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到港獨 中學校園政治禁忌

被逐轉學香島 卻陷囹圄

 新法書院以學業成續不理想為由,開除曾宇雄學籍,不予升上中五。(受訪者提供)
新法書院以學業成續不理想為由,開除曾宇雄學籍,不予升上中五。(受訪者提供)

中四學期完結,曾宇雄收到校方寄來一張滿江紅的成績表,附上開除他學籍的通知書,信上卻未解釋革除他的緣由。曾宇雄嘆道:「學校表面上以成績為由,把我趕出校,但其實成績不理想是可以留級重讀的。」

其後有朋友引薦他往左派學校香島中學就讀,被迫轉學讓父母大感失望,父親更對他不瞅不睬近一個月。

1967年11月,他入讀香島兩個月,有同學在放學途中,在校園附近被警察截停,要求搜查書包。同學不滿警察無理針對左派學校學生而拒絕,雙方爭持不下,引來包括曾宇雄等一批學生前來聲援。最後警方以非法集會為名,拘捕一名老師和逾50名學生。最後22人被判監,曾宇雄是其中之一,被囚赤柱監禁一年。

被逐離校,曾宇雄轉到香島中學升讀中五及中六。(受訪者提供)
被逐離校,曾宇雄轉到香島中學升讀中五及中六。(受訪者提供)

有了這個案底紀錄對曾宇雄影響深遠,曾宇雄出獄後在香島完成中學課程,其後到左派小學教英文,半年後打算註冊為小學老師,但因案底紀錄而失敗。他不但不能註冊成老師,亦不可以移民外國,甚至連累下一代無法投考警察。輾轉下他到私家醫院任職護士,多年來他一直都對此經歷閉口不提,直至退休才重提舊事。回首前塵,他堅信自己理念正確:「我不後悔,也從來沒有後悔過。」

 

 

1967年10月10日,《華僑日報》報道曾德成被判囚兩年一事。
1967年10月10日,《華僑日報》報道曾德成被判囚兩年一事。

轟動一時 曾德成囚兩年

除曾宇雄和香島師生以外,亦有其他學校學生因宣傳左派思想而被捕判囚。當中最為人熟知的,要數前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被捕一事。就讀聖保羅書院的曾德成,與同學在校內派發印有反對港英政府標語的傳單。其時政府已頒布緊急法令,禁止派發及藏有煽動性的材料。警方直進校門帶走曾德成,其後判囚兩年。

提倡港獨如對抗父母

曾宇雄當年為了理想,在校宣揚政治被開除學籍,今天中學生提倡港獨也備受壓力,他怎樣看呢?他表示不認同中學生在校提倡港獨,因為港獨思潮不是主流思想,得不到大眾認同,與當年整個社會皆抱怨港英政府的情況完全不同。他認為年輕人組織任何運動,不論政治主張,必須有理有據。學校則應勸導學生,讓他們深入認知歷史和社會,建立全面的思考能力。

今昔相比,他強調自己忠愛國家,反對殖民地政府無可厚非,與今天提倡港獨的中學生大相徑庭。港獨倡議者令他摸不著頭腦,感到「很不舒服」。他打了個比喻︰「以前對抗港英政府,像與鄰居爭吵;如今反對特區政府,像與父母爭吵,就是在和自己人打架一樣。」

 

城大公共政策學系教授葉健民認為,由於政治代價太大,政府不會強硬處理學校談論港獨一事。(譚瑩瑩攝)
城大公共政策學系教授葉健民認為,由於政治代價太大,政府不會強硬處理學校談論港獨一事。(譚瑩瑩攝)

當年政府打壓更嚴

近五十載過去,在校園討論政治仍是禁忌。香港城市大學公共政策學系教授葉健民曾著書記錄六七暴動,他認為五、六十年代的學校受港英政府嚴厲的管治手法影響,必須謹慎處理政治議題。當時教育司署掌有老師和學校的生殺大權,政府訂立《教育條例》限制學校談論政治,否則教育司署可以取消相關老師的註冊,政府甚至可以封校或遞解有關人士出境。學校為避免遭政府打壓,定會盡快自行解決校內政治糾紛。

雖然政治紛爭再次在校園出現,但葉健民指出今日壓制言論的手法比起當年相對懷柔。現今社會公民意識增加,政府打壓政治的代價比以往大,難以直接對付校內宣傳「港獨」的行為,只能「出口術」,以迂迴的方法阻嚇學校,由學校自行處理。

港英政府在1952年通過《教育條例》,對校園政治活動的管制十分嚴苛:
教育司署有權勒令校監或校長開除及暫停涉及參與遊行示威、政治活動等學生的學籍。如教育司認為學校裏的訓示、教育、宣佈、文娛康樂活動涉及政治或帶有政治色彩而損害公眾利益、違反課程,或發現有政治色彩的敬禮、歌曲、口號、舞蹈、旗幟在校園出現,當局就可以作出同樣管制。
隨九十年代政府銳意推行公民教育,上述條例經修訂後,已刪減「取締政治思想及活動」的字眼。現時《教育條例》中,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只能「就任何學校傳播政治性資料或表達政治性意見方面,向該校的管理當局給予書面指示或其他指引,以確保該等資料或意見並無偏頗」,不能因政見不同、有學生參與社運等原因開除學生學籍或停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