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為商用 古蹟求存之道


記者□許澤燕 陳偉超 彭嘉倩   編輯□倪詠梅 李慧琪

香港的鬧市中埋藏了許多古蹟,每一個都代表了香港的過去,是香港人的集體回憶。但香港寸金尺土,每一寸地皮,都代表了一個商機。空置的古蹟、舊樓,只會被視為發展商發展的絆腳石。今天我們所看見的古蹟,已不獨是博物館,可能是超級市場、文化中心,甚至是酒店。古蹟商業化?猁?猁似乎是繼續保留古蹟的「出路」。 要保護古蹟,面對的不單是文化價值的問題,而是經濟、土地的問題。要是不能提供商機,古蹟就只有被拆卸一途。


  今年一月前赤柱警署以惠康超級市場的全新姿態開幕﹔去年九月,尖沙咀前水警總部公開予私人財團競投作商業發展用途﹔金鐘正義道軍營軍火庫,也落實以象徵式一元租金租予亞洲協會香港分會,改建成多用途中心。它們都是香港法定古蹟或歷史建築物,極具保留價值。但它們都逐漸走向商業化和私人發展的道路。  

  香港大學建築學系建築文物保護課程研究導師李浩然認為,商業化是香港歷史建築物的其中一條出路。「在香港,保護古蹟文物並非歷史和文化的問題,而是土地和經濟的問題。」他指由於香港地價太高,若要保存一幢歷史建築物,等於放棄該塊土地的發展利潤,成本和代價是難以想像的龐大。「任何在香港市區的建築物,一旦失去了商業用途就完了。所以,將古蹟變成不能賺取利潤的博物館,在文物保護方面只會是死路一條。」

  政府部門古物古蹟辦事處執行秘書吳志華也承認博物館並非古蹟的好用法﹕「現時香港大部分由歷史建築物改建而成的博物館,都未能做到收支平衡,假如營運成本是一百元,入場費只收十元,政府補貼達九成。」他指政府給予保護文物古蹟的資源畢竟有限,不可能將所有歷史建築物全都改作博物館,所以他們只能為古蹟尋找新的出路,希望古蹟能夠自己生存,而商業化正好解決問題。


古蹟超市成功變身 

  前赤柱警署建於一八五九年,為本港現存最舊的警署。在日軍佔領時期為守軍的重要據點。戰後一度作為政務處辦公室,到九十年代初被劃作私人管理,經營西餐廳。當餐廳在二零零零年結業後,產業署於去年七月將承租條件改作零售用途,惠康超級市場成功投得租約,並於今年一月開業。許多學者及古物古蹟辦事處(簡稱AMO)對產業署的決定都感到非常愕然。吳志華表示﹕「超級市場與古蹟給人不太協調的感覺,縱然是商業用途,也應該有更適合的選擇。」

   長春社總監吳庭亮更形容這座古蹟超市為「不倫不類」。早前長春社曾提議惠康選擇較有特色的貨品出售,更提出「歷史文化走廊」的設計概念,把露臺、天臺及往地下的樓梯連接起來,加上有關古蹟的裝飾,供人參觀,可惜建議未被接納。

   雖然超級市場與警署看似風馬牛不相及,但李浩然對赤柱惠康現時的情況感到滿意。他以建築學的角度分析﹕「赤柱惠康的內外設計都十分尊重建築物原本的結構,內部的貨架與建築物的接觸位做到可以完全拆除,不留痕跡。這代表超級市場一旦遷出,建築物本身依然可以恢復原貌。」而赤柱惠康店內也不准使用手推車,務求不損壞古蹟的地板。李浩然強調﹕「文物保護工作不能死做,古蹟並非神聖不可侵犯的觀賞物。它們被設計出來是讓人使用。所以,古蹟必須有實際用途,壽命才可持續。在香港,商業用途是保存古蹟的最好方法。我覺得赤柱惠康做得不錯。」

   吳志華也承認赤柱惠康是一個特殊有趣的例子。「歷史建築物向來除了闢作博物館外,就是作為政府辦公室,一般人不可以隨便進出。但前赤柱警署成為超級市場後,人流頓時增加了好幾倍,拉近了古蹟與人們的距離,這是我們所樂見的。」


被放棄的衙前圍村


  然而並非每個古蹟都能成功商業化,面對城市的急速發展,許多歷史建築物都成為了犧牲品。衙前圍村就是一個明顯例子。

  位於九龍城的衙前圍村有近六百年歷史,是現時市區僅存的一條圍村。更珍貴的是吳、陳、李三個氏族直到現在仍然在此生活,未曾間斷。一個古蹟若仍在使用中,即具備了評定古蹟中的環境價值(可參考古蹟價值如何定的框文),值得保留。

  香港本地史專家高添強說﹕「香港是全世界保存華南嶺南文化最完整的地方。內地由於經歷過文化大革命的洗禮,很多傳統都被摧殘或切斷。然而,香港卻是未曾斷過。」

   可是自從該區開始進行巿區重建後,衙前圍村四周均已建成高樓大廈,令這條唯一位於市區的圍村淹沒在石屎森林之中。現在衙前圍村三分之二的房屋已被發展商拆卸。高添強十分不滿地說﹕「發展商真是很毒,買一間拆一間。」

