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歧視條例檢討 保障所需?

編輯│方嬋珠 記者│盧書蘅 黃文雋 攝影│盧書蘅 黃文雋

115equal_1歧視條例立法至今逾十八年,隨著社會改變,部分條例已過時。平等機會委員會(下稱平機會)今年七月開始就《歧視條例檢討》進行公眾諮詢,其中殘疾歧視條例將檢討三個方面,分別是《因輔助動物而受歧視》、《因殘疾引發的狀況而被歧視》與《作出合理遷就的責任》。然而,有意見認為檢討內容並不是殘疾人士渴望保障的範疇,他們提出的要求仍然未受重視。

失明人士的訴求 無障礙網站

莊陳有自幼患有眼疾,六歲時因為手術失敗導致雙目失明,自小活在黑暗中。他曾經擔任平機會委員,現時為香港失明人協進會(下稱協進會)會長。他對這次殘疾歧視條例檢討表示歡迎,特別是有關輔助動物的修訂。經修訂後,傷殘人士及他們使用的工具,或輔助及協助他們的人都受到條例保障。至於導盲犬則被納入輔助動物的新分類,因輔助

莊陳有希望這次檢討能明文規定無障礙網頁設計,及設立機制增加殘疾人士的就業機會。
莊陳有希望這次檢討能明文規定無障礙網頁設計,及設立機制增加殘疾人士的就業機會。

動物而起的歧視,有望透過這次檢討解決。然而,莊陳有認為修訂建議仍未能全面照顧視障人士生活上的需要。他曾就這方面向平機會提出其他方案,例如建議就互聯網無障礙使用立法。他認為資訊科技日趨普及,但網頁設計者往往忽略考慮無障礙因素,導致視障人士在網絡使用上所面對的數碼鴻溝不斷擴大。失明人士使用電腦時,需要一個輔助儀器讀出網頁內容,協助他們瀏覽網頁,令他們可以如常人般使用網站;然而,現時很多網頁的設計並未能配合失明人士的需要。據協進會於二零一二年九月所作的網站無障礙程度測驗,結果顯示三十個抽選的常用網站中,只有九個能完全符合無障礙設計要求。很多失明人士有上網所需器材和軟件,但能夠瀏覽的網站數量並不多,因為香港本地網站中,能夠符合無障礙要求的寥寥無幾:「這樣算不算歧視呢?我們認為算,等於店舖有個門口你進不到,現在網上有個服務你用不到是一樣。」

平機會回應,他們一向有關注互聯網無障礙程度,配合教育以及獎勵制度,情況已有改善。平機會高級傳訊主任羅寶珠指,現時政府內部已有指引,規定旗下網站設計必須達致無障礙水平;平機會亦有向社會大眾提供無障礙網站的資訊。對於坊間認為應立例規定,羅寶珠認為現時的條例中,「給予殘疾人士較差待遇」一項已可保障,而平機會收到關於無障礙網站的投訴為數不多,並未反映出這方面有迫切需要。

四肢殘障人士 設流動斜板減少依賴

蘇育能表示食肆門前的一級階梯令他難以進入。記者量度過,該台階高達五吋,如無他人協助,輪椅人士無法自行進出。
蘇育能表示食肆門前的一級階梯令他難以進入。記者量度過,該台階高達五吋,如無他人協助,輪椅人士無法自行進出。

蘇育能是四肢殘障人士,自小就需要坐輪椅,雙腳不能站立,左手較右手「靈活」,但僅能稍稍舉高及操控電動輪椅的按制杆。他指出食肆及店舖沒有安裝方便他們出入的流動斜板,是他們面對最急切的問題之一:「我們一班輪椅人士想到沙田吃飯,但每間門前都有一級,你根本進不了。」根據《建築物(規劃)規例》第七十二條規定,所有一九八四年後落成的新建築物或現有建築物的改建、改動或加建,均需為殘疾人士提供無障礙通道和設施。不過,很多舊建築為避免水浸,都會在門前加建一級台階。

蘇育能每星期在灣仔教會做禮拜後,都會在附近逛逛。他指出,輪椅無法跨過兩吋以上的台階;記者按此標準在他經常活動的範圍進行點算。灣仔駱克道42至86號一段,包括食肆、便利店、銀行與藥房在內的十五間店舖,只有三間可以讓輪椅人士在沒有他人協助下自由出入。另一段軒尼詩道87至199號,四十七間店舖只有四間符合無障礙標準,大部分店舖門前都有約三至五吋高的台階。蘇育能表示,一級台階尚可請他人協助自己進出,但經常求人始終不便。店舖只需預備一塊流動斜板,便可解決輪椅人士面對的問題。

蘇育能的母親慨嘆:「其實他這樣是想活得更有自尊,不用每次都要人幫助。」一旁的蘇育能默默點頭。

羅寶珠回應,他們會嘗試解決舊建築的無障礙通道問題,但對使用流動斜板有所保留,原因是斜板的坡度與長度必須有一定規範,不然會構成危險,斜板過長更有可能阻礙整條行人路,亦有實際操作上的考慮,如流動斜板的建造和管理的責任誰屬,亦應因應不同情況與各持份者協商,不是單靠立例規管便可解決問題。

就業為先 訂立配額制度

對於是次檢討的另外兩項條例,莊陳有認為現時的條例及修訂內容均未能解決殘疾人士在工作上面對的問題。他雖然是次檢討都有牽涉到殘疾人士的工作保障,例如雇員因為殘疾而需要工作上合理遷就,提供適合的職位,但就沒有機制增加他們的就業機會,莊陳友表示失望:「傷殘人士的問題是就業,我本來沒有工作,根本不用擔心會被人趕走。」

他指出僱主可以以水平不足、打字速度慢、未能說流利英文等其他原因,作為不聘用殘疾人士的理由,甚至不作任何解釋。他以協進會的一個會員為例,四年前他於香港大學教育學院畢業,輾轉向二百多所學校申請英語教師一職,均沒有回音:「事實上你不會知道對方以甚麼原因不聘請你,對方不會告訴你『因為你是盲的,所以不聘請你』,(因為)這樣你可以告他。」他提出香港可參考美國的平權法案,訂立配額,要求僱主必須聘請一定數量的殘疾人士,以解決殘疾人士就業率偏低的問題。

115equal_5平機會法律主任李世恩表示,他們對配額制度持審慎態度,因擔心政策落實後會有反效果。現時的殘疾的定義太廣,一旦實施配額制度,有機會使僱主傾向聘請殘障程度較低人士,以滿足法例要求,反令某些殘疾群體,如智障等弱能人士,被排擠於勞工市場之外。他認為教育大眾「唯才是用」,遠較修例規管快捷有效。

意見分歧 最終定案取決於大眾

羅寶珠表示現時進行的諮詢,正正是為了聆聽市民的意見。他們會分析大眾支持和反對的理據,再把建議提交政府。李世恩補充,平機會於檢討一事上沒有既定立場,他們只是提供方向予公眾討論,最終提交政府的建議會是如何,很大程度取決於社會的整體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