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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匯背後 戴啟思編輯|羅嘉銘 記者|陸家盛 譚嘉�� 細閱下列文字,請作好心理準備,對號入座…… 即使表面上與你無關痛癢, 戴啟思(Philip Dykes )來自英國,是回歸以來,首位外籍人士擔任公會主席一職。雖然他在港執業已達二十年,但記者問他最喜歡香港哪種食物,他最初答不出來,後來才說偶然會到大排擋吃飯,假日會到西貢行山。或許難以衡量戴啟思是否百分百愛港,但他自言五年內也不會離開,絕對不是過客﹗ 事實上,戴啟思對香港人權法治一向十分熱心,曾經是香港人權監察組織的活躍成員,難怪有傳媒冠以「人權鬥士」的稱號。戴啟思對此不太認同,還語帶調侃地說,大律師和的士司機沒分別,都是有客便接,按守則辦事。然而,一幅十多年前由越南船民所贈送的「仗義執言」牌匾,仍掛在辦公室的門邊。戴啟思否認這是自己執業的座右銘,只稱這四個字對一個成功的律師是不可或缺的,而他只是對自己的專業負責而已。不過,倒有另一句說話改變他的一生。
讀法律 因為不想當教師 原來,戴啟思一九七五年在英國牛津大學本科畢業時,修讀的不是法律,而是英國語文及文學。在大學三年級準備攻讀研究院之際,英文導師問他﹕「你念完碩士後,真的很想當教師嗎﹖」 最後,戴啟思也報讀了法律系的研究院,但持了另一種看法﹕「因為我想不到還有甚麼好念呢﹗」 雖然念法律是半途出家,但戴啟思似乎早有慧根。法律系的研究院,別人要念兩年,但他一年就念完了﹗「念法律是很沉悶和辛苦的,有點像上班一樣,不是人人都能夠捱得過,但我要盡早畢業謀生嘛﹗」 說到這裡,他顯得格外自豪,「一名與我同屆入讀牛津英文系的女同學,在二年級時便轉修法律系,用了三年時間才考獲律師執照,而我只用了一年,但恰好我們都在九七年獲得資深大律師的資格。我敢說我閱讀文學、詩歌的日子一定比她修讀法律的日子有趣﹗要是再選擇的話,我還是會先念英文。對一個十八、九歲的小伙子來說,法律似乎太沉重吧﹗」 轉攻法律,不等於修讀英文的三年是浪費光陰,戴啟思反而認為兩者相輔相成。「當細閱大文豪莎士比亞的作品時,我會特別留意他怎樣撰寫事實。」他解釋,如果律師運用適當的名句和諺語,就可以在結案陳詞時多添趣味性,有助游說法官接納己方的理據,而這正是律師的職責所在。
入港府 起草人權法始祖 一九八四年的五月,戴啟思由英國曼徹斯特,前往香港的律政署(回歸後改稱為律政司)任職律師。離鄉別井的背後,原來是「七年之癢」。「我在英國的七年,每天不是處理煤礦工人斷手斷腳的訴訟書,就是醫生的檢驗報告,內容千篇一律,沉悶到不得了﹗我不想永遠做相同的工作,我要求變﹗」同年,香港正式落實回歸中國,政權移交衍生的立法程序,對他來說,是一個新的挑戰。 自一九八九年開始,戴啟思主要負責起草人權法案,他認為與產權法和商業法相比,人權法與大眾有最切身的關係。「人權法很有趣,牽涉很多基本的法律原則,是法治的基礎,在政府制訂政策的過程中,也能發揮強而有力的制衡作用。」
法律意見聽了算 很失望 以法律專家身分,參與中英談判,戴啟思雖然感到榮幸,但難以掩蓋對當時司法體制的失望之情。「我曾經提出一些法律意見,但政府部門並不重視,也甚少加以採納。他們的法律觀念很落後,很少預防問題發生,總是認為發生了才算吧。法律顧問,就被看作次等官員,或是消防員一樣,有事時才用來滅火﹗」 被問及這些官僚作風是否仍存在於特區政府之內,戴啟思並不作任何評論,只對記者說,「你儘管問問他們吧﹗」他認為,充分的法律諮詢,對於成功推行新的政策十分重要。他又建議,政府每個部門應有法律顧問長期駐守,以維持政策的延續性。 與此同時,高級公務員本地化計劃勢在必行,外籍官員的前景漸趨暗淡。「我那時不過三十七歲,已是律政司的管理級官員(Directing officer),沒有太多晉升的空間。」在九一年年底,戴啟思決不與政府續約,加盟私人律師行執業。「如果我當時四十多歲的話,可能會留下來吧﹗」