   除此之外,高添強也慨歎政府對古蹟漠不關心﹕「其實十多年前皇家亞洲學會香港分會已經提議政府保存衙前圍村,但政府完全沒有理會。」然而,即使是衙前圍村村民本身,對保留衙前圍村的興趣也不大。村長吳九曾明確向傳媒表示,如果發展商肯再與他們議價,他們不會繼續堅持保村。


古蹟地皮價高者得


  古蹟商業化雖是保護古蹟的其中一法,但現時政府以價高者得的方式批出古蹟租約,並沒有考慮投標者的計劃內容。這樣一來,保護古蹟在古蹟商業化的過程中只擔當次要的角色,古蹟在改建後的「質素」自然降低了。尖沙咀舊水警總部現正接受私人財團投標,AMO對這次投標十分關注,吳志華認為﹕「若果能把投標者的計劃內容,在投標時一併考慮,與資金因素各佔一半,相信在保護古蹟方面,會取得更佳效果。」

  價高者得的政策也帶來另一個後遺症,就是發展商在發展古蹟時只考慮經濟回報。所以古蹟每每是在被利用作商業用途的情況下,才得以留存下來。以山頂餐廳為例,當中的改變不但有損古蹟外貌,古蹟的歷史意義也會隨改建而模糊。建築物雖然還在,但已面目全非。

   吳志華也認為一般商人覺得古蹟是一個負累,而意識不到當中的商機﹕「好像一間古蹟酒店,就相當有特色,絕對能吸引遊客。」


不計成本談何容易

  其實要保護古蹟,政府首先要放棄該地皮用作發展後所能帶來的收入。另外,古蹟保養維修的費用也相當龐大。在經濟好的時候,拆掉古蹟發展樓宇的壓力很大﹔在經濟不佳,財赤龐大的情況下談保護古蹟,放棄賺錢的機會,又顯得不切實際。
吳志華指出,由於政府資源有限,成本是必須考慮的因素﹕「香港土地不足,拆除古蹟可以建造樓高數十層的建築物。要保存古蹟一定要計成本,總不能將所有具歷史性的建築物都列為法定古蹟。」

  所以要吸引發展商投資利用古蹟,便要先讓他們意識到古蹟可以是一個商機。高添強指出,政府吸引發展商的誘因不足﹕「新舊建築物的設備有很大分別,例如舊樓的維修費比較大。但現時政府對兩種建築物的批地條文卻一樣,很難吸引發展商投資。」


政府缺乏政策

  高添強批評政府沒有一套完善有效的政策去保護香港的文物古蹟,只以經濟利益掛帥,重視土地利益多於古蹟保護。

  現時,香港在文物保護方面的法例,只有一條《古物及古蹟條例》。按條例規定,除非建築物被列為法定古蹟,否則業主有責任自行保養維修。然而在香港的九千多幢五十年代前興建的建築物中,只有七十七座是法定古蹟。而其他有關歷史建築物的評級,只是部門之間的參考指引。

   李浩然批評政府總是等建築物面臨清拆,社會出現反對聲音時才出手補救。「政府只懂得妥協,像紅磡火車站和中環美利樓,都是在清拆時受市民反對,政府才匆匆想辦法補救。結果,車站拆剩一個鐘樓﹔美利樓則拆下石頭,再覓地重建,現在只餘下空殼一個。」

   此外,政府在進行古蹟修復和保養時沒有一套完善的政策,往往馬虎了事。黃泥涌峽是二次大戰守軍和日軍打得最激烈的地方,西壘掩體是保存得最完整的建築物。三年前有加拿大退伍軍人來港緬懷過去,政府即時替西壘掩體進行「改建」,堆沙包、補彈孔、設鐵絲網,務求重演昔日戰場上的情況。可惜此番工作卻引來劣評如潮,高添強直言:「保護色油得不對,扮氣氛,畫蛇添足,但就連說明牌都沒有一個﹗」李浩然說﹕「別人要看的是戰爭痕跡,政府卻把彈孔給填了。」政府其後的保養工作更加差勁,沙包和鐵絲網在大雨下損毀,三個月後該古蹟再次變成荒地。


AMO力不從心

  而本港唯一「打正招牌」保護古物古蹟的政府部門古物古蹟辦事處(AMO),在只得一條《古物及古蹟條例》的輔助下,於保護古蹟方面顯得力不從心。一如吳志華所言,保護古蹟不是他們的重點工作:「我們的工作是著重於提供諮詢和教育,以facilitate(鼓勵)別人去保護古蹟。」

  事實上,AMO由始至終都只是一個極小的辦事處(Office),級數比部門(Department)還要低,可以說是無權無勢。高添強慨歎﹕「AMO實在是人微言輕,即使有心做也做不了甚麼。它於二零零零年前還隸屬民政事務局,現在卻轉為直屬低一級的康樂文化事務署,顯然是被降級了。」

