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四十

湯顯明事件挫士氣

廉署一直以來打擊貪污,建立了嚴正不苛的形象,也成為香港核心價值的支柱,但湯顯明酬酢開支事件,卻損壞了這個得來不易的美名。

111ICAC11今年四月,審計署揭發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在任期間,在社關處分單買酒和不採用標準表格處理酬酢,又用八百多元買魚蛋和牛腩作回禮等,繞過申領酬酢開支規管指引。

對於這次事件,黃世照表示︰「廉署要做好工作,需要市民支持,如果發生一些事,影響市民對廉署的形象,就是不得不正視的問題。」

他稱,廉署會趁今次機會,檢討不妥當或須改進之處,做好部門管理及內部審計,克服現有困難,擺出妥善機制,令部門得益:「你說自我體檢也好、檢查也好,只會令機構質素更加好。」他信心地說:「經過此事,廉署會是更好的廉署。」

余黎青萍回憶,昔日沒什麼人想跟廉署應酬,廉署送禮便送年報、木製盾牌、襟章等:「我們不會想到送牛腩、魚蛋、月餅、曲奇。」她又認為,領導人要廉潔自奉、奉公守法、待人以誠、言行一致、以身作則:「不理你姓湯、姓余,什麼都好,總之做領導人便應如此。」

查錫我則認為,湯顯明上司──前特首曾蔭權應被譴責︰「一次半次違規,不知道就不出奇;但下屬長時間都是這樣,不知道?就是無能!若是知道而不處理就是縱容、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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