胡仙事件、居港權風波、雙普選遭到否決,連番的司法爭議,令人質疑香港的法治,是否在回歸以後逐漸倒退。戴啟思認為,香港沒有任何不尋常的改變,不過是落實執行《基本法》而已。 至於人大常委會對香港法例的最終解釋權,戴啟思表示,討論這對香港是好是壞已無關係,因為畢竟已是香港憲法的一部分。「我所關注的是,釋法的合法性(lawfulness)。如果有一條壞的條例,釋法可以用來限制它﹔如果條例本來是好的,釋法則可以擴展它的範圍。」
心不死 兩度選公會主席 當大律師公會主席,不獨會務繁忙,又經常捱批,官司接得少,收入也自然少,每屆主席幾乎都是自動當選,僅在零一年出現過兩雄相爭的局面﹕當時,戴啟思以三十五票之差,敗給現為立法會議員的梁家傑。戴啟思之後前往英國度假時,又不幸中風,整整休養了大半年,但他今年捲土重來,成功自動當選。 戴啟思坦言,再度參選,是為了實踐自己早已定下的目標,現在正是良好的時機。「我已擔任公會副主席多年,十分清楚公會的運作。老實說,四年前我還是比較年輕,今天則明顯較為成熟。在朋友的鼓勵下,便決定參選了﹗」他強調,現時身體並無大礙,絕不影響公會會務。他笑言,「如果我真的應付不來的話,還有兩名副主席協助嘛﹗」
不出名 皆因公會有規定 然而,如果記者在街上隨意問途人一句,「你知道現任公會主席是誰嗎﹖」得到的答案很可能是活躍政壇的公會前主席余若薇、湯家驊和梁家傑三人,好像與戴啟思扯不上關係。「或許他們過去的表現很好,受到市民廣泛認同吧﹗」作風低調的戴啟思回應說,「知名度,我不在乎。」 戴啟思重申,大律師公會不是政治團體,不會主動參與政治討論,只是九七年後經常被傳媒經常要求公會就法政紛爭作出回應,公會主席的一言一行才備受關注。他表示,公會會章列明,不容許主席作自我宣傳。主席發表的言論,不過是公會商討過後的集體決定。至於個別大律師的政治取態,公會不會干涉,但戴啟思認為,大律師可以是一名出色的政治家,因為從政者必須熟習法律,才可以推出新法案改善社會。
促改例 擴法援增訟師費 上任不足兩個月,戴啟思即炮轟現時申請法律援助的經濟審查太繁瑣,結果法援只惠及社會最低收入社群,中產階層則最受忽略。他認為,人人都有權享用法援,政府檢討法援制度是必須而且是刻不容緩的。 戴啟思亦炮轟法援署支付刑事案件委聘律師的酬金過低,他指出相關律師訟費條例是三十五年前設立,現已過時,沒有就律師進行審案前的額外時間給予報酬,無論案情如何複雜,他們都只獲得一天預備工作的酬金。戴啟思擔心,如果情況持續,難以吸引優質的年輕大律師加入刑事範疇執業,也變相令法援質素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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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啟思(右二)認為,充分的法律諮詢,對於成功推行新的政策十分重要。左二為律政司司長梁愛詩。。
01年林巧英無護照冤獄案。(資料圖片由《蘋果日報》提供)
03年3周刊女星祼照風波。(資料圖片由《蘋果日報》提供)
03年房署凍租違法爭議。(資料圖片由《蘋果日報》提供)
03年公務員阻止立法減薪。(資料圖片由《蘋果日報》提供)
04年盧少蘭入稟阻領�壑W市。(資料圖片由《蘋果日報》提供)
「仗義執言」,十多年前由越南船民所贈,至今仍被戴啟思掛在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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