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條例 未能解決制度問題

 

  修訂草案在二零零四年七月獲立法會通過,不過修訂未能提高規劃制度的透明度,也不能杜絕日後維港兩岸高樓聳立的問題。

  在提高透明度方面,修訂說明城規會所有接獲個案的圖則會展示予公眾查閱,任何人均可提出意見。城規會也會舉行會議考慮有關申述,城規會及屬下委員會的所有會議均須向公眾人士開放,申請人和公眾可出席會議和在會議上陳詞,讓公眾有機會提出意見。不過,會議審議過程卻不予公開。

  在限制維港兩岸興建過高建築物方面,修訂條例並沒提及加入建築物的高度限制。因此,城市規劃條例依然只有高度限制的指引,而發展商仍然可以在維港兩岸興建如海名軒般高聳的大廈,阻礙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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