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廣場裏燈光閃爍的摩天輪﹑聖誕鹿和六十呎高的聖誕樹,於聖誕節後已全被拆下,當中六成被遺棄的物料包括紙張﹑木塊﹑玻璃纖維﹑發泡膠﹑布料和鐵架,要用十輛貨車才足以運走。
燈泡只能用一次
順時燈飾廣告設計公司佔全港聖誕及新年燈飾約四成半市場,每年使用的電燈泡數量高達二十五至三十萬個。當了廿年玻璃幕牆燈飾設計的順時燈飾廣告設計公司主管黃劍山慨歎,燈飾拆下後,燈泡便不會再用。
「這除了因為我們與顧客協議每次要用新的燈泡外,礙於人手和成本問題,燈泡再用是不可行的。」
他解釋﹕「燈泡的發光燈絲發熱後很容易會『燒』,用過的燈泡經冷縮熱脹後,再點時便很快燒掉。」
若燈飾裝上用過的燈泡,客戶或燈飾公司便要額外付保養維修的費用,加重雙方的負擔。
黃劍山曾想過找燈泡製造商把燈泡回收再造,但礙於香港沒有燈泡製造廠,便只能與中山或台灣的燈泡供應商合作。他粗略估計,回收價錢包括包裝和船運費,已是成本的七成。
「一元的燈泡,要額外付七毫作回收費用,根本不划算。」
因此,他打消與燈泡供應商商討回收燈泡的念頭,回收工作則只是把用過的燈泡和電線運到垃圾站,待拾荒者拾往回收商處變賣。
聖誕樹生鏽了 即使是可再用的物料,也可能因外在因素而被棄置。過去三年的聖誕節,時代廣場二樓大堂都擺放了一棵六十呎高的聖誕樹。對於來年會否再用這棵聖誕樹,負責時代廣場節日裝飾的湯兆榮設計事務所創作總監湯兆榮說﹕「一年後若聖誕樹的鐵框生鏽,便要棄用。我們決不能因為要環保而因小失大,禍及公眾安全。」他補充,若要三倍人工才可以重新佈置的話,他們也不會考慮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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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令人厭悶
新鮮感是節日佈置的要素,舊的裝飾品縱然保養得好,數年後也會被棄掉。為多個大型商場設計聖誕裝飾的Image Market & Solutions Ltd.董事施愛蓮也認為,商場裝飾是很浪費的,但她強調總不能留著裝飾物十年八載。「顧客看得多便覺得悶,以又一城那棵全港最高的七十五呎巨型聖誕樹為例,雖然結構仍然穩固,但來年不一定會再用,因為已用上三年了。」
她笑指,聖誕佈置尤如時裝表演,每年必須有不同主題。 「我在置地廣場問過侍應有關客人對裝飾佈置的意見,她說客人覺得三年來都是同一副裝飾很厭悶。」
動感裝飾免被棄 施愛蓮續說﹕「我們唯一能減少浪費的情況,便是設計一些可多用數次,在不同場合﹑節日中使用的裝飾品。」去年聖誕節,沙田新城巿廣場的噴泉上,架起了一個以芭蕾舞仙子為題的聖誕佈置,那些隨著音樂起舞﹑身高六呎的機動芭蕾舞少女,是從德國引入的機動音樂擺設。施愛蓮表示,雖然這類裝飾品的價錢高昂,但有新鮮感和動感,並可在其他節日中大派用場。 另外,施愛蓮的設計公司會將多餘的裝飾物留起,三﹑四年後沒用時送往有需要的機構,如孤兒院。施愛蓮表示,一些商場地產商如新鴻基地產也會把裝飾品捐出或運到轄下的國內商場中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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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造仍可行
環保團體呼籲商場及設計公司應主動把裝飾品回收再用。地球之友策劃主任葉熾文指出,一些回收公司會願意免費處理一定數量的紙張和膠樽,商場方面若能在清理廢物時加以分類,便可減省往後的分類工作。地球之友也可作為中間人,介紹適合的回收公司。現時全港約有四百間回收再造公司,當中不少也會提供上門收集服務。
該會的助理策劃主任陳啟榮舉例,節日裝飾的發泡膠只要打散成粒狀,加入石屎,便可作為隔聲牆的物質之一,循環再用於建築上。
就地球之友的建議,施愛蓮表示會樂意考慮,而時代廣場的圖像設計主任施麗琼則表示,雖然大型裝飾會造成大量廢物,但由於每年聖誕新年時才有此情況,估計各類廢物的數量未必達到回收公司願意收回的要求,因此,與回收公司合作與否,要視乎廣場將來的需要。
環境保護署承認沒有關注節日裝飾廢物的處理問題,也沒有相關的統計數字,但環保署強調,商場在棄置廢物前,應先考慮回收再用和再造,在別無他法時才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