明,再加上一封中大寄出該地址的信便行。」
據了解,若繳交的住址證明列印的並非同學或其父母的名字,同學只需要補充收件者與他的關係即可。
「頹莊」前主席現身說法
因為內地生與交流生愈來愈多,本地學生宿位減少,單靠居住地點也不能保證一定可以「入宿」,有些未有宿舍的同學於是不惜聯群結黨,組織虛有其名的「空殼學會」,「騙宿分」,衝擊中大的宿舍申請制度。
去年畢業於工程學院的李同學,曾連任三屆「超意識學會」主席。李同學家住火炭,與中大十分接近,為了增加宿分,大前年,他加入了「超意識學會」,在選出幹事後,他立即舉手自動請纓成為主席,更連續做了三年:「真的『頹』到記不起是第幾屆!」當主席可以爭取更高的宿分,據了解,李同學當會長可增加八分,而當幹事只有六分。
中大學生會規定,要成立或接任學會,必須提供三份文件:學會全年活動計劃、財政報告和會員名單。為使「超意識學會」正式登記,李同學嘗試過借用朋友其他學會的會員名單,直接交給中大學生會。他更補充說,三年以來,他都是繳交同一份活動計劃和財政報告給學生會,而會員名單則會刪除已畢業同學的名字,再加入一年級的「新會員」。
「呃百幾蚊會費買會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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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同學說第一年做主席時,都有盡過努力,召集幹事開會討論全年活動,例如播放解剖外星人的影片、觀星、大食會及籌辦宿營等,隨後他即笑說,這些活動全都是「傾完就算」,幹事們也再沒有見面,活動當然也沒有實行。他記得,第一年學會參加了中大學生會於迎新營時舉辦的「藝墟」(學會招募日),目的是招收剛入學的新生作會員,每人收取五十元會費:「騙了百多元會員費,買了個屬會印章。」他表示,事後也沒有會員投訴其學會沒舉辦過活動。
李同學回憶,第一年快將完結時,他嘗試過聯絡當年的幹事商討「續莊」(繼續做幹事)的事宜,卻已無法與他們聯絡。後來,他乾脆在學系裡發放消息,邀請系內不夠宿分的同學到「超意識學會」當幹事,而他則連任主席。莊員「縱使相逢應未識」,大家都主要為了增加「宿分」而成為幹事,因此,在登記文件寫上名字後,便沒有舉辦過任何聚會。記者採訪期間,李同學也多次不能準確說出其學會的名稱。
代代相傳上「頹莊」
三年級的嘉欣(化名)原本是一個正常學會的主席,他們每年都舉辦不少社會服務活動,但學會有個不成文的傳統,就是大家在第一年完成其職責後,為使大家在下個學年有足夠「宿分」繼續「入宿」,幹事們便會在卸任後,便轉到一個「空殼學會」成為幹事。現時,這個「空殼學會」的十一個幹事,其中九個成員都是來自上年的正常學會。她形容,這傳統代代相傳,已經維持多年。嘉欣居住太古城,本應宿分不足,但因為再次成為幹事,便獲分發宿位:「這個傳統都有四、五年啦。」
上訴原因千奇百怪
其實,在香港中文大學,一些未能在宿分制下成功「入宿」的同學,也可以在上訴機制中「出招」,以各種五花八門的奇怪原因爭取宿位。上訴機制由書院的宿舍委員會組成,成員包括舍監、宿生會代表、非宿舍職員代表及學生代表,衡量同學的個別原因而決定是否發配宿舍。
中大二年級生阿馬(化名),家住屯門,本來已有極高的地區分數,卻未獲派宿位,她覺得每天要花三小時來回學校,十分費時。到了上訴期,阿馬表示,她無可奈何地根據她姨甥生病的事實,再「加盬加醋」,訛稱他已搬來自己家暫住,而姐姐與姐夫也頻頻到訪,令她沒有地方讀書與睡覺。最後,阿馬毋需提供任何證明而「上訴得直」,隨即獲得宿位。
有同學更因為上訴理由不被接納,直接聯絡書院專責宿舍事務的職員,聲淚俱下地「求宿」,最後也成功入宿。商學院二年級的Mary(化名),因為居住地點與中大太接近而未獲派「宿位」,Mary決定上訴,但最後仍然失敗而回,她表示:「我上訴的理由沒有講大話,只是有點誇大。」
「敗訴而回」的Mary最後改變策略,直接與有關職員申訴,她向該職員表示自己學會職務繁忙,常常深夜時份要乘搭的士回家,而家中體弱的母親又擔心,弄得天天在家守候:「我還哭了出來!」兩個星期後,她獲致電通知得到宿位。
該書院發言人回應時解釋,其實那些同學已在等候名單中較前的位置,並不是找職員哭訴,便會得到宿位。
書院與學生會職權不清
中大由四個書院負責宿舍事務,故需由四個書院分別作出回覆。對於存在「空殼學會」的問題,中大崇基學院學生會內務副幹事長鄭權峰指,學生會審批新學會申請時,只負責處理文件,由輔導處決定它能否成立。崇基學院書院輔導處回應時指,學會是學生生活的一部分,不應該由書院管理,而是由學生去決定是否成立學會。
