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媒體的採訪權 準則如何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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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劉偉琪 記者│羅璟 盧書蘅 攝影│劉偉琪 羅璟 盧書蘅

 互聯網科技日新月異,網絡媒體成新勢力,公民記者應運而生。雖然網媒投放在新聞採訪上的資源較少,但也會派旗下記者出外採訪,為市民帶來第一手資訊。惟於政府官方場合採訪時,網媒的待遇與主流傳媒有異,不少網媒記者以不同理由被拒進場, 他們皆表示採訪限制眾多,準則模糊,令他們無所適從。

不同理由被拒 界線準則模糊

政府新聞處一直以「場地限制」、「不在『名單』之上」,以及「網媒並非註冊報刊」等為由,拒絕網媒記者採訪政府官方活動場合,當中包括政府部門記者會、進入政府總部等。而這些活動場合的前線工作人員,對會否批准網媒記者進內的標準亦時寬時緊,受訪網媒均表示獲批進場的成數難測,「時得時唔得」。據記者了解,有部份網上媒體符合政府所提出的準則卻仍被拒,當中的界線含糊,使人難以適從。

理由一:場地不足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由民政事務總署主辦的地方行政高峰會於柴灣青年中心舉行,場地足以容納數百人。《香港獨立媒體》當天派出一名特約記者到場採訪,工作人員以「場地狹窄」及其為非主流傳媒為由,拒絕《獨媒》記者入內採訪。網站編輯部成員劉軒表示,該特約記者當天提早到場,早於門外等候多時,發現到場人數並不多,亦從門縫中看到場內仍有空位。

理由二:非註冊報刊

本刊記者曾去信政府新聞處,問及在政府舉辦的採訪場合中,接受媒體採訪的標準。政府新聞處表示,「現在只接納報道新聞為主的大眾新聞媒體」於現場採訪及拍攝,當中包括已根據《本地報刊註冊條例》註冊的報刊。

而《熱血時報》除了經營網上新聞平台及網上電台外,每月亦有印刷報紙免費派發,內容以時事和政治為主,並於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註冊。但該報報創辦人黃洋達表示,《熱血時報》雖然是註冊報刊,符合上述規定,但他們要求進入政府會場以及不同規模的政府活動採訪,仍多次被拒絕。例如去年十二月七日特首梁振英在北角舉行的《施政報告》公眾諮詢會,黃洋達指負責傳媒登記的政府職員不允許《熱血時報》的記者以傳媒身份登記入場,所以只好讓其中一名記者以市民身份入場拍攝。黃洋達憶述他們曾向政府新聞處要求解釋,但都沒有滿意答覆:「立法會議員莫乃光在立法會會議上作出口頭質詢後,我們再次致電新聞處查詢,大約總共十多次,回覆每次都不同。大概新聞處的人沒有收過指示,被查詢的人都不是很清楚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