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繼推出「租者置其屋」計劃以出售公屋後,下一步將會發售轄下的公屋商舖。有學者擔心商場貨品種類限制因此消失,會對公屋居民構成不便。地理位置佳的公屋商舖更可能會成為大財團爭相競投的目標,最終可能令租戶須繳交更昂貴的租金。

本年四月,房委會建議將轄下的公屋商場舖位出售。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主席吳亮星表示,房委會初步計劃出售「租者置其屋」計劃下的公屋商舖。有關詳情現已交由顧問公司研究,研究報告會遞交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討論。

吳亮星指出,「租者置其屋」計劃下有六成多的公屋單位已由私人擁有,不少公屋商場如鳳德h及愛民h的商場管理已外判給私人物業管理公司。若房委會仍持有公屋商場的業權,政府便有雙重角色,需同時顧及居民訴求及商業效益。兩方面發生衝突時,政府便難以作出決定;若商戶擁有業權,便可與公屋業主共同考慮業權內的利益問題,政府毋須插手。

不過,香港城市大學公共及社會行政學系助理教授葉毅明則認為,一個商場的管理應由一大業主執掌為佳,若公屋商場業權分散到小業主身上,便缺少了一個掌握最終決策權的角色,屆時各小業主權利相等,若在決策整個商場的事務及運作時意見不合,便難以互相協調。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表示,以往公屋租戶對商場管理不滿時,都可與政府商討改善辦法。但當政府賣掉商場後,便不再需要負起照顧租戶的責任。所以將來租戶若與商舖業主有任何糾紛,租戶不可以再像現在一般,用集體力量與業主抗衡。

鳳德村商場租戶黃先生也同意計劃會令他們的抗爭能力減低。他說,私人管理公司會以商業效益為大前提,不會體諒租戶的苦況,因此租戶聯合起來向大業主爭取權益的能力一定會減低。

貨品種類不受制

現時房委會對每個公屋商場內售賣的貨品種類都有特定的限制(見附表一),務求令商場有平衡的行業分佈,方便公屋居民購買必需品。但當公屋商舖出售後,售賣貨品的種類不再受限制,這可能導致一個商場內有多間同類型商舖。

香港城市大學公共及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李健正指出,貨品種類限制消失,最直接受害的將會是市民:「沒有了本來平衡的行業分佈,市民未必能在同一商場找到想買的東西,那時便要多走幾步才找到要買的東西。這樣便違背了政府當初興建公屋商場以方便公屋居民的理念了。」

吳亮星則表示,房委會只會出售經營手法成熟的公屋商舖,他相信懂得經營之道的租戶都不會在市場飽和後還開設同類型的商舖。至於哪些公屋商舖的經營手法已經成熟,他說仍有待顧問公司進一步研究。

集團壟斷 租金上升

房委會到目前仍未決定會否給予現有租戶購買商舖的優先權,還是以公開競投的形式出售商舖。如果商舖公開招標,大財團便可能會競投經營,導致商舖租金上升。鴻運地產董事總經理田國強表示,房委會轄下有不少位置佳、人流多的商舖,因此他估計出售計劃會吸引集團競投經營。

黃大仙下村商場租戶李女士擔心當大財團強迫加租時,租戶會有怨無路訴。 香港城市大學經濟及金融系客座研究員梁榮輝認為,商舖的租金需視乎商舖的所在地、人流多寡、市場價格及供求關係來釐定,所以商舖出售後,即使有大財團壟斷,租金也未必會上升。

不過,香港中文大學經濟系副教授鄺啟新認為,即使商舖價格與市場供求掛鉤,商舖的業權最後都是屬於出價最高的投標者,因此租金仍有可能因此而上升。

鳳德村商舖租戶陳女士及李先生卻深信政府會先讓現時的租戶優先購買商舖。如果現時租戶擁有購買商舖的優先權,大財團便不可能壟斷公屋商舖。

吳亮星卻不排除會有大財團購買多個舖位的情況出現。他說:「壟斷是最壞的情況,不過我們也難以控制有經濟能力的人買多過一間商舖。」他強調政府仍未決定會否給予現有租戶購買商舖的優先權。

換句話說,租戶現時未有擔心壟斷問題,可能只是建基於有購買優先權這個假設之上。

吳亮星指出,計劃尚在研究階段,一切仍未落實。房委會會就顧問報告向公眾作進一步諮詢,若發現計劃不可行的話,房委會絕不會勉強推行。

可是,若真的推行計劃,不排除會出現租金上升和同類型商舖湧現的情況,令公屋商舖租戶百上加斤。不過,私營化已是房屋署的既定政策。既然房委會已把公屋出售,出售公屋商舖以配合整個私營化政策也算合理。但要使計劃既合理也合情,房委會就不能置現時的商舖租戶於不理。既要推行私營化,又要保障租戶的利益,房委會實在需要與租戶進行更深入的諮詢和討論。■

記者/攝影 郭笑欣/馮可怡編輯    張嘉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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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租戶是否有購買優先權仍是未知之數。
吳亮星認為出售公屋商舖可達到政府、租戶和公屋居民也得益的「三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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