中大聯合書院學生輔導處發展主任胡黃雪萍表示,書院原則上尊重學生會轄下所有註冊學生團體的自主權,不會干預。新亞書院副主任游吳慧蓮與逸夫書院高級書院發展主任黎蕙華均表示,書院得悉「空殼學會」問題後,已經作出跟進與討論。
至於有關虛報地址的問題,胡黃雪萍指,該書院有完善的抽查地址機制,而同學在申請宿舍時一般都不會填寫假地址。但若發現同學申報假地址,書院會取消該同學申請宿舍的資格,而個案也會轉交書院紀律委員會跟進。

科大買宿實錄
中大學生為求宿位,多從申請程序著手,「奇招」盡出。不過,香港科技大學的學生則不從校方入手,而是私下買賣宿位。今年學期初,有報章曾揭露該校的宿舍買賣情況後,消息指,科大校方已收緊規管,嚴懲宿舍買家與賣家。為了解這個風氣是否已經減退,本刊記者佯裝「科大女生」,在網上聯絡宿舍賣家,最後發現買宿情況依然存在,而且交易簡便快捷。
本刊記者於十月二日在Uwants網上論壇的香港科技大學子論壇,看見首頁有三至四個有關買賣宿位的主題,其中選擇了「急賣女宿」一帖,立即聯絡網名為T(化名)的賣家。本刊記者傳送了私人留言並留下電話號碼,大概兩三天後,本刊記者即收到T的來電。
賣家賺四千
T所出售是科大宿舍「PG Hall II」的一個女生雙人房內的宿位,她一直不肯透露宿舍的層數,指記者到銀行「過數」後,雙方見面交換房匙時便會自然知道,明顯有所防範。
T第一次開價六千一百九十五元,而官方宿費為四千一百九十五元,即T上學期可以「淨賺」二千元。此外,她又要求記者承諾上、下學期都購買該單位,分兩次過數。如是者,T一年便「淨賺」四千元。T似乎頗急於賣出宿位,多次向記者補充,在「過數」後,只要在事前一日通知,便可立即「入宿」。
記者其後再致電T,嘗試以已經開學一個月為原因,試探T可否因此調低價錢。她非常爽快地答應,一輪計算後,她願意減去一個月的住宿費九百三十元,而收取記者五千二百六十五元。記者問T為何要賣宿,她解釋是因為她性格較被動,不喜歡交際,所以覺得宿舍生活不適合自己。
賣家:學校不會捉
當記者表示擔心被校方揭發,會受到處分時,T指校方只會在開學後兩個星期檢查,不過,她叮囑記者如果忘記帶房匙,千萬不要驚動管理處,應致電同房求助。
此外,她指示記者不用出席「Sharing Session」(定期舉行的宿舍聚會)以免被宿舍導師發現,她又解說:「Tutor(導師)不會知道的,他不會去找你。」最後,記者訛稱父母反對而決定不買宿,T只好說:「那麼如果你有朋友想買宿就再聯絡我吧!」整個過程其實只花了兩日時間。
科大:「賣hall能手」
有科大學生指校內買賣宿的情況十分普遍,據科大商學院二年級生豹哥(化名)稱,科大住宿要求高,只有住在北區、屯門、元朗、南區和離島五個地區的人是「必宿」(必定有宿位),其他人要住宿,就要上莊、加入校隊等對學校的貢獻,而學生的成績也有影響。
科大今年首次正式公佈宿舍遴選準則,當中包括居住地區、對學生活動的貢獻以及傑出貢獻。當中,新生、外地生、「尖子」、交流生、經舍監推薦的同學均可優先派發宿位。
由於宿位不足,而校方又沒有嚴厲的管制,買賣宿位的情況便開始在科大出現。今個學期也是賣家的豹哥指出,買賣宿位的高峰期是每年八月,他指出,自己曾於一年級下學期住宿,覺得已「過足癮」,加上今年獲分派較狹窄的三人房,知道有朋友想買宿位,便賣給他。
豹哥更說,有人(尤其是獲優先分發宿位的學生)在申請宿位後,轉手讓出宿位,以賺取差價,一個學期獲利一千至四千元不等,這些人會被同學稱為「賣HALL能手」。
買家:唔敢俾人知
由於買賣宿位乃違規行為,所以買宿的同學入住後,出入需要特別小心及低調。商學院二年級學生Hedy(化名)今年與兩名好友一同買了一個二人房單位,三人共住一個房間。她表示,今年開始宿舍加強了保安,晚上十一時後有看更駐守,檢查出入學生的住宿證,並表示:「真的很麻煩!」礙於住宿證上有相片,因此她一直沒有辦理,以免被認出。
Hedy曾經試過被看更截停,要她出示證件,她立刻致電相熟的宿生會幹事,請求她們以人牆掩護,結果成功過關。Hedy指:「宿生會的人旨在籌辦活動,愈多人一起玩愈開心,她們不介意你是否買宿,她們有時也讓朋友到自己房『屈蛇』。」
學生會促校方加強監管
科大學生住宿事務處以「正忙於處理下學期住宿事務」為由,不作回應。
香港科技大學社五卓毅學生會回應,宿位買賣情況在科大各宿舍時有出現,就該宿舍而言,情況不算嚴重。學生會堅決反對宿位買賣,但宿舍分派及監察事宜是由校方負責,科大各社學會都曾就宿位買賣問題向校方反映,希望校方加強監管,校方答應會研究問題,但久久未見行動,學生會感到無助及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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