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鼓吹」與「報道」說起
業內人士談九七後新聞工作前景

編採:林瑞芳/許淑美

九七年後香港的新聞自由一直是業內外關注的問題。前一陣子,中方
官員魯平和張浚生曾就此發表意見。他們指傳媒應了解「報道」和「
鼓吹」的分別,九七後香港的傳媒不能鼓吹兩個中國、分裂國家,又
呼籲新聞工作者應有愛國精神。這些言論曾一度引起傳媒業者不安。

麥燕庭:「作為新聞工作者一向都身處報道
者的角色,而不是擔當演繹者。」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回應中方這番言論時表示,記協的立場是在
不違反現行法例的原則下,新聞工作者的責任是客觀公正地如實報道,
至於有否牽涉所謂「鼓吹」的成分,是不必考慮的。

麥燕庭說:「作為新聞工作者一向都身處報道者的角色,而不是擔當
演繹者。」至於日後如何判斷「報道」和「鼓吹」的分別,就要根據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所指有關瘛顛覆瘼罪,視乎未來特區政府如何
制訂和落實有關法例的細則。因此,她認為本地同業現階段毋須自行
判斷兩者的分別。

中方言論 含糊不清

《信報》政治版記者施立儀則認為,中方解釋「鼓吹」一詞含糊不清。
「何謂鼓吹﹖這在法律上很難下定義,因現有的法律字典根本沒有為
這個詞下註腳。」從現行法律來看,她表示一切違法的行徑,必須有
行為作證據。就字面的意思,她認為「鼓吹」一詞可以是表達思想和
看法,未必會有行動。但中方說鼓吹兩個中國是不容許的,那麼在中
方立場,鼓吹便等於行為,是違法的。

《香港經濟日報》高級採訪主任邱誠武也有相似的看法,他認為「鼓
吹」這個觀念可分為兩方面:一是鼓吹一種思想或信仰,二是鼓吹一
些暴力或違法的行動。他覺得前者屬於思想自由方面,表達這種思想
是言論自由,因此不應禁止,「每個人對於中國的前景都可能有不同
的看法,即使他支持台灣獨立。政府應容許有這個思想空間,並讓這
些言論可通過媒體來發表。」

然而,也有業者持另一種看法。《大公報》港聞課主任鄭鋼英認為,
作為一份在中國領土範圍內辦的報紙,便應遵守國家的法律。站在國
家的立場,中國絕對不容許台獨,因這涉及國家的主權問題。新聞自
由是相對而非絕對的,他舉例在六十年代,香港某些報館也曾因鼓吹
暴亂而被政府封閉。

 

反映社會 媒介有責

儘管新聞工作者的意見不一,香港浸會大學新聞學系副教授陳玉璽則
指出,一個法治、民主的國家不會限制報道和鼓吹的自由,除了涉及
誹謗、版權法和私隱權等問題。就算在今日的美國,依然有支持共產
主義的報章。他並不贊成把鼓吹一種觀點看成為罪行,基於香港是一
個多元化的社會,新聞也注重多元化的聲音,因此報道和評論都要多
方面。評論有正反兩面,他認為若北京斷章取義,那就不太公平。

就中方對報道兩個中國、西藏獨立等敏感題目的言論,麥燕庭表示新
聞工作者有責任報道社會上各種意見。就算是中國政府覺得敏感的話
題,只要在合乎法理的前提下,她認為官方沒有理由干涉。麥舉例解
釋,正如八十年代初期中英雙方談判之時,社會上有各種意見,甚至
有人提出香港獨立的問題。當時香港的媒介在採訪和報道那些意見時
並沒有受到任何掣肘。經過了十多年後的今天,香港社會並未因當時
的報道而變得動盪不安,仍能蓬勃發展。這正好反映出官方干預是不
必要的。「社會上種種問題都是愈辯愈明的,在公平客觀的報道下,
事實的失真程度才會大大減低。」

九七後報道有困難

在九七前夕,新聞界已面臨一股壓力,這些因素有否構成他們在報道
方面的困難呢﹖邱誠武說他發覺現在有些人有意見也不願公開講,當
愈來愈多人只是私下發表意見時,新聞的材料相對便會減少。他解釋,
「若記者訪問了某君,而某君已表示不願意公開談話的內容,那記者
只滿足了自己的求知慾,但卻沒有去滿足讀者,也沒有完成記者應有
的任務--使社會的資訊流通。」

面對種種不明朗的因素,施立儀坦言憂慮九七後純客觀的新聞報道會
受影響。她認為報紙現在多以社會民生新聞為主,政治新聞佔較少篇
幅,她覺得這是由於傳媒人往往以市場導向為藉口,說觀眾口味已變,
最終導致一些敏感題目被淡化。

預計前景眾說紛紜

新聞工作者有這些憂慮,即將投身新聞界的新聞系學生,對新聞自由
的前景又有何看法﹖浸會大學新聞系三年級學生羅慧敏並不樂觀,「
我想中方的言論對新聞工作者是一種打擊。誰也不希望成為第二個席
揚,只要心存恐懼,工作便不能做到最好。」

這邊廂有惶恐不安的人,那邊廂卻有人對新聞自由的前景積極樂觀。
鄭鋼英滿有信心地說﹕「我相信我們現在擁有的,將來也會擁有,我
想要等事實去證明。」他認為現在可有心理準備作最壞打算--即失
去現在所擁有的新聞自由,但他強調既然《基本法》認可了將來香港
可繼續享有新聞自由,他認為我們應放膽去做,努力爭取。

陳玉璽對將來的新聞自由不太悲觀,他指除非中國一下子出現了重大
的事故,如反中國的暴動,中國政府才會較嚴厲限制新聞自由。中國
政府始終希望香港能保持一個較自由的環境。

業內人士應緊守崗位

對於九七後新聞工作的前景,麥燕庭認為樂觀與否,很大程度上要視
乎業內人士的態度。若面對九七來臨,同業能緊守崗位,大家仍覺得
新聞自由是可貴的,並抱著積極進取的心,繼續爭取一向享有的自由
空間,不要自我審查,前景自然不會悲觀。

據麥燕庭估計,中方官員的言論可能是向香港傳媒表明九七後的意向。
她比喻中方已將球發向本港新聞工作者,這時正是表達媒介意見的時
候。

她說﹕「既然行之有效、客觀如實的報道手法是沒有問題的,而且這
種手法又符合『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話,我們便應清楚明確地
向中方表達,毋須在九七後改變現有新聞自由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