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工時 保障背後的隱憂

職工盟政策研究幹事潘文瀚表示,標準工時對社會人士來說始終都是一個較新的議題,工友未必對細節有深入的認識,所以對立法有所保留。他又舉出韓國立法標準 工時的例子,指出韓國在立法後的經濟、工人薪金和職位數目上皆沒有太大的負面影響。所以他認為立法後固然會出現薪金的調整,但是根據早前最低工資的經驗, 商界能適當地調整人力資源,相信不會出現大幅減薪的情況。

討論已久 結論未有

根據二零一二年六月勞工處發表的標準工時政策研究報告,香港人平均每週工時四十九小時,工時比歐盟的每週四十小時長。在亞洲地區當中,新加坡、韓國、日本、內地、澳門及台灣均已立法制定標準工時。

其實,早在二零零零年,前立法會議員劉千石已在立法會上提出訂立「最高工時」法例,在零四、零五、零六及一二年皆有議員提出立法規管工時,但通通都未能在分組點票下獲得通過。雖然一零年由梁家騮議員提出,經由李鳳英議員修訂的議案,促請政府立法制定標準工時獲通過。不過,在一三年的施政報告中,行政長官梁振英並未有任何具體政策或承諾立法,只提出在本年首季成立委員會研究立法事宜。職工盟、工聯會等工會皆表示會在未來向工友及社會宣傳標準工時立法的事宜,並解釋立法細節,望得到更多意見以優化標準工時的法案,為工友們締造更健康的工作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