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期《大學線》
殘 疾 人 士 升 學 難
記者□嚴立池/陳小慧
編輯□吳秀華
平 等 機 會 委 員 會 正 就《殘 障 歧 視 條 例》 草 案 進 行 諮 詢。 草 議 中 的 法 例 指 出, 若 殘 障 人 士 不 能 與 普 通 人 獲 同 等 的 教 育 機 會, 也 屬 歧 視 的 一 種。 若 有 教 育 機 構 因 殘 疾 關 曆 而 拒 收 學 生, 即 屬 違 法。
大 學 道 上.荊 棘 滿 途
剛 從 香 港 大 學 社 工 系 畢 業 的 失 明 學 生 丁 寧 指 出, 數 年 前 她 曾 往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面 試, 但 校 方 在 面 試 中 多 次 強 調 校 內 有 許 多 樓 梯 和 斜 路, 並 且 沒 有 資 源 為 失 明 人 士 提 供 設 施 及 儀 器。 丁 寧 認 為 中 大 校 方 不 但 不 負 責 任, 並 對 考 生 質 疑 失 明 人 士 的 處 事 及 生活能 力。 反 之, 丁 寧 認 為 港 大 不 但 是 首 家 招 收 失 明 學 生 的 院 校,而 且 有 很 多 專 為 失 明 人 士 而 設 的 設 施, 如 凸 字 顯 示 器,特 設 的 電 腦 等, 可 算 是 非 常 體 貼 學 生。
不 過, 現 正 就 讀 於 中 文 大 學 中 文 系 一 年 級 的 周 敏 華 則 認 為, 中 大 不 致 於 那 麼 差。 她 在 十 一 歲 時 小 腦 出 現 毛 病, 導 致 弱 視 及 行 動 不 便,平 時 要 倚 賴 輪 椅 前 往 各 處 上 課。 學 校 特 別 安 排 她 住 在 中 大 聯 合 書 院 的 湯 若 望 宿 舍 地 下, 宿 舍 內 有 升 降 機 及 較 寬 敞 的 走 廊, 方 便 使 用 輪 椅。 聯 合 書 院 校 園 地 勢 較 為 平 坦, 主 要 的 建 築 物 如 圖 書 館、 學 生 宿 舍 及 飯 堂 等,大 多 已 加 建 扶 手 等 輔 助 設 施, 方 便 行 動 不 便 者。 而 校 方 也 盡 量 安 排 她 的 上 課 地 點 在 聯 合 書 院 內。 在 交 通 方 面,中 大 學 生 事 務 處 會 在 上 課 時 間 為 她 預 約 複 康 巴 士,並 為 她 支 付 費 用。
改 善 設 施.增 加 機 會
鑑 於 中 大 校 園 處 於 崎 嶇 的 天 然 地 理 環 境, 上 課 仍 然 對 殘 疾 人 士 造 成 不 便。 中 大 輔 導 長 郭 少 棠 指 出 校 方 已 就 此 作 出 檢 討, 並 邀 請 專 家 及 向 大 學 教 育 資 助 委 員 會 申 請 資 源, 全 面 改 善 大 學 設 施、 交 通 和 調 動 上 課 地 點 以 方 便 殘 疾 人 士。
雖 然 部 分 大 專 院 校 已 有 特 別 的 設 施 以 方 便 殘 疾 人 士, 但 近 年 能 進 入 大 學 的 殘 疾 學 生 人 數 並 不 多, 每 年 全 港 報 考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的 殘 疾 學 生 只 有 十 多 名。 以 失 明 人 士 為 例, 目 前 能 入 讀 大 專 的 失 明 學 生, 不 足 十 人( 港 大 四 名、 城 市 大 學 三 名、 浸 會 大 學 一 名、 公 開 進 修 學 院 一 名 )。
升 學 受 阻.缺 乏 資 助
失 明 人 士 協 會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主 任 盧 偉 強 認 為, 失 明 人 要 接 受 大 專 教 育 最 大 的 障 礙, 是 沒 有 合 適 的 預 科 教 育, 一 般 的 特 殊 學 校 只 會 提 供 中 一 至 中 三 或 中 五 的 教 育, 如 要 繼 續 升 學, 學 生 要 自 行 出 外 尋 找 學 校。 但 他 認 為 一 般 中 學 對 失 明 人 士 的 能 力 有 誤 解, 擔 心 要 額 外 照 顧 他 們, 並 懷 疑 他 們 的 學 習 和 處 事 能 力; 此 外, 由 於 普 通 學 校 的 教 師 訓 練 不 足, 家 長 不 敢 把 殘 障 子 女 送 進 普 通 學 校 就 讀, 恐 怕 他 們 得 不 到 足 夠 的 照 顧。
