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於2023年6月推出「補充勞工優化計劃」,試圖緩解本地勞動力不足問題。外界一直質疑外勞來港「搶飯碗」,令本地工人失去工作機會。根據營商聯絡小組工作小組的文件顯示,從2023年計劃實施起至2025年7月31日,有72089名勞工獲准來港工作。儘管外勞是計劃既得利益者,有些卻遇到困難和不公平的對待。他們須經中介和內地勞務企業來港,但前者不受規管,倘若僱主有心欺騙,要追討亦不易。資訊混雜、外勞對自身權益又不了解,導致他們更容易被騙和被剝削。
記者|鍾靈 編輯|盧俊羽 攝影|鍾靈
在「補充勞工優化計劃」下,內地勞工來港工作需經中介推薦。中介會推薦他們至14家經國家核准的勞務合作企業,包括深圳市對外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廣州越秀外經有限公司等,其中13家勞務企業已在香港設立持牌職業介紹所。這些勞務企業隨後安排香港僱主面試,並協助合資格勞工辦理赴港工作簽證。香港政府明確規定,僱主招聘內地居民作為輸入勞工,必須透過這些指定的內地勞務企業。然而,內地和香港均未有規管有關中介。
酒樓部長突變洗碗工 無可奈何唯有順從
江慧妍(Niki)是廣州人,本在廣州當獸醫,月薪有一萬多元人民幣,若多接工作月入可達三萬元。為了與在港工作的男友同住,她特意申請來港工作。2024年2月,Niki在網上找到香港中式餐館樓面部領班的工作,並透過相熟中介以補充勞工優化計劃申請來港。Niki需繳付共28000元人民幣的中介費和勞務費,直到同年9月27日正式在香港開始上班,月薪為港幣19023元。
然而,Niki表示她工作內容與合約不符。合約寫明她的職位是「樓面部長」,但上班第一天,公司就以洗碗工請假為由,要求她到廚房洗碗。最初,Niki尚且願意幫忙,但後來變本加厲,在六日工作天中有五日都要洗碗。訪問期間,她氣憤地表示
「洗碗工的工資與酒樓部長不同,是更高的,你不能這樣玩弄我。」
另外,她在4月時曾被僱主指派送貨到一公里以外的分店,當時天氣酷熱,Niki雖感到愕然,但無可奈何唯有順從。
子虛烏有的醫療保險 被僱主誆騙過萬元
Niki又稱,上班第三天,僱主提出要為她購買醫療保險,並要求她繳付保費。起初Niki並沒有理會,但其後僱主表示已經幫她買了,總額超過一萬元,Niki覺得十分荒謬:
「你這樣先斬後奏,是不是你說買了一架飛機我也要付錢。」
其實,根據「補充勞工計劃」的《輸入勞工須知》中列明:「如你在僱傭合約指明的受僱期內生病、因工或是非因工作引致的意外而受傷,僱主須爲你提供免費醫療。」換言之,僱主本就應該為Niki提供有關保障,而不是要她自行購買醫療保險。
僱主要求Niki以現金支付保金,但她拒絕,並透過轉數快形式交錢給僱主。她共支付了三次醫療保險費用,總數超過一萬元。當時Niki有簽署保單,但只有一份且由僱主保存,她一直覺得奇怪,但隨著時間過去,也就不了了之。
Niki工作半年後,在家中弄傷手指,遂找僱主拿保單向保險公司索償,但僱主避開不作回應。Niki之後致電僱主所聲稱已為她投保的中國平安保險,卻發現並沒有自己的保單,才東窗事發——原來有關保單的文件是僱主偽造的。Niki於是找僱主索取訛稱用作購買醫療保險的費用,僱主再次避過這個話題,並在兩天後將她解雇。
向勞工處控告 被勞務公司恐嚇
Niki指僱主因少付的四百多元工資,及訛稱為購買醫療保險而收取的萬餘元費用,合共拖欠港幣10,809元。今年5月,她向勞工處和入境處控告前僱主,僱主並沒有出席勞工處首次約見,甚至找勞務公司的人威脅她,指若向勞工處繼續申訴,會向入境處說Niki的不是。威脅未果,勞務公司便提出基於Niki起初繳納人民幣28000元,因此會補償三萬元以求和解。Niki向勞務公司表示,
「我走到這一步並不是錢的問題了。」
,並堅持拒絕撤銷控訴。5月20日,勞工處直接將案件轉交予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經過兩個多月處理,前僱主在律師陪同下,於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承諾償還欠款並申請撤銷控訴。最終,Niki成功從前僱主收回共港幣10,809元的欠款。
申訴未完 未能入職下一份工作
