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期大學線

釋囚文錦棠 春風化雨二十載

2018 年 03 月 05 日

「有些錯不是道歉就能彌補,殺害了一條生命,就算我做多少好事都補償不了。」1973年,年僅21歲的文錦棠因持槍打劫銀行,意外射殺一名警長而被判死刑,後改判終身監禁。最後他因在獄中表現良好而獲港督特赦,於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