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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警方以涉嫌洗黑錢、欺詐及國安法等罪名
          拘捕多名以眾籌集資的政治人物及組織。當中較為人熟悉
          的案件包括「星火同盟案」、「傑斯案」及「612案」。

          2022年4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撰寫網誌表
          示:「需要重點防範及打擊的是以眾籌方式募集資金,策
          劃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違法行為亦須切斷逃亡海外不法分
          子在香港的眾籌資金鏈。」同年12月17日,亦即諮詢文

          件發布前兩天,財庫局更點名指「612人道支援基金」以
          眾籌支援涉嫌違法活動。

             除了直接眾籌,政治人物及囚權組織亦會以商品交易
          集資,例如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胡志偉、尹兆堅的團隊在
          臨時市集擺賣商品,為三人籌款。囚權組織「候鳥」則透

          過買賣洗頭水、濕紙巾、毛巾、文具等在囚物資所得資                              財庫局副秘書長許澤森1月接受《明報》專訪時亦補
          金,支援在囚人士。                                          充,局方認為Patreon等會員制、訂閱制的社交媒體不屬
                                                             於眾籌平台。然而,諮詢文件同時列明上述可豁免申請的
             此外,Patreon是廣為內容創作者使用的平台,會員
                                                             活動的款項不可用於涉及香港的政治目的。換言之,即使
          (又稱「Patron」)可以付費訂閱,金額根據其選擇的會
                                                             Patreon受豁免,但若有人把從Patreon賺取的款項用作政治
          籍等級各異。有不少人都會使用Patreon發表文章,以此募
                                                             目的,同樣受眾籌法規管。邵家臻直言諮詢文件的字眼曖
          資,例如媒體、獨立記者、網絡紅人等。而關注囚權的邵
                                                             昧,並沒有就「政治目的」加以闡釋。他甚至形容諮詢文
          家臻亦有開設Patreon。他在佔中案被裁定兩項煽惑公眾
                                                             件是「魔鬼在細節」,條文或會被「任意搬弄」,以針對
          妨擾罪罪成,判監八個月。出獄後,他在2020年底開設
                                                             遭到政治檢控的在囚人士及釋囚。他以自己為例,他有煽
          Patreon帳戶,名為「囚權之路」,每天撰文分享在囚、
                                                             惑公眾妨擾罪的案底,故擔心自己的Patreon會因而未能獲
          探監經歷和囚權倡議。他慨嘆,當局擬立法規管眾籌,是
                                                             豁免。
          「不斷逼他走(離開香港)」。


                                                                眾籌成囚友經濟支柱
             諮詢文件字眼模糊

             令人無所適從
                                                                邵家臻曾身陷囹圄八個月,深知捐款對在囚人士的重
                                                             要,對眾籌法帶來的影響感到擔憂。籌得之款項除了用作
             諮詢文件建議成立眾籌事務辦公室(下稱「眾籌
                                                             支付律師費,還能讓他們吃「私飯」,即是還押人士由
          辦」),集中處理眾籌批核和登記制度,並監察成功批核
                                                             指定餐廳自費訂購的膳食。以赤柱監獄為例,2022年的
          的眾籌活動。文件又建議要求所有向香港人或團體進行募
                                                             「私飯」費用一個月高達九千多元。倘若被定罪,在囚
          捐的眾籌活動,不論發布地點、眾籌目的是否與香港相
                                                             人士就只能吃「公家飯」。邵家臻引用前香港眾志秘書長
          關、涉及任何形式的回報,均須於活動舉辦前,向眾籌辦
                                                             黃之鋒的說法,形容「『私飯』對於吃的人而言是代表一
          遞交申請。未按程序申請及得到許可就開始舉辦的眾籌活
                                                             種正常。」因為能夠選擇吃「私飯」是在提醒他們雖在囚
          動或會被中止。
                                                             牢,但仍有權像一個正常人生活。「(還押人士)尚可以


                                                                                          大學線月刊 2023年3月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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