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醫主要治療頸痛、背痛、關節痛等症狀,也會治理骨折、肌腱與神經不協調的病患等。現時在港執業的脊醫均從外地回港,雖然曾在英、美、法、澳、加拿大等地接受培訓,可是政府一直未為他們註冊,在立法會中也不屬於醫學界功能組別,而被列入衛生服務界別。
脊醫管理局是根據香港法例第四百二十八章的《脊醫註冊條例》,於一九九三年成立的。它的主要功能在於訂定脊醫註冊的細則、草擬《脊醫註冊條例》的附屬條例以及為脊醫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