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 挖出新聞大時代

《爽報》刊登唐英年大宅零三年的圖則

本年二月十五日,《爽報》率先刊登唐英年大宅零三年的圖則。張劍虹表示,當時接獲讀者來信爆料,對方聲稱擁有大宅的圖則,並表示「如果有興趣的,可以給你」。經過一番對話,他認為這位讀者對事情十分了解,提供的資料在細節和時間上都吻合,又對照唐宅的外型及圖則的形狀,認為圖則可信,最後趕及在《爽報》晚版刊登。

冒險探索 得到真相

雖然每日都有很多不同的消息,可是並不是所有消息都能找到白紙黑字的證據。《明報》記者曾經於該報撰文,表示偵查報道組組員去年(二零一一年)聽聞唐英年於約道五號僭建,基於當時未有文件或圖片佐證,所以未有報道。今年一月,他們得知偵查報道組某組員的朋友是工程人員,曾參與約道七號地庫工程。訪問之前,他們對相關消息人士做過基本背景調查,了解他們的工作崗位、業務上有沒有和梁振英的公司有往來。結果顯示,他們沒有不尋常背景或利益衝突,基本上可信。

傳媒採訪唐英年約道寓所(圖片來源:東周刊)

可是這五位消息人士都未能提供僭建的具體資料,例如面積、圖片、圖則等,幸好當時消息人士還有一個新的線索——泳池底下有兩個玻璃窗。他們分析,如果泳池底有兩個天窗,那麼在窗下的一定不是泥土而是僭建地牢。為了高空拍攝這兩個天窗,他們租借一輛雙層巴士,再在巴士頂層放置長梯,這樣才能從高空拍攝天窗的位置及估計僭建的深度。

《明報》總編輯劉進圖接受本刊訪問時表示,雖然消息來源來自不只一位工程人員,但如果沒有合理的實質證據,例如照片、圖則、文件、電郵記錄等,記者不能單聽一面之詞作出報道,直至他看過圖片,發現那個玻璃洞比屋宇署批出的圖則深,不應在泳池底出現,肯定不論地庫多大,這個洞都一定是僭建,才報道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