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5時許,位於長沙灣元州街的的義華大廈外,數十名劏房租戶從旅遊巴緩緩下車,乍看如同溫馨的屋村旅行團。然而,那是為被迫遷居民安排的過渡性房屋導賞團,部分租戶下車後直奔區域服務隊街站,填表申請入住過渡性房屋及單身宿舍。
《簡樸房條例》將於今年3月1日起實施,現存劏房須在首12個月進行登記,登記期結束至2030年3月前為單位改裝過渡期。義華大廈去年年底被收購,新業主通知租客,為配合條例重新裝修,過百戶劏房租客須於3月前遷出。條例本為取締劣質劏房,惟現階段安置措施未完全顧及居民需求,有租戶批評條例忽略居民實際處境,稱寧露宿街頭,或成條例下的犧牲品。
記者|鄭泳彤 編輯|高敏華 攝影|鄭泳彤
為整頓劏房,2024年《施政報告》中宣布以立法方式制訂「簡樸房」規管制度,住用建築物或綜合用途建築物分間單位需符合居住環境最低標準,包括最低面積、最低高度、消防安全、結構安全、獨立廁所、供水要求、照明通風、以及獨立水電錶,方可取得「簡樸房」認證。元州街409號及411至413號義華大廈租戶,於去年12月9日接獲新業主通知,須於今年3月前遷離大廈,此次大規模迫遷事件中,約200名租戶受影響。

因病失業 搬入劏房減省開支
55歲的關先生獨居於義華大廈一間月租2500元的劏房逾半年,去年1月確診慢性阻塞性肺病,使他無法正常工作,只能斷斷續續地做替工維生。及後他再被診斷出血管阻塞和心瓣膜病,分別於去年3月及4月在仁濟醫院進行兩次冠狀動脈介入治療術(俗稱「通波仔」)。他稱,由於第二次「通波仔」失敗,他獲排期於兩個月後在伊利沙伯醫院進行心臟搭橋及換心瓣手術。
關先生表示,手術後他的工作能力大受影響,難以搬運重物,過去從事飲食業的他,無法再應付在廚房的高強度工作,又補充指他每次工作最多四小時身體就會開始乏力,需稍作休息,導致無人聘請,目前僅靠綜援金生活。為減少開支,去年8月搬到租金便宜的義華大廈劏房居住,簽訂一年租約。房間只能擺放一張2.5呎乘6呎的單人床和一張摺枱,沒有多餘的活動空間,
「基本上與籠屋沒分別,只是沒有鐵絲網。」

綜援僅夠生存 憂無法負擔簡樸房租金
關先生指今年1月房東正式通知他須於3月1日前遷離,單親協會區域服務隊舉辦的導賞團安排住客參觀元朗七星薈、雙魚薈及大埔樂善村三個過渡性房屋,須定期到荃灣覆診的他認為元朗大埔交通不便,直言難以適應而不考慮入住,只能申請長沙灣保安道街市附近的救世軍㬢華樓單身人士宿舍,及由社工協助填表申請公屋。關先生亦坦言自行租屋的做法不實際,稱無法湊齊需繳付的按金和首月租金。現時他已獲編配入住曦華樓。

關先生有兩名分別是12歲及8歲的兒子,由於他們未有單程證來港,現時在內地居住。他因沒時間到內地,已經未能陪伴兒子成長,如果再沒有足夠金錢寄回內地養育他們,他會更加自責。他指每月雖獲發8500元綜援,但扣除租金及日常必要開支,及新學期為兒子繳交書簿費及課外活動費用,平均每日只剩下約100元作生活費,偶爾生病還需買藥、補充劑等。單靠綜援,不論如何節衣縮食,每月仍過得捉襟見肘。
關先生對簡樸房條例的實施倍感無奈,縱然政策原意是改善居民的居住環境,惟像他一樣綜援戶沒有積蓄,無法負擔更好的住宿,他認為簡樸房政策是「為難市民」:
「政府構思很理想,但現實有沒有考慮過真正身處這些環境的人?」

