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分中學自行收生的考慮準則與比重
| 拔萃男書院 |
學業成績50%﹔課外活動表現25%﹔面試表現20%﹔其他5%(例如父親、兄長為舊生或兄長正就讀於該校。) |
| 喇沙書院 | 校內成績20%,申請學生成績次第名單20%,獎項10%,課外活動25%,面試表現25% |
| 瑪利曼中學 | 面試表現30%﹔小學校內評估﹕學業成績、操行及老師評語40%﹔課外活動/獎項20%﹔宗教信仰、與該校關係(如母、姊為校友)10% |
| 聖保祿學校 | 學業成績25%﹔面試表現50%﹔活動及獎項、操行及態度25% |
| 沙田循道衛理中學 | 教統局提供之成績次第40%﹔小五、小六校內成績、操行、活動及曾獲得之獎項30%﹔面試表現及特別推薦(如小學校長)30%。 |
| 聖公會曾肇添中學 | 教統局發出之「申請學生成績次第名單」的排名50%﹔面試表現30%﹔學生在小學的學業及學業以外的表現20%。 |
| 沙田蘇浙公學 | 面試表現20%﹔校內中英數成績20%﹔操行等第20%﹔教育統籌局評定所屬的成績次第20%﹔科技及體藝才能10%﹔課外活動表現及所獲獎項5%﹔普通話水平5%。 |
資料來源﹕中學概覽2003/2004、學校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