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透視
 

年輕人成公屋新興住客
房委會新制防濫用

編輯■曹詩敏 記者■黃志康 陳慕恩

  住一人公屋=孤獨老人?!
  今天,一人公屋不再只是老人的專利。廿多歲的年輕人變成公屋的新興住客。然而,相比起仍在苦候公屋的老弱長者,年輕人為追求私人的空間而申請公屋,是否過於奢侈的要求?房委會為防止公屋被濫用,推出「配額計分制」,制度明顯針對年輕的一人公屋輪候者。

  香港房屋委員會於今年九月通過一人公屋「配額及計分制」,並即時生效。房委會希望透過新制,延遲年輕人「上樓」,以舒緩加建公屋的壓力。在計分制實施前已匆匆上樓的年輕住客,可謂早著先機。

直認濫用公屋
  大學畢業的Eddie,今年二十六歲,現於機場任職物流工作,月入一萬七千元,獨自居於將軍澳厚德h的一人單位。他本與家人同住於該h,年半前,因繼母與其子女搬來同住,他以與繼母不和及環境擠迫為由,申請分戶。由於他的情況屬於特別個案,所以等了三個月便獲得一個百多呎的單位。單位面積百來呎,但裝修連家具花費近十萬元,他坦言是因為「想住得豪華一點」。

  他表示,政府給公屋居民的優惠很多,例如他雖然屬於富戶,要交倍半租,但月租仍只需一千二百多元,只佔他月薪的百分之十,支付租金綽綽有餘,較租私人樓便宜得多;又不用交地稅、差餉,將來還可以以綠表申請居屋。因此,即使公屋設備較私人樓為差,他仍選擇住在公屋。

  Eddie 不諱言有很多人比自己更需要這公屋單位,他帶點尷尬地笑說:「(我)絕對是濫用。」但他認為,公屋是政府給市民的福利,故即使他有能力租住私人樓,短期內也不打算讓出現在的單位。他還鼓勵記者申請公屋:「你們讀大學一年級的,想住公屋就應該申請了,到畢業時便差不多有了!」

  房委會委員陳鑑林稱,現時社會變得功利,福利更被視為權利。他認為,現階段提出單身人士申請租住公屋配額及計分制,可以糾正社會的不健康風氣。

渴望私人空間
  現職教師的Jarry,今年二十五歲,在兩年前,他仍是大學三年級生時已申請公屋,理由是居住環境擠迫。他當時一家五口同住於屯門湖景h一個三百多呎的公屋單位,每人平均約佔六平方米,比國際標準的七平方米(約七十五呎)低。他在今年五月獲配屯門寶田h一公屋單位,但由於工作地點離舊居較近,所以他平日仍住在舊居,只在周末才回到自己的單位。他認為公屋單位對他並不重要:「有就有,無就算。」只是弟妹都已成年,要共住一間屋會感到不便。

  房委會今年的輪候冊申請人問卷調查顯示,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申請租住公屋的原因,主要是「希望獨立生活」、「目前居所細小」以及「公屋租戶好處多」。

  香港城市大學社會科學學部講師吳家鎚認為,現時公屋的面積太小,人均面積低於國際標準,年輕人需要私人空間,又感到所居住的環境狹窄,便有向外發展的心態。然而,他始終認為年輕人需要公屋的逼切性不大,故他也支持政府實施「配額及計分制」。

公屋有助青年「發圍」?
  阿俊(化名)今年二十二歲,剛從香港大學畢業,現職社工。他原與家人同住沙田一個二百多呎的公屋單位,一家四口人均居住面積約六平方米。阿俊的父母已退休,父親本為公務員,在阿俊大學畢業前,全家都依靠父親的公務員長俸和退休金過活,每月只有四千餘元。所以阿俊和弟弟要兼職補習及直銷以幫補日常支出。

