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情報

編輯■林芳菲 記者■陳詠珊 李麗華


教育局發指引 列出開除原則






成績進步獎變勸喻離校
    暉仔(化名)曾就讀港島東某名校,他中四時上下學期平均分皆及格,有五十多分,操行為B級。中四學期結束之前,校方卻以「語文水平差,不適合讀英中」為由,建議暉仔到其他學校就讀。

    有知情人士指出,該中學勸喻中四成績差的學生退學的做法已維持了約四年時間,單是去年,被勸離校的同學已經約有八個。據悉校方會婉轉交代及說明學生因成績不達標而不符升讀資格,「建議」學生到其他學校就讀,如給予同學升讀其他學校或課程的推薦信。

    暉仔承認自己一向成績平平,間中會有一兩科不及格,中一時曾經留級。中四時,他的英文成績在及格邊緣,跟他成績差不多的同學大約有十個。暉仔稱:「上學期完結時曾被警告過要『在英文方面多下苦功』。」

    中四下學期時,暉仔的英文成績仍然維持四十多分,但其他科目卻大有進步,名次進步了十多名。六月尾成績出來後,校長欲推薦他拿進步獎,副校長卻突然與他及其家長會面:「我建議你不要讀這間學校。」暉仔說:「他預計我當時會考只有十三、四分,並不符合學校要求,而且語氣十分強硬。」他曾多次求情,皆不得要領。「父母得知消息那一刻都感到很愕然。」暉仔一臉惘然:「我真不明白,為甚麼被推薦拿進步獎之後居然要被『踢出校』。」

求學不是求分數?
    「羅范椒芬說過:『求學不是求分數』,可見學校應該是有教無類的地方,但我覺得學校在乎的是成績,而非學生能否得到知識!」暉仔說:「如果我是因為操行欠佳,有吸煙、打架的情況出現而被踢出校,我不會埋怨的。」暉仔的姊姊也有同感:「如果暉仔真的因為成績很差很差而被踢出校,我無話可說,可是暉仔的化學、物理、數學成績都不錯,你可看到他真的有進步,也有下苦功。」

    她直斥校方只將重點放在英文科上,抹殺了暉仔的努力,也扼殺了他升班的機會。暉仔指,現在學校內人心惶惶,同學都害怕像暉仔般因為成績不達標而喪失繼續升讀中五的機會,中四便要四出「撲學校」。

    一位曾經教過暉仔的老師表示,作為一間第一組別的英文中學,對學生的成績要求自然特別高:「雖然暉仔平均分及格而且有進步,但仍未能達到學校的標準。」至於該中學校長至截稿前未能抽空接受訪問,對此事未有作出回應。

「你點做人阿媽?」
    就讀於大埔某第一組別(band1)學校的明仔(化名),同樣因成績問題收到離校通知。記者看過他的成績表,他的中四操行維持B級,中四下學期平均分退步近十分,總平均分差零點五分才及格。由於上學期明仔的平均分及格,他當時並沒有收過「離校警告」。直至校長下學期完結時召見他,指平均分退步十幾分的學生,是無誠意讀書的學生,建議他到英皇、現代等私校繼續學業,他才知道事態嚴重。「本來想在中五時發力追回成績,現在連讀上去的機會也沒有了。」

    明仔不斷向學校求情,爭取原校升讀。他母親陪他一同會見校長,但校長嚴厲、堅決、完全不留情面的態度幾乎令明仔母親難堪得抬不起頭來,她回憶道:「一坐下來就被她質問:『你仲黎做咩?』、『你點做人阿媽?』,又叫我們走。我兒子不是壞學生,好歹也是band1(第一組別)成績,我不明白為甚麼中間一次考得差就不讓他讀下去。」

    據悉該校每年約有七至八名學生因成績不達標離校,單是明仔該屆一班便有四名學生被勸喻離校。最終校方並沒有給予明仔原校升讀或留班的機會,而明仔則現於區內一間中文中學就讀中五。

    和明仔同班的阿良(化名)也遭遇同一命運,可惜至九、十月仍未找到學校,只能在私校就讀,現於大埔某間私校升讀中五。他無奈地表示,在新學校學到的知識較少,對會考影響很大:「老師沒有用心教導學生,他們只顧授課,不理會學生是否明白,也不關心學生成績。」

    阿良中一時曾留級,操行為B-,總平均分差十多分才及格。阿良指由於每年都有同學因成績不達標而被勸喻離校,該校的同學都覺得這現象很正常。但他覺得校長對每個學生都說同一番話,很生硬、而且沒有表情,根本不關心學生未來的去向。他表示,當時有同學及家長甚至向校長、老師跪地求情,但他認識的人中,沒有一個能成功重讀中四或試升中五。

