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操守新修訂 教師憂動輒得咎

條文陷阱多 稍不留神或「踩界」

在中學任教通識科的教協理事田方澤為了保持老師形象,特意開設一個新的Facebook帳戶,只會加學生為朋友,以便與學生交流。他表示,學生接觸到的帳戶多會轉發新聞,帖文用詞相對溫和。相反,他原有帳戶的帖文則大多直抒政見,當中帶有不少對政治人物的偏見。他認同老師在社交平台與學生交流仍要維持專業形象,但若然連他的私人帳戶都受《守則》規管的話,就是不合理地侵犯老師私生活。

田方澤笑謂:「我在臉書、WhatsApp說甚麼,又關你(操守議會)甚麼事呢?」(林家儀攝)
田方澤笑謂:「我在Facebook、WhatsApp說甚麼,又關你(操守議會)甚麼事呢?」(林家儀攝)

入行六年以來,田方澤一直著重與學生建立關係:「有老師會覺得教好書就可以,而我就特別重視建立關係,但這不代表我們之間互相衝突。」

田方澤認為,教育不等同教學,不應止於傳授知識,批評修訂會令老師失去教育上的彈性。例如其中一條守則的闡釋列明「老師應避免談論或作出與教學無關的議題」,他笑稱自己平日會留意學生於社交平台的動態,即使學生深夜在網上直播食糖水,他亦會留言與學生聊天。這些行為雖與教學沒有直接關係,卻有助促進師生交流。他表示:「如果不能聊非教學的話題,那我豈不是甚麼也不能做,或者做甚麼都怕『踩界』?那就『好大鑊』。」

教師憂慮「中伏」 言行更避忌

另一條守則的兩項闡釋則列明,老師不應與個別學生私人約會,以及不應在沒有合理原因下,接觸學生身體。田方澤指這些條文令老師容易「中伏」,擔心師生間的正常來往,也有機會違反教師專業操守。

他舉例,自己曾為了輔導一名受煩惱困擾的女學生,而邀約她到學校對面的茶餐廳午膳交談。整件事情其實正常不過,但若從另一角度分析,他亦會有與女學生私人約會的嫌疑。他又打趣道:「如果我在校園看到一位男同學,我說一句『喂!肥仔』,走上前拍他的肩膀,豈不是不當親密關係、接觸學生身體?我再多說一句:『打波吖!』豈不是私人約會?」

田方澤直言是次修訂並無可取之處,認為現有《守則》已經足以監管教師操守。可是如果最後操守議會決定通過修訂,他認為自己亦無能為力改變結果,唯有避忌一點;例如有些學生會於深夜時分WhatsApp找他閒聊,以往他會回應,但將來不免憂慮:「其他人會否質疑我為何這麼晚還跟學生單獨聊天?」為免引起他人猜疑,他未必會像以前一樣回應學生。

教協:反對到底

教育局去年4月為落實操守議會改組建議,未有按照常規舉行操守議會的換屆選舉,而是邀請上屆成員延任,局方解釋是為了新舊議會順利交接,以及維持議會日常運作;當時大部分民選成員認為此事未獲民意授權,故拒絕延任,方景樂為其中一員。作為操守議會前副主席,方景樂批評是次諮詢相當粗糙。

馮偉華認為,操守議會將參考用的實務指引,與《守則》整合成同一文件,或令實務指引與《守則》有同樣的約束力。(林家儀攝)
馮偉華認為,操守議會將參考用的實務指引,與《守則》整合成同一文件,或令實務指引與《守則》有同樣的約束力。(林家儀攝)

方景樂指,《守則》於1990年公布前的諮詢期長達三年,期間守則籌委會除徵詢教育團體的意見外,亦舉辦不少諮詢會邀請老師出席,並且派發問卷收集前線老師的意見。相反在是次諮詢裡,操守議會只為教育團體舉辦兩次諮詢會,以及於網上發放諮詢稿。他批評:「把文件放在網頁上,然後說句『歡迎大家提供意見』就可以了嗎?那我會覺得非常沒誠意。」教協會長馮偉華表示,《守則》於二十多年前制訂,認同有需要重新檢視和更新,但認為現任議會缺乏合法性及認受性,不宜急於修訂,應留待下任操守議會於今年五月上任後處理才恰當。

教協現已就操守議會的合法性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正等待進一步消息,亦打算將議題帶到立法會討論,希望迫使現屆操守議會暫擱是次修訂。馮偉華指,教協定必反對到底。

129_teacher_importance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以電郵回覆本刊指,教育局在發信邀請現屆議會成員延任前,已與全體成員充分溝通,雖然個別成員選擇不留任,但留任人數仍屬多數,無損議會的合法性和認受性。在延任成員的專業合作下,現屆議會將盡力完成屆內的重點工作,包括修訂《守則》。

議會又指,今次修訂之下,條文的基本原則和內容並不涉及重大修改,故在參考政府諮詢程序後,認為六星期的諮詢期是恰當的。議會現正整理及分析諮詢期所得意見,在平衡不同持份者的關注後,會向教育局提交《守則》的最終建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