雖然追回欠款,但勞務公司卻沒有退還勞務費。中國商務部在《對香港地區勞務合作管理辦法》第十二條中列明勞務費的收費標準:外勞公司每月收取的服務費「不得超過港府核定勞工月底薪的12.5%。」當外勞獲批來港後,須向勞務公司繳付最多24個月的勞務費。勞務費視乎個別公司要求,有可能需要一次性繳付,亦有可能要分作數次繳付,總之必須在正式工作前繳清。雖然,條文未有規定離職後可否退回勞務費用,但記者曾就此以外勞身分向一家中介查詢,對方指無論是自己主動離職,還是被僱主解僱,都能夠退回餘下的勞務費。
就Niki的個案為例,她與勞務公司所簽署的合約中列明假若是被解僱,勞務費是可以退回的。Niki的勞務費為每月500元,為期兩年,即總共付了12000元,而她在港只工作半年就被解雇,理應可以收回一共9000元(500元乘以18個月)的勞務費,但勞務公司至今仍然未有退回款項,亦未有回覆她的訊息。
Niki正透過另一家勞務公司申請在香港的餅店工作,並已在今年8月1日簽約,但過了兩個月仍未有任何消息。勞務公司聲稱因為她未有完成上一份工作的合約期便離職,導致入境處方面有不良紀錄。她到入境處了解情況,職員則表示她所交的文件並沒有問題。目前Niki仍在等待消息。

自發建立群組幫助外勞
33歲的阿李(化名)來自廣東河源,透過「補充勞工優化計劃」來港工作,自今年7月起於香港機場當地勤人員。他於今年5月在小紅書上創建「香港外勞互幫防騙群」,群組現在約有500人。他坦言,起初只是想透過向群組成員推薦工作以從中介處賺取推薦費,但後來發現有關香港外勞的騙案實在太多,於是在自己的小紅書帳號上分享防騙資訊,一方面能吸引流量,另一方面協助受騙外勞。
阿李表示,內地外勞來港需繳付多項費用。他以自身經歷為例,指出需支付面試按金500元人民幣(出席面試後可退還),用作鎖定工作崗位的定崗費3,000元人民幣(若後來簽了合同,便會用作抵銷其他費用;若反悔不簽約,則不退款),面試成功後需要交中介費以及每月500元人民幣、合約期24個月計算的勞務費共12,000元人民幣。上述費用合共達28,000元。其中勞務費為必要支出,因必須透過指定14家勞務公司方能取得來港工作資格。外勞須在正式上任前向勞務公司繳付勞務費,並視乎個別公司的要求,或會分開數次繳交。
假中介騙術低劣 中年人容易受騙
阿李在創建群組後,常常會有人問他不同中介是否可靠。他觀察到,詐騙集團大多來自外省,意即不是廣東省,他們通常鎖定四至五十歲,學歷以及防騙意識較低的中年人作為目標,並以高薪作招徠,要求他們在面試前繳交數千元押金。申請程序大多簡單,只需要向他們傳送一段約一分鐘自我介紹影片就能獲得取錄通知,申請者不需要正式面試,甚至不需要懂得粵語。
他最深刻的是某中介訛稱香港有月薪25000港元的食品廠包裝工職位,終導致受害人被騙13000元人民幣,其後受害人報警並親自飛到北京與公司交涉,最終獲退回約一半金額。他表示假中介的騙術其實毫不高明,只需要注意三點,基本上便可以避開大部分的騙子:一,高薪,甚少外勞工作工資高過兩萬元港幣,但凡工資超過兩萬,都需要加倍留意;二,申請成功前就要求申請者繳交幾千元作為押金的中介;三,聲稱來自廣東省外的中介。廣東省離香港最近,也最多人懂得粵語,僱主不可能捨近求遠,去外地招聘。 他笑稱
「有時候我就想,為什麼這麼簡單的東西能夠騙到那麼多人,甚至我覺得我是不是要轉行。」

假資訊泛濫 政府應加強保障
飲食業職工總會會務主任招冠聰多次協助外勞處理勞資糾紛,大多個案都與食肆結業後追討欠薪有關,如海皇粥店結業、盈暉海鮮酒家結業等,曾協助受影響外勞近200名。他表示外勞在香港失去工作後,必須在兩星期內離開香港,但追討賠償、代通知金等程序需時,假若勞工處未能處理要轉介至勞資審裁處,則要數月。
住在距離香港較遠的外勞回香港追討的成本將會很高,因費用要自行承擔,導致有時他們寧願放棄申訴。招冠聰稱工會希望勞工處可以盡量縮短外勞申訴所需時間。
「少來一次就少來一次,減輕他們的交通支出,或精神時間的支出。」
招冠聰認為現今網絡資訊雜亂、難分真假。內地人對香港法例或不熟悉,容易將錯誤資訊傳播。現時,勞工處規定每名輸入勞工須就每份簽訂的「標準僱傭合約」,在抵港日起八星期內參與一場僱傭權益簡介會。但招冠聰指出這些簡介會未必足夠,要深入地了解僱傭條例的一些保障,或外勞身份在香港可以享受的福利,或許需要某一堂集中介紹。另外,他建議政府亦應設立對口部門,讓外勞匿名投訴,讓相關部門跟進以保障他們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