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棄電池只收不用 堆積如山聽天由命

環保新知
編輯■羅玉花 
記者■馬卓欣 辛孟曦
 
環保署就即棄電池回收的回覆
 
各地對即棄廢電池回收的政策

楊孝文認為若無政府資助,即棄電池回收工業一定大大虧蝕。(辛孟曦攝)

香港有八十多間學校每天都在回收即棄廢電池,兩年來,合共回收了十多噸。然而,這些廢電池原來全都不能運往再造,一直儲存在危機貨倉中,聽天由命。這十多噸電池,每日每月仍在增長中 。

  
環保署於二零零五年推行「充電池回收計劃」﹐兩年來回收了約四十噸的充電池循環再造。不過﹐充電池只佔廢電池的總數一至兩成﹐而餘下三千七百多噸即棄廢電池卻被運往堆填區﹐當中更含有水銀、鎳、錳及鎘等有毒或致癌重金屬。

  其實﹐很多國家都知道即棄廢電池的禍害﹐並紛紛推出相應的政策。歐盟將在明年開始強制回收即棄廢電池﹐並規定由生產廠家負擔回收費用。而台灣的環保署在本年三月提出議案﹐計劃規定消費者在每次購買即棄電池時﹐都必須把用過的舊電池「以電池易電池」﹐否則就得加收每顆新電池五元的「押金」。

  在香港﹐環保組織也深知即棄廢電池的禍害。綠領行動總幹事何漢威就指出﹐廢電池屬於化學廢棄物﹐如果處理不當﹐內含的重金屬會污染泥土、水源以至食物鏈﹐對人類有嚴重的禍害。

  對於不回收即棄電池的質疑﹐環境保護署傳媒關係組新聞主任譚子華表示﹐即棄電池含有的有害金屬比充電池少﹐而且即棄電池在循環再造中只可提取的小量鐵、鋅及錳﹐回收效益不高。此外﹐即棄電池的回收再造設施主要位於歐洲和美國﹐運費成本高昂﹐因此﹐政府暫不會回收即棄廢電池。

建立回收網絡 盼運往內地處理
  當政府明言即棄電池的回收效益不高時﹐卻有公司自行進行有關回收。綠念(香港)有限公司是一間海上廢油回收公司﹐也是全港僅有的即棄電池回收商。在二零零五年﹐環保署的充電池回收計劃起步時﹐該公司已經開始回收即棄廢電池。

  最初﹐他們向三十多間學校提供宣傳壁報、耐酸鹼的儲存箱﹐並派人非定期回收即棄廢電池。時至今日﹐參與的學校已增至八十多間﹐所收集到的電池有十多噸。「很多老師都知道回收即棄電池的必要性﹐只是一直以來都沒有回收途徑。因此﹐當我們邀請各間學校參加時﹐他們都很樂意參與﹐並希望透過此計劃教育學生更多有關環保的知識。」該公司的負責人潘致成表示。

  政府明言即棄電池運往歐美運費高昂﹐不合乎成本效益。然而﹐綠念一開始構思此計劃時﹐就認為運往內地處理是可行之法。

  潘致成表示﹐他與廣東省的綠由公司的負責人私下相交多年﹐並得知它們有即棄電池再造的業務﹐加上當時廣東省政府開始鼓勵即棄電池的回收。於是﹐他們認為所收集到的電池大可運往綠由那邊處理﹐並已得到對方的同意。

  據悉﹐綠由工業棄置廢物回收處理有限公司是位於番禺的一所廢棄物處置中心﹐主要處理染料塗料以及廢乾電池、廢光管等危險廢物。

  潘致成表示﹕「政府可考慮將收集好的即棄電池運住內地處理﹐一來可減低所需的運輸費﹐ 二來可提供更多貨源予內地的廢電池處理廠﹐以解決廣東省回收量不足的問題……若兩地接軌﹐可以有雙贏局面﹗」

廢物越境轉移管制的限制  
  只不過﹐綠念的構思一直不能落實。現時﹐他們的回收工作只是停留在回收的階段。兩年以來所收集的十多噸電池一直儲存在屯門的危險貨倉﹐不能運往廣東省處理。  

