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主席張炳玲認為,社會對娛樂記者的觀感多是不認真和「八卦」﹕「因為娛樂記者多沒有深入地探討問題,報道流於表面化和感性,這對娛樂新聞的發展有危險。」
但她表示娛樂記者明顯是新聞工作者的一種,所以無論記協承認與否,娛樂記者本身就是記者﹕「他們的工作也是搜集新聞材料,因此當然能夠成為記協會員。」張炳玲表示任何搜集新聞材料的記者都是記協會員,包括馬經版、體育版的記者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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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炳玲認為只遞咪非記者本質。(譚嘉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