教 育 署 輔 導 服 務 科 高 級 督 學(特 殊 教 育 策 劃)李 耀 光 承 認, 普 通 學 校 的 教 師 確 實 不 足, 但 已 加 強 在 特 殊 教 育 方 面 的 訓 練, 如 有 殘 障 同 學 感 到 學 習 上 有 困 難, 可 要 求 政 府 派 駐 巡 範 導 師 及 自 行 到 教 育 輔 導 服 務 中 心 尋 求 協 助。 不 過 政 府 只 會 提 供 最 基 本 的 需 要, 例 如 失 明 人 士 所 需 的 書 本, 也 會 交 由 賽 馬 會 支 持 的 中 央 凸 字 唸 作 中 心 負 責, 以 免 浪 費 資 源。
在 一 九 八 六 年 入 讀 香 港 大 學 的 失 明 人 士Gabriel指 出, 他 曾 在 大 學 修 讀 心 理 學 科, 但 當 時 這 科 的 凸 字 書 本 已 是 一 九 七 四 年 版, 由 於 心 理 學 理 論 日 新 月 異 , 書 本 只 可 用 作 鞏 固 理 論 基 礎。 當 時 他 惟 有 翻 譯 筆 記, 但 又 因 內 容 瑣 碎, 令 當 時 的 考 試 成 績 不 甚 理 想。 可 見 弱 能 學 生 在 就 學 上, 確 實 存 在 著 一 定 的 困 難。
教 育 斷 層.社 會 責 任
中 大 學 生 周 敏 華 認 為, 政 府 在 初 中 及 大 學 教 育 為 殘 疾 人 士 所 投 入 的 資 源 確 實 不 少, 但 在 預 科 卻 沒 有 任 何 的 幫 助。 她 舉 例 自 己 在 丁 熊 照 學 校 和 甘釙迪 中 心 完 成 中 學 課 程 後, 在 尋 找 升 讀 預 科 的 中 學 時 困 難 重 重, 反 映 殘 疾 人 士 的 教 育 明 顯 出 現 斷 層。
李 耀 光 也 認 為 政 府 在 預 科 教 育 上 的 支 援 不 足。 他 表 示 本 港 只 有 很 少 殘 疾 同 學 能 夠 升 讀 中 四、 中 五, 讀 上 預 科 的 更 少, 基 於 資 源 問 題, 政 府 不 能 為 這 數 個 同 學 增 設 特 殊 中 學 或 預 科 班, 但 教 育 署 會 盡 量 協 助 有 升 讀 中 六 資 格 的 殘 障 學 生 尋 找 學 校。 例 如 今 年 會 考 成 績 符 合 資 格 的 幾 個 弱 能 同 學, 也 能 透 過 教 育 署 尋 找 學 校 繼 續 升 讀 預 科, 唯 可 惜 的 是, 這 些 學 校 往 往 不 是 他 們 理 想 中 的 學 校。
平 等 機 會 研 究 委 員 會 總 平 等 機 會 主 任 朱 崇 文 指 出, 若 有 教 育 機 構 以 學 生 弱 能 為 理 由 而 不 予 取 錄, 實 際 上 是 違 法 了。 不 過 在 現 行 的《殘 疾 歧 視 條 例》 中, 只 有 僱 佣 守 則 而 並 沒 有 教 育 實 務 守 則, 被 歧 視 者 只 能 提 出 民 事 訴 訟, 但 是 由 於 未 有 案 例 可 循, 對 個 別 學 校 歧 視 殘 疾 學 生 的 懲 罰 方 式 仍 有 待 商 榷。 李 耀 光 補 充, 在 現 行 法 例 下, 雖 然 教 育 署 署 長 可 勒 令 學 校 收 取 殘 疾 學 生, 但 因 本 港 的 學 校 多 為 津 貼 中 學, 有 其 獨 立 的 行 政 自 主 權, 只 要 學 校 有 足 夠 的 理 由 支 持 不 取 錄 殘 障 學 生, 教 署 也 不 可 隨 便 干 預。
歧 視 殘 疾.法 例 正 視
教 育 署 已 製 訂 於 九 八 年 後 政 府 興 建 的 學 校 要 設 有 升 降 機、 斜 坡 及 特 別 洗 手 間 等 方 便 殘 疾 人 士 學 習 的 設 施, 並 且 協 助 現 有 的 學 校 改 善 校 內 的 傷 殘 設 施, 藉 以 完 成 整 合 計 畫。
雖 然 教 育 署 及 各 大 學 正 努 力 改 善 殘 障 學 生 接 受 教 育 的 機 會, 但 盧 偉 強 指 出, 要 消 除 歧 視 實 有 賴 宣 傳 及 教 育, 並 須 以 法 例 的 形 式 來 保 障 弱 能 學 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