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養女兒 視如己出

 

  社會福利署一直有徵募領養家庭,現時香港平均每個月都有五十個等待領養健全孩子的家庭,而女孩子一般較男孩快被領養。選擇給他人領養孩子的未婚媽媽,都希望知道孩子的成長環境是如何,但社署有例,她們都不會知道孩子的實際去向,只會供她們一些簡單的家庭背景資料,如國藉和是否有子女等。

   王女士 (化名) 的親女兒在九歲時不幸死於腦癌,「家中突然少了一個孩子,變得很冷清。」由於喜愛小孩子,促使她向社署申請領養一個健康的孩童。為了保障孩子的幸福和使領養者細想,社署問了她多個問題,如夫婦關係、領養原因等,及後便安排了一個三個月的女嬰給她,「我第一眼與她接觸,就已視如己出的了,沒有那種領養的感覺。」

   自領養以來,王女士一直把她當成是親女兒看待︰「她很乖巧,小時侯不哭,也不要求抱。花在她身上的時間比她去世的姊姊還要多。」王女士是一職業女性,縱使工作辛苦,下班後的時間還是奉獻給女兒的︰「她學游泳,我就游泳。」她認為要給領養孩子知道他們是無條件被愛的,「要常常給他們說,父母對他們的愛是有保證及肯定的。」

   孩子有權利知道自己的出生,社署建議領養家庭於孩子大概六歲時向他們道出不是己出的事實。王女士十分重視這個關鍵性的時刻,因自覺難以啟齒,擔心女兒的反應,掙扎了很久。她諮詢了家庭治療師意見,以講故事的形式把實情說出,女兒卻只回應了一聲「哦」。對於女兒的反應,王女士「鬆了一口氣」,她說﹕「她在七、八歲時曾問及生母的樣子,不過我答她我從沒有見過她的生母。」其後,女兒也沒有再提及。



社會福利署領養課曾處理的領養申請

領養家庭 數目
本地家庭領養 119
海外家庭領養 23
私人安排(如親屬領養) 44

資料來源︰社會福利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