  因為香港政府與中國內地政府於二零零零年簽署了一份名為「內地與香港特區兩地間廢物轉移管制」的合作備忘錄﹐以管制內地與香港之間的危險廢物轉移。根據備忘錄所訂立的管制模式﹐除非事先獲得進口地及出口地的管制雙方書面同意﹐否則任何人士不得轉移有害廢物,如廢電池、廢機油、電腦顯示器的廢玻璃。

  綠色和平項目主任陳宇輝指出,電池含有毒物質,在處理此類有毒廢棄物時,兩地須一致認為回收一方具有處理相關廢物之能力,才可作出越境轉移。他補充,雖然內地已有一些相當具規模的公司作相關處理,但在做回收工作時,仍要小心查證回收廠是否有能力及相關的技術。因為內地的回收廠良莠不齊,有些所謂的「回收廠」其實只是以土法處理回收物資的家庭式作業,以人手拆開電池,將電池?的金屬及石墨賣出。

  而潘致成擬合作對象是綠由公司,據廣東省環保產業協會的資料,該公司在零六年被該會評為廣東省優秀環保企業,但潘致成仍沒有向政府提出申請許可證,他解釋因為他曾就海上廢油項目奔波京港兩地無功而還,他相信廢電池也會是同一結果。環保署也表示,自《備忘錄》於二零零零年生效後,該署並沒有發出過對內地出口有害廢物的許可證。

一切從政府開始
   環保項目投資公司LESS Limited 業務推廣經理楊孝文曾從事電池回收方面研究十多年。他表示,由於即棄電池回收物料價值不高,除非政府有政策資助,否則即棄電池回收工業一定會大大虧蝕。

  就綠念而言,由於該公司無法把所收集的即棄廢電池運往內地作原材料出售,故有關項目沒有任何收入。加上要支付八十多所學校的壁報、回收箱以及租用危險貨倉的費用,因此該公司一直以廢油回收的業務來補貼這方面的開支。雖然如此,該公司仍決定在本年的十月開始把電池回收由非定時改為三個月一次的定期回收,支出更加龐大。

  潘致成解釋 :「電池回收是『不能回頭』的……當所有小朋友都知道要把用完的即棄電池帶回學校回收時,有一天你忽然不再回收,你如何向他們解釋?」

  雖然現在回收了的電池不能運往內地處理,但綠念對於未來,卻仍然抱有期盼。 潘致成相信:「終有一天,堆填區會被填滿,到時廢物將以高溫焚化處理,由於即棄電池是不可以放進焚化爐處理的,到時政府便會想辦法處理了,也自然會來找已建立回收網絡的我……我相信我們離那天應該不遠了!」■
環保署就即棄電池回收的回覆

問:為什麼不回收即棄電池?

答:回收即棄電池的經濟及環境效益遠不及回收充電池。原因如下:
1) 回收即棄電池的成本遠高於充電池,而且,在循環再造中可提取的小量鐵、鋅及錳價值也不高。此外,即棄電池的回收再造設施主要位於歐洲和美國,運費會令成本增加。
2) 即棄電池含有的有害金屬比充電池少,尤其是多國政府已開始限制即棄電池的水銀含量。 3) 香港已有完善設施可以安全地處置電池。我們在堆填區鋪設不滲漏層,廢物的滲漏液會經收集和處理後,才排放入污水渠。


問:環保署提及即棄電池的回收再造設施主要位於歐洲和美國,環保署是否知道中國內地有相關的處理設施?如是,環保署是基於甚麼考量而決定不將電池運往內地再造?

答:因為內地禁止進口廢電池,充電池回收計劃沒有安排將廢電池運往內地再造。

問:就《內地與香港特區兩地間廢物轉移管制合作的備忘錄》,環保署曾否批准任何香港回收得來的廢物運往內地再造呢?

答:自《備忘錄》於二零零零年生效後,本署沒有發出對內地出口有害廢物的許可證。



雖然電池不能運往內地處理,但綠念仍然在十月開始把回收計劃由非定期轉為定期,令支出增加,並把致各學校的通知函轉寄給記者。
(羅玉花攝)

各地對即棄廢電池回收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