校方有制度  學生須遵守
    記者向該校校長求證,她否認有因為成績不佳而勸喻學生離校的個案。她指,每年離校學生的因由各有不同,但從來不會以成績不佳為原因,也不會踢人出校。對於明仔和阿良的個案,她這樣說:「學生離校是因為沒有顯示欲留下來的誠意,是他們自己放棄校方給予的機會。」

    她指出,對於那些總平均分不及格的學生,校方會給他們最後一次機會去表達誠意,例如補考或暑期補習班,但明仔媽媽卻稱學校沒有提出過補考或暑期補習班的機會,而明仔和阿良均指出校方的慣常做法就是讓學生留級一次,第二次成績不達標就要離校。由於他們中四前曾留級一次,所以今次一定要離校。對於離校學生數目,該校校長起初以學校私隱為由拒絕向本刊記者提供,記者再三追問才說:「數目非常少,每年大概兩至三名吧。」   

    她否認學校有「第一次成績不符合標準可以留級,第二次則要離校」的做法,但就指機會不是無限的,總要有個準則,才能幫助學生進步,也才能對其他同學公平。

    該校副校長強調,對每個學生的個案都會公平處理,並有一系列的計劃和措施協助離校的同學,如為學生寫推薦信、建議收生標準較寬鬆的學校供選擇等。

學校壓力大  成績最重要
    對於學校勸喻個別成績稍遜的中四學生離校,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副會長舒盛宗解釋,學校有可能因為注重會考成績而透過這種方式淘汰學生,至於是非對錯則要考慮個別情況:「當局要求學校有百分之八十五的學生整體成績達至第一組別的水平,才能維持學校屬第一組別,所以競爭非常激烈!」

    舒盛宗不鼓勵學校勸喻學生離校,也認為不應該有此類事情發生:「即使學生有行為問題,校方也應等他有所改進,而非立刻勸喻該名學生離校。」但是,他承認留班機會只限一次的情況仍算普遍。

    就暉仔的個案而言,舒盛宗表示暉仔的平均分及格,已符合一般學校規定,學校不應該採取此方法汰弱留強。他認為家長應與學校商討準則:「如果總平均分及格仍不夠程度,及格的意義就不存在了。」他提醒家長,他們應該在子女入學時了解學校的程序。       

   

離校學生出路困難重重
    由於大部分學校只會提供升學建議,但並不保證替離校學生找到新學校,於是找學校、寫求學信全部都須由學生自己一手一腳包辦。暉仔表示,重讀中四和升讀中五的學位並不易找,因為中四學位通常已滿額,而中五學位則要等會考放榜後,學校了解收生情況後再作決定。「當時找了十多間中學,甚至跨區到將軍澳、九龍塘,但沒有學校取錄我。」暉仔曾經向立法會議員求助,對方卻指幫不  到他。他回憶那段日子:「那時感覺很徬徨。」

    暉仔最後得朋友介紹,約在八月上旬獲學校取錄,現於港島區一間中文中學就讀中五,但其實找到新學校也帶來更多問題。暉仔表示新學校是中文中學,舊學校則是英中,入學後又得從新適應:「而且中四五課程不連接會造成障礙,對會考有一定影響。」但最令暉仔擔心的是,他在舊學校已完成了一部分會考要求的校本評核(SBA),但現在到了新學校又不知能否繼續下去:「很多事都不知道怎麼辦。」

教育局發指引 列出開除原則

教育局有關開除學生及著令學生停學通告C087/1997清楚指出,除了基於下述原因外,學校不應開除學生:

(一)   有關學生未有繳交載於收費證明書上的費用

(二)   有關學生嚴重違反校規,而學校經已採取合理的措施,惟仍未能成功取得有關家長的合作。

教育局:有教無類為原則
    教育局新聞主任連小惠回應指,基於有教無類的教育原則,教育局絕不贊成部分學校採取勸喻學生自願離校的手法。即使是就讀高中的學生,學校也不應在未正式告誡及通知其家長之前,便採取開除學籍處分。就學校考慮開除學生,教育局有嚴格的指引。學校也不應單以學業成績欠佳為理由,將學生開除。

    然而當記者問對於學校以成績淘汰學生的做法,教育局卻聲稱基本上九年免費教育過後,只要合理解釋,學校即可自由處理學生離校問題,也從沒有收過學生投訴。所以,順利入讀名校不代表平步青雲,家長為子女選擇學校前宜小心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