   但吳志華認為政府愈來愈重視文物保護工作,還不斷投放資源﹕「AMO的人手由去年的三十七人,增加至現在的七十一人。明年起,政府會把撥款由五千萬元增至八千萬元。」但他承認七十一個人手中,只有十多人專責文物保護工作,其餘則負責考古、教育和行政工作。而所謂的專責文物保護,也只不過是AMO自行或找學者對古蹟進行評級,並不是直接維修和保養古蹟。

  高添強認為AMO人手不足,做不了甚麼﹕「他們只是做資料搜集的工作,做評級,然後將資料『束之高閣』,置之不理。等有人問到才拿出來,證明自己有做過調查。」他對AMO的評級制也表示懷疑﹕「評級有甚麼用﹖根本沒有意思。就算把古蹟評定為一或二級,證明很珍貴,但還是可以被拆掉。差點被拆掉的甘棠第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甘棠第為已故富商何東之弟何甘棠的大宅,有近一個世紀的歷史,現為一座教堂。)。它在一九九零年被評定為二級建築物,但十多年以來沒有人再跟進。直至最近有熱心人士發現它開始被清拆,然後在報紙及互聯網上發起民間保護,AMO才知道有此事。

   高添強續指﹕「所謂的評級不是定期進行,完成之後就好像任由該古蹟自生自滅一樣。例如由花崗岩建成,俗稱『鬼屋』的高街精神病院,它是一座擁有一百年歷史的美麗建築物,卻被丟空了整整二十五年,簡直『混帳』。」(編按﹕高街精神病院由一九七一開始遭丟空。直至一九九六年政府才宣布將它改建成八層高的綜合大樓,包括托兒所和展能中心。)

   除此之外,AMO由於缺乏資金,嚴重妨礙了其執行古蹟保護的工作,吳志華說﹕「有些古蹟屬私人擁有,若政府要把這些古蹟列為法定古蹟,必先要得到業主同意,但當中牽涉到龐大的賠償費。」

  AMO力不從心也因為政府跨部門的合作協調不足。一直以來,AMO只是一個諮詢機構,即使是牽涉古蹟的土地規劃或物業出租,也毋須得到AMO的批准。李浩然批評AMO難以獨自保護古蹟﹕「AMO並非一個局,實際上與博物館同級,本身沒有法律力量,甚麼都做不來,一定要倚靠其他部門的合作與協調。」他舉例說﹕「產業署批出政府物業時,從來不理會究竟該處是否古蹟,也不考慮其他因素,一概奉行價高者得的一套。像山頂餐廳(法定古蹟)原本經營得很不錯,合約到期後,原本的經營者未能再投得業權,一怒之下將餐廳內部,屬於古蹟的部分全部拆掉,令它只餘下空殼一個。」


政府部門協調

  吳志華也承認,由於每個政府部門都有各自的職責和管轄範圍,在互相協調上有一定困難﹕「規劃署管的是城市規劃﹔地政署負責土地使用﹔產業署專責降低政府物業的空置率﹔屋宇署則負責拆卸或重建。現時在協調上的確做得不足夠。」現時,除非各部門主動徵求AMO的意見,否則AMO無法插手。例如赤柱惠康取得舊警署租約一事,AMO便是在合約批出後才知道。

  李浩然曾提議AMO應隸屬房屋及規劃地政局,以解決現在政府部門協調不足的問題﹕「倘若隸屬地政之下,做起事來會方便一些。」但吳志華對此提議不以為然﹕「轉去房屋及規劃地政署那邊也不見得比現在好,我們現在全心全意從文化價值的角度出發去保護古蹟。若轉了部門,便必須考慮經濟因素了。況且,康文署的資源更多。」

  高添強也提到,在協調不足以外,古蹟欠缺任何政府部門負責也是問題之一﹕「政府一向不重視本地的軍事遺蹟。魔鬼山有很多戰時的城門碉堡,如果在外國,老早成為博物館了。但在香港就沒有政府部門負責,以至日久失修,外牆瀕臨倒塌。最近觀塘區議會更斥資在那裡興建了一條跨過戰壕的白色樓梯,完全破壞了整個古蹟的完整性。」高添強不禁慨歎﹕「真係無錢又死,有錢都死。」

 

 

 

 

 

古蹟價值如何定

《古物及古蹟條例》知多少

古蹟拾遺

 

 

 


位於赤柱的美利樓,原座落於金鐘花園道(中國銀行現址)。八九年拆卸後,一磚一瓦均保留下來,至九八年再在赤柱重生。現在美利樓上層為餐廳,下層則闢作展覽館。(彭嘉倩攝)


 


前赤柱警署變身為超級市場,拉近了人與古蹟的距離。(彭嘉倩攝)

 

 


古物古蹟辦事署前身為九龍英童學校,為一幢法定古蹟。(許澤燕攝)

 

 


高街「鬼屋」的故事家喻戶曉。其實「鬼屋」前身是精神病院,與「鬼」扯不上半碼子關係。(陳偉超攝)

 

 


香港很多古蹟都因為城市發展而逐漸消失,衙前圍村就是一例。(許澤燕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