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兼職傳銷 小心黃金夢碎

        大學生兼職當傳銷員賺取外快的情形屢見不鮮。近年更有大學生因參與雙軌式(Binary)傳銷活動,不惜停學專心發展傳銷生意。
為了賺取高佣金,有大學生竟「出賣」友情,游說同學入會。部分學生經不起傳銷商花言巧語,拿出過萬元投資,結果損手收場,還背負上「卡數」,後悔莫及。

        近年,有傳銷公司看準年青人的人際網絡和消費能力,集中火力招攬他們加入傳銷行列。學生宜小心衡量傳銷風險,以免招致金錢損失,甚至負上法律責任。

         香港中文大學的學生阿希(化名)今年一月透過朋友接觸網絡傳奇。
網絡傳奇是一間以雙軌系統運作的傳銷公司,主要業務是以折扣形式銷售亞洲傳奇(廣告)公司的現金券。參加者必須先繳付二千六百元,購買最少一分的套餐,包括價值二千五百元的網上貨幣、網上遊戲中心時間和公司會籍等。
        以後,參加者每介紹兩人加入,便可按新加入者購買現金代用券的數目賺取佣金。(詳見附圖)

        初步了解計劃後,阿希認為即使未能成功邀請朋友加入,依然可用網上貨幣換取現金券,在指定商戶消費,減低了部分風險,於是決定以現金及信用卡透支二萬多元入會,買入了九分(一分值二千六百元)。
但不久,他便發現事情跟他想像的不同。他覺得公司教他一套邀約朋友的做法有問題。

         「他們叫我不要預先告知朋友工作性質,只提及是廣告行業,完全不要提傳銷,主要想他們上去聽顧問講解。」他覺得這樣像是騙人上去。
最後阿希只邀請了一個朋友入會。他最終不能賺取佣金,只是憑自己買的現金券拿到一千六百元佣金。 而手上價值二萬多元的網上貨幣,大部分只能換取食肆的現金券,不能即時套現。最後,阿希拖欠卡數個多月,為了還款,他把自己當兼職的收入都賠上了。

         阿希覺得這種推銷手法很不健康﹕「他們看中大學生容易申請到信用卡,便鼓吹他們刷卡,我做了以後,也不想告訴別人,覺得賺別人的卡數很不舒服。而且做下去便知道,並非如顧問們所講的那麼容易賺到錢。」
另一名不願透露就讀大學名稱的阿美(化名),同樣通過朋友介紹接觸網絡傳奇。她向記者表示,她本來陪朋友到該公司了解情況,但最後卻由兩位顧問單對單分別跟她和她的朋友解釋推銷計劃。

         她說﹕「有很多人說服我加入,事前也沒有想過『開分』,但最後不知怎的買了。刷卡後才知道要兩萬多元﹗」最後她報警求助,事情擾攘了兩個多月,才取回所有金錢。

購買代用券 賺取佣金
        為了更清楚了解雙軌式推銷公司的經營模式及推銷手法,記者聯絡上網絡傳奇其中一名傳銷商阿東,向他表示有興趣找兼職,他約記者到位於灣仔的公司了解情況。

         記者隨阿東到網絡傳奇,阿東即介紹另一名傳銷商 Pokman 給記者認識,並稱他是顧問。

         Pokman向記者解釋公司的現金券來自亞洲會,該公司的主要業務是以折扣形式銷售母廣告公司的現金券。由於這些現金券本是用作支付廣告費用,並非商戶給予消費者的優惠,所以使用現金券時並沒有任何條件限制。
會員可憑九十八元的網上貨幣(cyber credit)換購價值一百元的現金代用券,在三十多間特約食肆和其他娛樂場所消費,或在傳銷中心的櫃檯訂購指定貨品。此外,在該名參加者網絡以下的所有會員(俗稱下線),凡付款購買套餐,部分款項都會用作繳付該參加者(俗稱上線)的佣金。

「重賞之下 必有勇夫」
        記者質疑現金券並非必需品,沒有把握慫恿人購買。Pokman回應說﹕「那現金回贈(佣金)夠吸引吧,我相信重賞之下必有勇夫。有錢收,你們便會努力游說朋友加入。」

         阿東又向記者展示他每星期「出糧」的支票,每張支票的銀碼由數千至過萬元不等,對於一般大學生確是相當吸引。

         Pokman又以很多大學生都到該公司當兼職,游說記者加入。「理大、城大、科大最多,港大也不少,其次是中大。」他帶記者到公司另一邊的網吧,介紹其他大學參加者。他們向記者表示友好,又興奮地敘述自己成功賺錢的經過。

         聲稱就讀浸會大學的Natalie說,這份工作為她分擔了部分的家庭開支。
「從來沒想過自己可以賺到這個數目,我只做了五個多月,現在已可負擔自己的部分學費和日常開支。」她一邊說一邊展示每月出糧的支票,金額由數千至一萬多元不等。

         記者詢問這種運作手法是否層壓式推銷,及會否觸犯法例時,Pokman沒有正面回應,只是說﹕「公司並非沒有貨物,會員可換回現金券。」
        阿東又補充說﹕「是不是傳銷並不是重點,最重要是你可否在其中賺大錢。」

