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的意義

撰文:香港中文大學兼職講師王劍凡博士

不知從甚麼時候開始,很多人都相信,人生最大的樂趣,莫過於旅遊。現代人生活步伐急速,工作繁重,壓力超標,一有假期,就會想去旅行。總之,離開最重要,去哪裡反而是其次。旅行社的廣告不斷鼓勵我們出門外遊,旅行與幸福幾乎劃上等號。結果,假期去旅行變成繁忙工作的一種補償,甚至是苦悶人生的一種救贖。

運輸科技發展一日千里,人類能夠以「時間」殺死「空間」。「谷歌地球」(Google Earth)、流動電話、互聯網出現後,世界彷彿變得愈來愈小,人類對「距離」的敬畏感也隨之消失。今天,旅行已走入大眾消費的時代,去台灣,去泰國,去韓國,就等於三四十年前去長洲和大嶼山度假一樣輕鬆容易。可是,在全球化的影響下,世界的「異質文化」與「差異」急速消失。去旅行,最想看的就是「差異」,最想感受的就是「陌生」的事物。但進入全球化的紀元,地方性的差異愈來愈少的時候,旅行還有吸引力嗎?

說到底,旅行只不過是陌生與熟悉的角力,太過陌生,會令人害怕,卻步不前;太過熟悉,又會覺得沒有出發的必要。為求安心,旅客出發前會做很多資料搜集,但旅遊資訊爆炸,旅遊指南、旅遊特輯、旅行網誌,都提供了大量有趣的旅行「經驗」。問題是,旅遊經歷從來就不可能複製,遇到不同的人就會產生不同的感受。很多時候,期望是最美好的,既然旅行資訊已滿足了我們的好奇心,既然現實往往沒想像般美好,既然足不出戶已能知天下事——為何還要親身出門?今天,連想像也不用了,只須安坐在電腦屏幕前,就可以進行「虛擬旅遊」。因此,有論者認為,今天旅行已死,但從另一個角度看,無論是旅遊指南、旅遊節目、旅遊網誌,當中所描述的旅行經驗都是別人的。經驗無法被複製,正正是因為有這麼多旅行資訊,才更激發我們親身去一趟,用自己的身體與心靈去體驗、去親證。

村上春樹在《遠方的鼓聲》中指出:「旅行這種事大多是相當累人的,不過有些知識是唯有疲累之後才能學到的,有些喜悅是唯有筋疲力竭之後才能獲得的。」村上春樹認為,旅人身在異鄉所遭遇的事物,並不會依照旅人的心意來發展。「正因為不會順利進行,我們才會遭遇各式各樣的事物、不可思議的事物,以及令人瞠目結舌的事物。」說得對,所謂的「旅行」,最精彩的就是「意外」和「偶遇」。在路上,每天都有機會「偶遇」善良的陌生人,都有機會「意外」發現動人的風景。跟「美好」的事物相遇,就是旅行最大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