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鄰近地區的垃圾處理比較


香港
台灣
韓國
目標
2004年減少20%都市廢物
2007年減少40%都市廢物
2010年沒有濕垃圾
2020年零垃圾
2005年1月1日
沒有濕的垃圾放到堆填區
訂立目標年份
1998年
2001年
1995年
垃圾分類
沒有
乾濕分類
乾濕分類

推行垃圾費
「隨袋徵收」

沒有
有
有
資助回收商
有(限於禽畜廢料和一些膠瓶回收商)
有
有
現時進度
需處置的都市固體廢物自1998年至2001年由每人每日1.31公斤升至1.39公斤
每年減少垃圾製造量達30%
六成二濕垃圾處理好

(台灣及韓國資料由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蔡素玉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