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齡子女的抉擇

編輯:劉皓韶 記者:林愛娜 田青青 攝影:林愛娜 田青青

由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起,港人在內地的「超齡子女」可分批申請單程證來港。然而,有人苦等十多年為求家庭團聚,但亦有人安於現狀拒絕來港。到底這批「超齡子女」面對什麼抉擇?他們來港又會帶來什麼影響?

「有誰做父母的不想子女留在自己身邊?」

根據政府的新政策,首批符合申請資格的「超齡子女」,是父母於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取得香港身分證而當時子女未滿十四歲的申請人。

現年四十歲的余小青,父母與哥哥於一九七八年來港,留下她一個人在內地,故符合是次申請。一九九九年人大釋法,港人內地子女被裁定不能申請來港,自此她放棄在內地的工作,參與遊行、絕食、抗議,全心投入爭取居港權的運動。問到她為何堅持要在香港居住時,她說,根據法律規定,她有家庭團聚的權利,加上父親早年去世,傷殘的母親日漸年長,因此希望自己可以來港照顧母親。

「我覺得香港有民主、有自由,九九年一月二十九日,香港終審法院判決港人內地所生子女享有居留權,但人大釋法推翻這個判決後,法治精神已經不被看好,用社會福利去衡量法治。」經過十二年的爭取,政府終於肯讓步放寬政策,她說,自己受惠於是次新政策,來港後打算找工作及結婚。「這總算是一個遲來的好消息,但當中仍有不足之處,新政策仍有年齡和父母雙亡不能申請的限制。」

本身是爭取子女居港權家長協會創辦人的林道成,自二零零二年起不斷組織家長活動爭取居港權。他認為:「家庭團聚是基本人權,無論父母是否健康,任何人都應該擁有一家團聚的權利。」

林道成育有一子兩女,現在都已經成年,目前只有小女兒持有香港身分證,大兒子林積澤和大女兒林星輝仍是內地戶籍,合乎是次申請資格。今年三十五歲的林積澤祖籍福建,初中畢業,現時無業,閒時到深圳幫朋友做運輸工作賺點外快,工作及收入都不甚穩定。新政策一出,他便決定要申請成為香港居民。「現時只有女朋友在深圳,我一家人都在香港,為何我不來?」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最疼愛他的祖母突然過世,他因為簽證過期,續簽需時良久,錯過了見老人家最後一面的機會,令他更覺得需要有香港身分證:「如果爸爸媽媽出了事,我因為簽證問題不能來香港那怎麼辦?我不希望事件再重演。」

問到他來港後的工作及居住問題,他稱還沒有打算,有可能回到內地打工或做生意,又說只要可以和家人團聚,即使居住環境較擠迫也沒有所謂。

他三十二歲的妹妹林星輝,未婚,同樣是初中畢業,現時與父親及妹妹同住在北角。她從二零零零年起不斷續雙程證來港,在家中料理家務和協助妹妹照顧兩名兒子,平日家中開支都靠妹妹和妹夫。

問到她取得香港身分證後的打算,她猶豫地說可能會找工作,但又表示自己不是活躍的人,擔心會不適應在香港工作。

內地生活安穩 來港反成負擔

雖然有「超齡子女」不惜一切爭取居港權,誓要來港,但也有人對新政策興趣不大,寧可留在內地過安穩的生活,放棄來港。

四十多歲的唐正宜居住於廣州,現為某服裝配料廠經營部的銷售主管。六十年代時,其父親因政治迫害逃到香港,而她和哥哥則留在內地。唐正宜有四名子女,其中一名於香港探親時出生,因此留在香港與她父母一起居住,而她則和丈夫及其餘三名子女繼續留在廣州。

儘管與女兒分隔兩地,唐女士直言無意申請來港。她指,香港的醫療福利無疑較好,出國旅遊也方便得多,但當想到要在香港適應新生活時便卻步。她說,現時自己於內地的生活安穩,工作順利,收入亦不錯,但到香港的話便要重新找新工作、融入新環境,是一個非常大的挑戰。「在香港找工作,我一個沒文化沒知識的人在香港能做甚麼?難道做清潔阿嬸嗎?不要說養家,連自己都生活不了。」她說,留在大陸至少有一份體面的工作,熟悉的工作與生活環境令她輕鬆很多。

此外,唐女士擁有農村戶籍, 近年因政府徵地發展,她每年都可得到數萬元的賠償, 假如放棄國內戶籍,就等於放棄這些額收益。她又表示,自己現時以自由行身分到香港探親相當方便,而父親身體也很健康,所以決定留在內地。

對於當年人大釋法剝奪了港人內地子女的居港權,她認為政策乃歷史問題,出於保護香港,不可能讓所有人湧到香港這麼小的地方。現時放寬政策,她估計主要原因是內地的經濟已經發展良好,居民生活安定下來,不會引發大規模的移民潮。她又認為現時很多「超齡子女」在內地已經建立了事業和家庭,到香港則意味著要放棄現有的工作、生活及多年積累的人脈關係,因此未必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