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線報道
 

新界丁地短缺
政府處兩難

編輯|黃嘉琪 吳綺慧 記者|盧靜敏 張美璇 楊天帥 

 

 

 

 

  今年一月,約四百名村代表及村民在元朗賽馬會廣場聚集,抗議政府處理丁屋審批緩慢。現時丁屋申請累積約有兩萬多個,政府每年卻只能處理千多個申請,不少原居民輪候丁屋需十年以上。然而《基本法》卻列明新界原居民的權益要予以保留,政府未能讓居民的丁權兌現,恐有違反《基本法》之虞。

 

  早在七十年代,政府實行小型屋宇政策,為每一條新界鄉村劃定村界,而所有男性原居民可以在所屬鄉村的範圍或擴展區內,入紙向政府申請興建面積不超過七百平方呎、層數不超過三層的丁屋。根據該政策,政府應以私人協約方式批出政府土地給原居民建造丁屋,也可批出建屋牌照給原居村民在私家土地上建丁屋。因此有不少原居民為了盡快建屋,不再等政府批地,而改為自行購入私家土地,直接入紙向政府申請建屋牌照。

小型屋宇政策一直施行至今,然而滄海桑田,幾十年間,新界人口迅速增長,在鄉村村界內根本沒有足夠屋地應付丁屋申請人的需求。

陳志良﹕等了二十七年
  四十五歲的陳志良,一九七八年向政府申請在其所屬的沙田頭村興建丁屋,但至今達二十七年仍未獲批。他指當年申請建丁屋的人不多,但由於政府當時正計劃發展沙田,要預留土地興建大型屋h和基建設施,因此多年來沙田頭村都沒有批准興建任何丁屋。到現在沙田已發展了,剩下的土地不多,可以批出建屋的地自然就非常少了。

   陳志良說﹕「以前的沙田頭村很大的,但發展新市鎮時,政府徵用了很多土地,興建秦石h、豐盛苑及獅子山隧道公路等等的屋h和基建。現在的沙田頭村縮小了,政府一句不夠地分配,把村民的申請一直拖便當作了事。」

  原居民擁有丁屋權益,看似叫人羡慕,但原來原居民就算未真正擁有一幢丁屋,也不能申請公共房屋或居屋,否則便算是行使了建屋權。陳志良因希望與其他原居民一樣興建自己的丁屋,所以他放棄申請居屋,而入住每月月租八千五百元的私人屋苑,一直等候了廿七年。

  陳志良的爸爸同樣是在一九七八年入紙申請興建丁屋,等待政府批地,一直也沒有消息。直到二零零零年,政府終批出一幅約七百呎的土地予陳父,陳的爸爸隨即花了四十萬元平整地盤。但政府卻遲遲沒有發「開工紙」給他們動土起屋。用一年時間連番追問下,沙田地政處才回應說,在他建屋的沙田頭村內,有其他人非法開路,因此不能批出「開工紙」,他認為這個理由非常無理。

  陳志良表示,若早知政府不批「開工紙」,就不用先花四十萬平整地盤,而可把金錢另作投資。陳先後向申訴專員公署及報章投訴,事件在報章刊登兩星期後,陳父才正式收到政府批准建屋的文件。

莫錫培﹕屋地無故被凍結
  元朗屏山沙江圍的原居民莫錫培,與四名親戚合伙,於二零零零年共用了二百萬買入一塊八千五百呎的私人土地,同年十二月向政府申請興建丁屋。莫錫培以為此舉免卻了抽籤輪候土地的程序,可以早日建屋,可惜事與願違。

  莫錫培花費約二十多萬興建消防通道、平整地盤、鋪設渠道、聘請測量師等工作。丁民身份也已被元朗地政處核實,只等待政府發「開工紙」便可開工,但政府卻遲遲沒有回覆。去年四月,莫就此問題向元朗地政處查詢,處方卻口頭回覆指該塊土地將預留興建公園,莫根本不能在這塊地上建屋。

  莫錫培感到很震驚,該塊地位於其所屬的鄉村村界內,政府一直把該區域劃作「鄉村式發展」用途,即可用作興建丁屋,但現在又突然說要建公園,莫無奈地表示﹕「我們向政府申請建屋時,政府並沒有告訴我們那塊地會用來建公園,仍然讓我們照樣排期。直到我們成功核實丁民身份後一年多,政府還是一直沒有任何回應。」

  收到地政主任的回覆後,莫錫培曾向康文署查詢,署方卻表示並無此計劃。莫去年十二月再去信元朗地政總署,至今仍沒有回覆。莫錫培已花了共二十多萬完消防、渠道等設施,但建屋之日卻遙遙無期。他希望政府如真的興建公園,該盡快收購他們的土地,以補償他們的損失。

  像莫錫培般因土地被凍結而沒法建屋的情況,其實並不罕見。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梁福元表示,政府曾在一九九七年提出在元朗洪水橋一帶,興建環保城市「無煙城」,並凍結了附近一帶的私人土地。然而,這個計劃提出將近十年,但政府還沒有任何實際行動,土地又不能用作興建丁屋,情況就如莫錫培遇到的一樣。

政府研究撤消丁權
  長遠來說,新界鄉村根本不會有足夠的土地應付不斷增長的原居民人口。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於二零零三年曾公開表示會在任內解決丁權的問題,當局已研究有關問題近兩年,至今仍未有任何具體方案。

  不過,近日《明報》曾報道,政府有意撤銷丁權,立法確立丁屋權益終止日期,即是在某一個年份後出生的原居民不再擁有丁權。本刊記者向地政總署副署長梁玉書查證時,他表示政府正積極研究該項政策,至今未有定案。而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梁福元則表示,政府曾向他們表示有意撤銷丁權。梁福元反對這項建議,他認為撤消丁權違反《基本法》,他說﹕「丁權是《基本法》賦予原居民的權利。一國兩制之下,香港是五十年不變的,現在特區成立還不夠十年,為何說變就變﹖」

建議多層式丁屋解決問題
  而對於如何解決土地不足問題,梁福元表示,鄉議局曾多次建議政府讓原居民興建多層式丁屋,把現有的三層式丁屋增建至六層或九層,由幾個原居民共同擁有。政府表示會詳加考慮,至今仍未有明確的答覆。

  丁屋問題如何解決仍未有定案,輪候建屋的原居民仍然要接受漫長的等候,政府仍然需要為批地給原居民而苦惱。

 

回目錄

 

丁屋建造程序

 

陳志良(圖)和父親於七八年入紙申請興建丁屋,直到零零年陳父才獲政府批地,而陳志良的申請,至今仍未獲批。

 

莫錫培對於政府遲遲未批「開工紙」給他感到十分無奈。

 

新界原居民掛起橫額,以示不滿政府撤銷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