鼓勵以信用卡透支
        阿東不斷慫恿記者入會﹕「最好起碼買九分。」記者隨即表示,買九分(即二萬三千四百元)是個大數,沒有現金。Pokman不慌不忙地說﹕「當初我也是用信用卡罷了,一張的信用額不夠,用多幾張便成了。」
他又表示不難回本「……真的不用多,三個星期介紹十四個人入會,每人買九分,你已經有二萬四千多元回贈,不但回本,還有錢落袋。」

         Pokman 向記者表示有很多大學生、專業人士都在該公司兼職。他游說記者要盡快加入,飲「頭啖湯」。

         記者最後表示需要時間考慮,阿東卻叫記者不要隨便跟父母、朋友商量﹕「你父母一定反對,以為你給人騙了。」他辯稱﹕「我們怕你解釋得不清楚,令他們以為我們都是層壓式傳銷公司。」

         記者就事件向網絡傳奇查詢,發言人表示公司乃正當網絡遊戲中心,亞洲會只是他們的現金券供應商。對於銷售隊伍的游說手法,發言人表示不清楚。他承認曾有會員因與該公司發生誤會而報警,但聲稱事件獲調解後當事人均已主動銷案。

模式多樣化 難分真假
        Binary是層壓式傳銷(pyramid selling)的一種,其實這種傳銷手法並不一定違法。根據《禁止層壓式推銷法條例》,參與者收取的報酬若非按其本人或其邀請的參加者所實際銷售的,或透過該名參加者而實際銷售的貨品,或服務的公平市值而計算的,即屬違法。

        換言之,公司有否違法,要看其銷售的貨品或服務的價值是否合理。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司黃達華解釋﹕「公司是否違法,要視乎很多方面,如公司有否投資或進行其他商業活動、會員的報酬來源、酬金是否合理和傳銷關係網的結構等。」他補充,如公司採用層壓方式招攬會員,但卻同時經營其他生意,而參加者所得的報酬不是全部來自下線的入會費,那公司也不一定有觸犯法例。
        從前俗稱「種金」的傳銷方式,過程不牽涉貨物,明顯是違法的。但由於現時大家對法例較清楚,即使是不法分子也會加入貨物,以不同的報酬方式如純現金、禮物和優惠券等掩飾,增加了警方調查的困難。不過,除了觸犯禁止層壓式推銷法條例外,部分公司會觸犯詐騙或虛假陳述,「只要參加者不能獲得公司曾承諾的回報,這些公司可能觸犯詐騙。」

不知自己的位置
       由於網絡龐大,參加者往往無法清楚自己在網絡中的的相對位置和「下線」數目。因此,參加者難以查核公司有否給予應得報酬,這種情況下便會構成欺騙。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督察郭偉成補充說﹕「很多時候,公司的高層是最上線,賺盡所有會員的錢,還自稱是苦主。」
由於不法分子的手法日新,情況變得更複雜,再加上有些市民不覺得自己受騙,不予合作,拖慢了警方的調查工作。「有參加者不認為自己是受害者,因為他們賺到錢﹔即使是未賺到錢的,也不意識到受騙。」黃達華解釋。

參加者會被起訴
        他提醒同學,參加者其實助長了不法分子犯案,而參加者本人也有被起訴的危機。因為被介紹入會的人,都是可能的受害者(potential victim),他們有可能在未回本前公司已倒閉。
「如果參加者知道公司運作不合法,仍然游說人加入。那參與者也會一併被起訴。」

真正傳銷沒有風險
香港中文大學市場學系教授許敬文稱,很多人把直接銷售貨品的傳銷和層壓式傳銷混淆。「正統的傳銷其實等如零售服務,不過沒有把廣告費計算在內,取而代之的是用口碑作宣傳。」
他又指出一般人對傳銷有錯誤觀念﹕「其實傳銷不是一種投資,毋須冒風險。」他解釋﹕「傳銷是直接銷售,參與的人應把自己定位在售貨員的角色上。」
許敬文說有一些不正當的傳銷公司誤導消費者,誘說「容易賺錢」,消費者不應盡信。他不反對大學生參與傳銷活動,因為這可讓他們深入認識傳銷這個營銷模式,取得經驗,但如加入傳銷公司要付出金錢的,便應提高警覺。
許敬文勸戒學生說﹕「不論雙軌式公司合法與否,靠拉朋友入會而賺錢,都是不道德的,同學們要想一想應否這樣做。」

雙軌式傳銷辦法解說

消費有「著數」

兩種傳銷大不同


網絡傳奇發言人強調,該公司是正當的網絡遊戲機中心。


網絡傳奇會員可以電子貨幣,於亞洲會網頁訂購商的現金代用券。


黃達華稱參加者也有機會被起訴。

如對任何層壓式推銷計劃、傳銷或直銷手法有疑問, 可致電﹕
2856 3113 消費者委員會 
2852 3544 勞工處擇業輔導組  
2860 5012 商業罪案調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