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賭毒以外 記憶中的九龍寨城

歷史的碎屑

主權複雜 中英交涉清拆細節

1987年1月14日,港英政府宣布將清拆九龍寨城,隨後中國外交部亦發出新聞稿表示同意清拆。這天之前,政府沒有就清拆諮詢寨城居民,未曾披露半點消息。

馬德克認為清拆城寨是技術問題,甚於政治問題。(吳映彤攝)
馬德克認為清拆城寨是技術問題,甚於政治問題。(吳映彤攝)

時任港英政府副政治顧問馬德克 (Richard Margolis) 當年負責與中方對口機構新華社溝通。他表示,港英政府過去數次想拆城,都受到中國政府或居民阻撓,其後日軍佔港、戰後百廢待興,九龍寨城問題複雜棘手,故擱在一旁。直至《中英聯合聲明》簽訂以後,港英政府開始為主權移交作準備,馬德克稱港英政府認為時機正好,於是重提方案以處理九龍寨城問題。

馬德克表示,儘管港英政府理論上沒有寨城的管轄權,但港英政府認為解決九龍寨城的問題是其應履行的責任。寨城內滿是危險的非法建築、衛生惡劣、人口過密,馬德克指,港英政府須負責任:「正如你賣房子給別人,也不會留下爛攤子。你也會先收拾好房子,再轉交新戶主。」

港英政府主動知會新華社有關清拆寨城方案,馬德克指中方十分接受 (very accepting) ,認為方案合理 (a sensible way) 。不過,當時與馬德克接觸的新華社香港分社副社長喬宗淮,在上海紀實頻道節目《往事》中透露,當時新華社內部意見兩極,有人因寨城主權問題而反對在香港回歸前,由港英政府將其清拆;但最後中方同意由雙方代表在非正式場合上討論有關議題。馬德克說,港英政府不須要得中央政府支持才開始清拆,只是希望拆城消息公布後,若居民向中方投訴,中方會向居民解釋他們接受英方方案,清拆九龍寨城就此塵埃落定。

英方曾考慮清拆完成後於原址建樓房,安置居民,惟方案被否決。馬德克指,當時九龍寨城內居民實在太多,在面積這般小的原址上興建安全且合法的樓宇,並不可能。一旦重建,政府亦難以就誰可重新搬入原址訂立標準,有關問題勢必引發爭議。因此,港英政府府最終決定搬遷城內所有居民,清拆這座被稱為「黑暗之城」的九龍寨城,改建成綠意盎然的公園。

《星島日報》 提供
《星島日報》 提供

縱遇反對 拆城事在必行

港府宣布九龍寨城清拆分三階段進行,並成立九龍城寨清拆事宜委員會,處理清拆補償及安置事宜。林港輝憶述當時有房屋署寮屋管制及清拆組人員、警察逐家逐戶上門登記,記錄業主姓名和單位大約面積,然後用油漆在門前寫下編號。一至兩年多後,他便收到信件通知賠償方案,供居民二擇其一:獲分派公屋單位,並獲得等同擁有之單位市值的補償金;或,獲資助購置居屋單位的補償金及購買居屋的優先資格。因此,寨城舊居民在寨城清拆後散落各區,有人搬到附近的九龍城、黃大仙、樂富,亦有人搬到港島、屯門等地區。

政府清拆九龍寨城一錘定音,自然有反對聲音。林港輝指反對的大多是商舖業主或租戶,他們未獲政府安置,又難以相宜價錢租用城外面積相若的舖位繼續經營。侯麗紅記得,有人在舖面、寨城出入口張貼橫額,反對搬遷。

不過,大部分寨城居民都接受賠償,侯麗紅坦言城內居民其實都想「上樓」,改善居住環境。林港輝當時亦很快就決定接受賠償方案,優先獲派將軍澳富寧花園一個居屋單位,並獲得港幣42萬元的賠償金,足夠他付首期。

居民和店主接受賠償後陸續遷出,雖有零星抗議活動,但在第一階段後官員、警方開始勸服和驅逐滯留人士。最後,九龍寨城清拆行動由1987年1月14日開始,至1992年7月2日結束,歷時1,99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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