過渡房屋位置偏遠 七旬婆婆寧「瞓街」
關先生並非孤例。因前居住地被清拆、70多歲的歐女士四年前獨自搬入義華大廈一劏七的劏房單位,租金約二千多元。幾十呎的劏房只能容納一張床、一張桌子和一部電視,僅夠一人居住。已退休的她沒穩定收入,為了生計,她會幫人做替工,如洗碗、清潔、打掃公園等,每當有員工請假就會請她補上,惟今年工作機會愈發稀缺,她稱,去年12月只少有四、五天打掃公園的工作,今年1月開工只有三天。
沒有工作時,歐女士靠賣紙皮的微薄收入勉強糊口,她每天早上8時出門,在附近街道拾紙皮至晚上7時,趕在收紙皮的檔口關門前賣出。她提到廢紙回收價格從每公斤一元下調至0.8元,一天最多只能賺30元,她的手腳皮膚也因長期拾紙皮而乾燥爆裂。在艱難維持生活時,簡樸房條例對歐女士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迫使她另覓居所。她無奈說,即使是月租3500元至5000元的單位,於她而言亦過於昂貴。

歐女士的女兒住在鄰近的蘇屋邨荷花樓,步行僅數分鐘路程,她幾乎每晚都會到女兒家吃飯。她直言自己年紀大,身體容易出現狀況,害怕搬得太遠沒有照應,生病時無人照顧她。她憶述一次晚飯後,獨自在公園感到不適,期間頭暈作嘔,所幸公園保安及時發現並將她送到醫院,令她擔心若搬至偏遠地區,有困難也難以向女兒求助,更憂慮長時間不見面關係會生疏。提供予義華大廈劏房居民的過渡性房屋均位於新界區,距離現時住所較遠,令歐女士始終抗拒申請,只能選擇為義華大廈租戶提供約60個宿位的曦華樓,
「我一直住在這裏,女兒也在這裏,深水埗(曦華樓)就去,元朗、大埔那些,我寧願睡街上、睡公園。」

簡樸房條例必要但不足 首要解決安置居民問題
劏房支援連線成員賴建國表示,早在義華大廈事件之前,他已接觸不少被迫遷的個案,預計未來會陸續出現類似情況。去年過渡性房屋新增「丙類租戶」予受簡樸房條例影響的住戶,然而,部分房屋需用以安置宏福苑災民,導致市區過渡房屋供應更緊絀,僅可安排義華大廈居民入住新界區。他提到部分劏房住戶需定期到附近的明愛醫院覆診,加上深水埗區物價相對便宜,搬到他區恐難覓價格相約的單位,令開支大增,使他們不願遷離熟悉的社區。
他指目前條例沒有明確訂立起始租金,街坊無可避免面臨加租,或會連平價單位也負擔不起,令條例成「好心做壞事」。他形容簡樸房條例對義華大廈住戶而言是一個「死局」,街坊的短期解決辦法是「拖延」,尋找同區環境更差的床位居住,條例過渡期結束則可能選擇搬入更隱蔽的空間。

儘管如此,賴建國認為簡樸房條例有其必要性,是民間團體十多年來致力爭取的最低住屋標準,惟如何妥善安置居民是重中之重。他建議政府參考1994年《床位寓所條例》,以體恤安置加快合資格劏房戶「上樓」,或在市區購買單位改建宿舍予受影響租戶入住,使條例「軟着陸」,既可逐步減少劣質劏房,也可避免出現居民流離失所或露宿街頭的情況。
他續指政府可參考社會福利署向私人院舍購買宿位,以資助價格供長者入住的做法。政府可在市區租用已改裝的合資格私營簡樸房,租予受條例影響的劏房戶。他認為此做法能解決市區缺乏過渡性房屋的問題,政府長期租用亦能作誘因鼓勵業主改建單位,並能逐步提升對簡樸房的要求,改善租客的生活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