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是處理人性化問題
文浩正認為律師所處理的,是案件人性化的一面。他舉例說,爭產案表面上是法律問題,實際上是家庭關係的問題。他印象最深刻的案件,是2010年的馬尼拉人質事件。悲劇發生後,他與死傷者家屬飛往馬尼拉,作為其中一位律師代表,與當地司法部長商討賠償問題,事件糾纏了四、五年。這幾年間,文浩正不只是一個代表律師,更給予輔導和支持,陪伴家屬度過悲傷的日子:「現在回看易小玲或者謝廷駿一家人,我不能說他們可以忘記這件事,但他們都繼續堅強地生活下去,這令我覺得很難忘。」
案件表面上是索償案,但文浩正著意的是還家屬一個公道,而不是賠償金額的多寡。
文浩正又想起了初出茅廬不久的一次驚險之旅。2005年,他才不過成為律師一、兩年,就要到泰國打官司。案情指幾位屯門漁民出海捕魚,駛至懷疑泰國水域,被泰國警察搜出大量毒品。文浩正當時隻身飛到泰國協助他們,但由於語言不通,過程中驚險萬分,曾經為了要見當事人而與警察起爭執。現在他回想起來都有點害怕,但當時卻只知道「衝衝衝」。他更到泰國刑事法庭代表漁民出庭,為他們奔走尋找當地律師和證人,但案件上訴至泰國最高法院,漁民最終敗訴,被判死刑。
律師的職責到此本應完結,但本着「幫得就幫」的想法,文浩正沒有放棄,繼續協助他們爭取特赦,聯絡外國機構和名人寫信給泰王,當中包括英國查理斯王子,最終漁民獲特赦,改判終身監禁。事隔十多年,漁民仍在泰國監獄服刑,文浩正與他們仍有書信來往,看看能否幫助他們回港服刑。
義務律師的時間與心力
猶記得雨傘運動期間,文浩正與其他義務律師輪流「當更」,當有人被捕時,便會到警局提供法律支援。當時半夜收到電話,他會跟家人說一聲「不用等我睡覺」,便出門前往警局。他指:
「我們沒有想到佔中會持續79日,大家都很辛苦。幸好有很多義務律師願意幫忙,黑麻麻都肯出去,願意『走走糴糴』,才能度過這麼長時間。」
文浩正義務提供法律協助的案件,大部分都與社運相關,包括利東街重建和皇后碼頭拆卸等,他亦在那時認識了現任立法會議員朱凱廸。他們之間的關係似是「戰友」,朱凱廸形容:「彼此都覺得對方很重要,(立法會)選舉從頭到尾的官司都是他幫忙。我覺得他似一個保姆,令到我好放心,不用理會法律風險,但我想,他其實是我認識的律師當中最忙的一個,我猜他同一時間處理幾十宗官司。我覺得他又像解簽人,見完一個又一個,或者好像看醫生。」文浩正承認很少時間見家人,幸好家人很支持他的工作。
義務律師看司法制度
文浩正稱義務處理的案件以往可能幾個月才有一宗,自雨傘運動後則一宗接一宗。作為律師,經歷這些年的社會政治變化,他也有灰心沮喪的時候。去年他為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梁頌恆處理宣誓風波時,人大突然釋法:
「不是爭辯法律條文,有少少『大石砸死蟹』,在律師層面可以怎樣呢?法律意見就是,人大有權釋法的。」
文浩正表示他雖然不一定同意社運人士的理念,但他希望保障社運人士法律的權利,所以願意為他們提供法律支援。對於法治,文浩正表示暫時仍有信心,但強調香港法律制度本身仍然優秀,但社會上的風雨飄搖會影響法治,所以香港需要一個合適的民主制度,令法律能「站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