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期《大學線》
大 字 報 新 用 途
採 訪 同 性 戀 專 題 時, 記 者 發 現 大 字 報 的 新 用 途︰ 推 翻 自 己 的 言 論。
事 緣 某 位 被 訪 者 受 訪 後 要 求 審 稿, 記 者 以 編 輯 自 主 為 理 由 拒 絕 後, 該 被 訪 者 竟 不 許 記 者 離 開,並 威 脅 會 在 校 園 寫 大 字 報, 否 認 曾 接 受 訪 問。
如 此 理 曲 氣 壯, 推 翻 事 實, 叫 記 者 憤 怒 了。 以 為 記 者 採 訪 時 尊 重 他 的 意 愿, 不 拍 照 不 錄 音 而 沒 有 物 証, 便 可 兒 戲 對 待 所 言 所 行, 簡 直 不 負 責 任, 侮 辱 新 聞 採 訪 的 真 確 及 客 觀 原 則。 相 信 這 是 個 人 態 度 問 題, 只 慨涯被 訪 者 身 為 某 院 校 學 生 組 織 成 員, 仍 大 言 不 慚 地 濫 用 自 由 與 大 字 報。
因 同 性 戀 者 多 不 欲 曝 光, 記 者 採 訪 時 十 分 困 難︰ 他 們 一 是 拒 絕 訪 問, 一 是 訪 問 時 不 鉋 錄 音 和 拍 照。 要 聯 絡 同 志 組 織 時, 又 因 此 類 組 織 恐 被 騷 擾, 而 不 公 開活動 地 點, 宣 傳 單 張 上 只 有 郵 政 信 箱 編 號 而 找 不 上。 種 種 客 觀 環 境 受 製 下, 記 者 不 易 作 深 入 探 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