  阿俊認為,原本的居住環境實在太擠逼,但又租不起私人樓,於是剛滿十八歲便申請公屋。為了快些「上樓」,他不惜選擇較偏遠的屯門區,兩年後他便獲配屯門一個公屋單位,但由於當時他正就讀大學三年級,要在港島區上學,由屯門往返學校交通不便,故交了一年空租,期間住在學校宿舍。

  現在他一個人住在屯門公屋,在葵涌工作。他認為有了公屋有助他事業起步:「如果沒有這間公屋,我頭幾年的住屋經濟負擔會很大。二十來歲是年輕人的黃金歲月,如果賺來的錢都用來供樓,將來要投資、消費會更困難。」他表示數年後待自己的經濟狀況好轉,就會遷出此公屋單位。

  房屋政策評議會主席鄭清發認為,近年房委會相繼取消「放寬租住權管制」、置業資助貸款等,又停售居屋,加重了打算自置物業人士的負擔,驅使不少年輕人申請公屋。對於「配額計分制」,他認為對年輕人不公平。即使新制於一年內檢討,也不會看到甚麼結果。

新制惹爭議
  公屋「配額計分制」,將每年的非長者一人公屋申請者的配額,定於約一千至二千個公屋單位的水平;公屋輪候次序也會以計分制取代舊有的先到先得方式,十八歲的申請者為零分;十九歲的會得三分;二十歲的會得六分,如此類推,而正住公屋的將被扣三十分。分數愈多,輪候時間愈短。新制實施後,隨即惹來青年團體的露宿抗議,反對新制針對年輕人。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社協)幹事施麗珊表示,年輕人士在計分制下得分較少,可能比較遲申請的年長人士還要遲上樓,違反了《基本法》承諾遵守的國際人權公約(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盟約第三條)中,任何人都可獲得平等機會享用社會福利的原則;加上新制度沒有說明多少分才可上樓,青年根本不知要等到何時。

  她批評是次改制諮詢不足,雖然身兼社協代表及房委會會員的何喜華已多次在房委會會議上表達反對意見,也曾經請願示威,但仍不獲接納,現正考慮以司法覆核幫助年輕人。

  鄭清發也認為,如果把公屋居住環境擠迫及年輕公屋申請者上升問題一併考慮,未必有需要實施計分制。他批評現有的紓緩擠迫調遷計劃僵化,家庭的居住密度須少於每人五點五平方米,才可獲安排調遷至面積較大的公屋單位,令很多年輕人因居住環境擠迫問題而申請一人公屋。他認為,政府應放寬調遷計劃的要求,讓更多家庭可遷往較大的公屋單位,減輕擠迫問題。

  房委會委員陳鑑林表示,政府不能抹煞年輕人的住屋需要,但他認為實行新制能更有效地提供房屋予有需要人士,以制止非長者一人申請者數目上升這情況出現。

近年問題始見嚴重
  在一九八五年前,因資源短缺及當時沒有單親家庭的定義,房委會只接受二人或以上聯名申請公屋。不論申請者是夫婦、親戚、朋友甚至互不相識,他們也可遞表申請公屋。房委會於一九八五年時檢討房屋政策,有見於強制二人申請公屋帶來很多社會問題,如因意見不合而引起爭拗等。於此同時,長者日漸增多、受重建計劃影響和居住在臨時房屋區的人士又有住屋需求,房委會決定開放公屋市場給一人申請者。
以往大部分小型單位都編配給年長的一人申請者。但房委會資料顯示,二十五歲或以下的申請者由一九九八/九九的百分之三點八,激增至二零零四/零五的百分之二十點六,當中更有百分之三是學生。

  年輕申請者的人數大幅度增多,房委會惟有推出「配額及計分計」改善情況。
在新制度下,公屋資源能否更妥善地分配,以照顧真正有需要人士,仍是疑問。房委會將於一年後檢討配額及計分制的成效,並承諾改善現行紓緩擠迫調遷和h內調遷計劃的運作,以配合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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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清發批評現今房署的調遷制度僵化。
(黃志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